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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鄞学组发〔〕2号

发布时间:2020-03-03 10:24: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甬鄞学组发„2009‟2号

鄞州区关于第二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区级机关各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以及区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3月份开始,集中利用半年时间,在区级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搞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保增促调、创业创新”为主线,以“共建和谐鄞州、共享全面小康”为实践载体,以“三学四查五提升”为主要抓手,

1 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再增信心、再强服务、再创新优”为目标,按照“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克难攻坚,争先创优,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为深入实施“三大行动纲领”,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鄞州建设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确保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功,对示范和带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试点街道党工委,要充分认识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科学制定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扎实抓好各个阶段和各项工作,确保取得成效。

二、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范围和参加对象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区级党政机关、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团体机关;区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区级有关部门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关系在我区的市垂直管理单位。

参加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对象为党组织关系在上述党组织中的全体党员,重点为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异地或横向部门挂职、交流、下派、借用的党员,跨区或已迁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原则上在现工作单位参加

2 学习实践活动,现工作单位未列入本批次学习实践活动范围的,参加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流动党员一般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学习实践活动,流出地党组织协助;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要视其身体状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他们参加活动,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后,可不参加活动。

根据市委有关要求,在第二批活动开展同时,选择第三批范围的石碶街道进行试点。

三、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基本结束。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具体步骤分学习调研、分析检查和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活动结束后进行满意度测评。

(一)学习调研阶段(3月10日—4月30日) 重点开展以“学理论、学先进、学案例”为主要内容的“三学”活动,抓好学习培训、专题调研和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等三个环节。

1、开展学习培训(3月10日—3月25日)。学习培训的对象为本部门(单位)全体党员和列入本批次活动范围的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员。

学理论。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组织全体党员特

3 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和省市“两会”精神,学习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以及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关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文件精神,中央和省、市委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学习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区委、区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出的决定和举措;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认真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专题集中辅导,其中,区委组织部负责抓好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辅导,区直机关党工委负责抓好其他党员集中辅导。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好详细的学习培训计划,通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专家辅导、远程教育等形式开展好学习培训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为确保学习效果,安排区委书记、区长分别作一场主题宣讲报告,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作1-2场专题讲座。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分别到联系部门(单位)作学习辅导,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

4 要领导也要带头作学习报告。区委组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讲师团,集中开展宣讲活动。同时,在全区范围开展一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知识竞赛。

学先进。以“树新标杆、创新业绩”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各类先进典型。区委组织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到先进发达地区开展学习考察。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树标杆、学先进”活动,通过挖掘整理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成功范例和先进事迹,树立各自赶超的“标杆”,通过汇编资料下发、邀请本人报告等方式,加强学习引导,进一步掀起再创新业绩高潮。

学案例。组织党员干部深刻剖析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正反两方面案例,总结成功经验,吸取反面教训。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编印《实践科学发展观案例读本》供下发学习。各部门(单位)也要结合各自的经验教训、结合正反两方面案例进行深入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学案例专题学习会,自觉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指导实践。

集中学习采取下午或晚上听课方式进行,同时利用夜间或空余时间进行自学。各部门(单位)直属企事业单位党员的集中学习,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具体人数确定方式方法,一般参加机关集中学习,也可由各直属单位自行组织。对参加学习人数较少的部门(单位),可由指导检查组协调安排,与其他部门

5 (单位)统一集中学习。在学习过程中,要严格学习纪律,实行集中学习签到制度,每名党员都要认真记好上课和自学笔记。

2、深入调查研究(3月26日—4月15日)。开展“科学发展、问计于民”专项调研活动。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镇乡(街道)开展一次“大接访”活动,并到区信访局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对科学发展观的意见要求,同时妥善协调化解一批信访矛盾。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实践先行”要求,确定一个重点调研课题到基层单位开展蹲点调研,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并形成调研报告。结合区委“创建服务型机关,促进企业发展”主题活动,开展“百名局长进百企”活动,排摸梳理企业发展难题,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在区级新闻媒体上组织开展“我看鄞州科学发展”主题征文和“我为科学发展献一计”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调研活动要与送服务、办实事结合起来,对能够解决的难题,要及时予以解决。调研报告于4月15日之前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3、开展“科学发展观”大讨论(4月16日—4月30日)。围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如何实现科学发展、我为科学发展做什么”三个主题,开展专题大讨论活动。在鄞州日报开设“区级领导论科学发展”专栏,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结合调查研究,在专栏上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在鄞州电视台开设“局长

6 谈科学发展”栏目,组织20名与民生关联度较高的职能局局长畅谈鄞州科学发展。开通区学习实践活动网站,结合区政府和各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及远程教育“民生直通车”平台,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和群众广泛开展科学发展观网络大讨论。

(二)分析检查阶段(5月1日—6月14日)

