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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溪村失地农民调查

发布时间:2020-03-03 04:58:57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东溪村被征地农民现状及基本

养老保障情况调查

随着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根据桐庐县委、县人民政府,实施的工业兴县的战略指导思想,分水镇将工业化作为主导,1998年开始分别成立了分水镇两大工业园区,东溪村工业功能区和城西工业功能区,基于工业化进程的需要,(东溪、城西)两个村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而东溪村失地农民相对数量较多。从而产生的问题也相对的复杂多样。

我是2008年9月被组织部招聘,任分水镇东溪村村主任助理。在熟悉村情的过程中,村民们反映:工业园区的建设,大量土地已被征用,我们怎么办,子孙怎么办,为什么保险还要自己承担,我们这个“非农”有什么好处?为此,我对东溪的失地农民进行了专题实地调查。调查采取走家入户的方式,以访谈为主,访谈主要涉及失地农户的家庭现状、失地农民对于此次失地农民基本保障的看法,以及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等。

一、东溪村失地农民现状

1.自从1998年开始征地起的十余年来,东溪村共征用土地1462.3亩,造成失地农民1500余人,当时采用了货币安置(符合条件人口6180元/人)。园区落户东溪村,成就了分水镇制笔工业功能区,就土地征用问题到现在涉及各类征地面积已达1462.3亩。(详见下表)

土地被大量征用以后,打破了农民多年来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从思想意识到生活、生产方式等方面有些“无所适从”,在短期内成为突发性转轨对象。在当前整个社会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土地被征用,意味着农民失去了基本的生存保障,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多数农村劳动力必须离开土地,在农业之外重新寻找生活出路。东溪村失地农民地处分水镇东大门,近年来工业园区的建设项目增多,如杭州荣事木业集团、雅多家具公司及分水镇大型制笔企业的落户,农民找到工作的机会比较大,务工的人数比较多;失地农民接收信息比较多,发展农村第

二、三产业的成功率比较高。部分失地农民利用征地补偿费出租住房、开小商店、餐饮店经商,增加收入的门路比较多。总的来看,由于农业比较效益差,经商务工的收入均比务农高,失去土地后农民总体上收入有所增加。

2.约有15%调查户征地后收入减少。其减收的原因主要有:1.一些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不能找到好的工作;2.一些家庭人口多,子女尚小、劳动少,吃饭人多挣钱人少;3.是有些家庭长

期有人患病,吃药看病花去大量的钱;4.经营第

二、三产业失败。这些家庭,失去土地后收入普遍降低。

3、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多,从事农业人员少,目前东溪村16-50周岁的劳动力调查,共2500人。除就学、在编单位人员、残疾、低保人员以外,真正从事农业人员仅剩78人。

二、面临最大的矛盾交锋问题

自1998年开始征地,以平均征地价16205元的价格交给政府,被征后的资金基本用于以下方面:

1.在征地过程中为了缓解矛盾,对被征地的村民每人一次性发放失地安置费6160元,每征地一亩需安置二个半人。

2.根据被征土地当时所种植的各种不同作物,需每亩支付1400-2800不等的青苗补偿金。

3.近年来村里为了巩固集体资产,增加了一些资产投入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先后建了东溪村办公楼、综合楼、标准厂房共计800余万元,三个山塘水库的“千库保安”以及分水江防洪大堤东溪段工程建设,虽有上级部门拨款,但东溪村仍承担近600万元。建设东溪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个自然村进行整治,也投资了近500万元。

4.为了安抚失地农民,特别是老年人,对全村313名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村委出台并发放每月每人80元的生活补助。

原被征地后的资金,迫切需要用的地方太多,已经剩下的不多,为了让东溪村长治久安,让失地农民老有所依,2010年村将1998年

工业园区建设中未涉及的自留地102.4亩,宅基地23.8亩,承包河滩地116亩,口粮田411亩,共计653.2亩交由政府统一规划为分水镇工业功能区的后备用地,将这些剩下的土地转变为村集体资金后用于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的交纳完成失地农民最关注的尖峰问题。在镇政府和村委两级商讨后,初步定于参考其他省市地区做法:例参保标准28000元/人,其中镇级承担35%元,村级承担35%元,个人承担30%元。为此我村组织3个小组到村民家中发放“东溪村被征地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障征求意见表”, 结果群众反响很大,2003人参与填写意见表,987人愿意参保,896人愿意货币安置,120人愿意调整土地。在填写意见表过程中,村民对于失地农民基本保障中村民自己承担的部分,特别提出了意见并对其他问题也提出了意见。

在调查摸底过程中,有本分村民的意见也可以说是中肯的,他们非常感谢国家,政府没有忘记他们,这个政策的落实对于他们来说是受益者,也同意应该为国家减轻负担自己承担部分,但是由于失去土地后经济收入有限,只能承受个人出资2000-3000元。

但对于个人承担部分资金,村民们普遍认为不合理,并表示现在这过程中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这四分田,在工业园区的建设中,东溪村的村民是做出了牺牲的,而这牺牲远远是大于当时的6160元的安置费的,所以个人出资部分不应该再让他们自己资金承担。

现在的“非农”身份并没有带来一定的优越性,我们可以说是农民,但被冠以“失地”我们就是“非农”,是小城镇改革的对象。所以我们这些所谓的“农民”享受不到国家的优惠补贴例如:购买大型

家电,购买汽车,不能享受“家电、汽车下乡“补贴。我们这些失地农民正自己承担着“失地”对于生活的影响,所以从这方面说我们也不该自己再承担个人交纳部分,而需要政府来帮助我们解决最实际的问题。

东溪村农田是5年小调整,而到今年的9月20按理应再次调整,但这次调整时,这五年内的出生的,嫁入的人如何补田,没有田又如何参保。

其中少数农户由于缺住房或缺厂房,当时向村委交纳部分资金,但仍未落实建房处,结果将自己的口粮田和别人对调建房,现在房建户本人确仍没有田,这个参保资格又如何定,问题又如何落实。 在摸底过程中有部分村民,已经自己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现又如何解决相应问题。

村民提出的意见表明了他们自己的态度,同时也给镇政府和村委提出了一个又一个的难题,但是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是势在必行的,只有做好这项工作才可以根本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也是造福村民的重大举措。

三.延伸的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随着东溪工业园区的开发力度加大,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大,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开发建设,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

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保障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1.继续完善我村正在进行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政府及村委做好整体工作进程的同时,村委应组织党员干部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参加本次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村委继续完善涉及的失地农民参保的政策;二是对于参保条件界定再次分类明确。三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2.建立长效学习培训机制。利用村委的党员干部培训教育网络,党员干部继续学习其他省市的例如山西省等地的失地农实行基本养老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结合本村的现状,总结出最适合我村的参保政策。同时也组织村民代表及乐于参与的村民收看其地区失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障政策的情况,让村民参与进来,找到一条村民更愿意接受的路。

总之,将被征地农民的现状和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全盘考虑,做好现状和社会保障的有机结合,全方位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让东溪村经济尽快融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良性轨道上,村民安居乐业,和谐稳定发展。

09行政管理邹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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