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常州市觅渡教育集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3-02 19:12:1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常州市觅渡教育集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方案

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全面推进师德教风建设,树立爱岗敬业、优质施教、廉洁从教的人民教师形象,坚决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按照市区教育部门要求,根据《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常教发〔2011〕47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2008]2号)、《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苏教师[2011]17号)和《关于系统推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09]24号),切实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教育形象,提升教育品质。

二、治理对象

为中小学生课外补课(辅导),并收取现金、购物卡的中小学在职教师,重点是有偿家教数量较多,影响较坏的教师。主要治理有以下行为的教师:

1.在校内外租(借)用场地或利用本人住房进行有偿补课(辅导);

2.利用职务之便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辅导);

3.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补课(辅导)生源;

4.宣传动员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补课(辅导)或为其提供生源;

5.利用“午托班”、“托管班”等名义收取费用补课(辅导);

6.在社会办学机构中有偿兼课。

7.经查实的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辅导)行为。

三、治理原则

1.依靠教师。广大在职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从教行为,不从事、不参与、不介绍有偿家教。

2.立足学校。学校是治理教师有偿家教的主要责任部门,校长是治理有偿家教的第一责任人。

3.正面教育。系统推进中小学师德建设,全面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宣传、表彰“关爱学生、优质施教、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教师及行为。

4.行政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查实有偿家教行为,并根据《常州市中小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试行)》给予严肃处理。

5.综合治理。坚持疏堵结合,动员学校、社区、学生、教师、家长等各方面的力量,上下联动,形成立体式、全方位治理机制。

四、治理办法

(一)教育管理

1.学习教育 ①11月上中旬,将《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常教发〔2011〕47号)上挂集团网站,组织教师自学。集团制定《常州市觅渡教育集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方案》。

②11月中旬,通过教师会议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关于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常教发〔2011〕47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常州市中小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师德建设文件制度。

③集团教代会审议通过并组织学习《常州市觅渡教育集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方案》。 2.自查自纠

①11月下旬,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签名后留学校备查。 ②12月初,集团在学习教育和全体教师自查自纠基础上,形成集团治理有偿家教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交区教育文体局人事科。

③如发现有偿家教行为,集团领导根据分工找有关教师沟通思想,晓以利弊,教育教师及时纠正错误行为,并形成相应处理意见。

3.完善制度

①成立“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调查处理小组”和“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考评监督小组”。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调查处理小组” 组 长:薛丽君

副组长:汤海燕 章 玲 叶 舟 金海燕 袁焕玲

组 员:陆玉娟 曾亚红 钱伊琳 谈晓娟 张 兴 陈迎春 “治理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考评监督小组” 组 长:吴 毅

副组长:杜小娜 欧慧芳 组员:丁军梅 周礼晶 张丽萍 林 怡 金莉红 陆晶晶 薛卫华 邵 吉 马 琴 ②制度跟进。依据《觅渡教育集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觅渡教育集团治理有偿家教管理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可循。在教师评先评优、职务职称晋升、合同聘用等工作中把是否从事有偿家教列为师生满意度测评考核内容。

4.举报查实

①在觅渡教育集团网站公布《常州市觅渡教育集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工作方案》。

②公布有偿家教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电话:86682711(书记室) 86682272(校长室)电子邮箱:mdqx@czedu.gov.cn。

③集团网站开通“有话要说”栏目。

④每学期进行一次全体家长无记名网上调查问卷。

对从各种途径获得的有偿家教信息,坚决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处,查实必究。 5.随机抽查

①每学期召开1-2次家长委员会会议了解情况。 ②每学期召开1-2次学生座谈会了解情况。

(二)帮扶导学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学困生。在坚决治理有偿家教的同时,按照《觅渡教育集团“教学六认真”实施细则》,对教师课堂教学和课后辅导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积极寻找减负增效途径,通过合理安排课后辅导,加强对学困生的学业、心理辅导工作,确保学困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责任追究

1.违规教师。根据《常州市中小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试行)》规定,视情形给予违规教师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省特级教师、市“五级梯队”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同时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学校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学研究人员从事有偿家教的,除按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单位)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现岗位。

2.违规学校。学校治理有偿家教的制度、举措不健全,校长在治理有偿家教工作上不作为,发现从事有偿家教影响较坏的教师不及时按规查实查处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年度考核目标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取消、降低评优评先资格,校长年度考核不得定为合格以上等次,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

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责任书

在职教师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

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办法

永春二中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协议书

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关于严肃处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意见

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办法(定稿)

常州市觅渡教育集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方案
《常州市觅渡教育集团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工作方案.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