结合对区级机关届中考核,重点围绕“查思想、查举措、查效能、查机制”,抓好民主恳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专题分析检查报告、民主评议会和组织百村千企评科室等五个环节。

1、民主恳谈会(5月1日—5月15日)。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召开好若干个民主恳谈会,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行业监督代表等参加恳谈,面对面征求对班子整体和党员干部个体的意见建议。民主恳谈会重点是“查举措”、“查效能”和“查机制”:查找政策举措中有没有背离或制约科学发展的因素;查找机关效能建设是不是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查找体制机制中是否存在违背科学发展规律的问题等等。期间,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依托“96178”效能建设热线听取意见。各部门(单位)也要通过设立意见箱、电子信箱、开展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7 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汇总梳理,于5月15日之前报送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2、民主生活会(5月16日—5月24日)。各部门(单位)要在民主恳谈、广泛征集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召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查思想”:着重查找党员干部主观上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民主生活会召开前,党员领导干部要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我剖析,认真撰写剖析材料。会上要积极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及时总结,完善剖析材料。区级机关各部门(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与2008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各指导检查组组长要参加所联系部门(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各部门(单位)还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全体党员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联系自身思想和工作实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

3、形成专题分析检查报告(5月25日—6月7日)。在民主恳谈、民主生活会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刻剖析形成问题的主客观原因,理清科学发展思路,形成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两个环节,避免写成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各部门(单位)党委(党

8 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初稿形成后,要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党委(党组)会议充分讨论后确定。各部门(单位)的分析检查报告由各指导检查组把关,并报区四套班子联系领导审阅。区四套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会议讨论确定。

4、民主评议会(6月8日—6月14日)。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召开民主评议会,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着重评议分析检查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本部门(单位)公开,评议满意度低于80%的要在指导检查组指导下进一步修订完善。区四套班子分析检查报告,由全体区委委员并邀请3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测评。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在6月14日之前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5、组织“百村千企评科室”活动(5月1日—6月14日)。结合在区级机关开展的“两提高、两降低”效能建设活动,组织有关行政村(社区)、企业对各部门(单位)的窗口科室进行评议,并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暗访督查各部门的窗口科室,评议和暗访督查的结果将统一反馈给各部门(单

9 位)。同时,组织开展“十佳服务机关”和“十佳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在学习实践活动结束时统一表彰,进一步营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氛围。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5日—8月20日) 重点围绕“提升产业结构层次、提升区域发展活力、提升城乡统筹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提升社会和谐程度”为主要内容的“五提升”要求,抓好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等三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6月15—6月30日)。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根据班子分析检查报告,以基层群众最关心、最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为突破口,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归类,明确整改重点,制订整改落实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点整改,切实加以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提出分阶段整改办法,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方案要通过党委(党组)会议讨论确定,经指导检查组把关后报送区四套班子联系领导审阅。区委、区政府的整改方案以适当方式向全社会公布。各部门(单位)整改方案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对整改方案建言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方案于6月30日之前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7月1日—7月31日)。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直面矛盾,领衔破难”活动,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工作,认领一个难题,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予以破解。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也要按照整改方案,坚持集中时间,突出重点,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为切实解决问题,整改期间要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实行联动协调、包案整改机制。对全区性、长远性的问题,由区四套班子领导包案,实行区镇两级联动,区级机关协同解决。各部门(单位)班子成员都要领办一个以上破难建制项目,包案负责,主要领导干部在破难建制过程中要负总责。二是实行重大难题挂牌销号制度。对于一些群众高度关注、涉及面较广、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统一实行登记编号,并以适当形式进行挂牌公示,公开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解决方案、解决时限,解决一件注销一件。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定期通过《简报》的形式,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四是实行跟踪问责制度。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明察暗访的形式对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破难建制工作不力的,要进行问责。整改工作要贯穿学习实践活动的始终,集中解决几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

11 问题,切实办好几件群众迫切希望解决的实事。

3、建立健全体制机制(8月1日-8月20日)。各部门(单位)要在统一思想、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围绕“提升产业结构层次、提升区域发展活力、提升城乡统筹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提升社会和谐程度”等“五提升”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健全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规章制度。重点围绕五个方面:

一是提升产业结构层次。经发局、发改局、科技局、贸易局、环保局、农林局等职能部门(单位)要围绕“保增促调”这一首要任务,深入实施“双优”战略,切实加强指导协调,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是提升区域发展活力。发改局、外经贸局、政研室、财政局、四大园区等职能部门(单位)要围绕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强化转型升级引导,优化对外开放格局,深化综合配套改革,积极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区域发展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三是提升城乡统筹水平。规划分局、建设局、农办、中心区管委会、交通局等职能部门(单位)要围绕“中提升”战略,加快新一轮城市开发建设,完善重大基础设施网络,突出新城区龙头带动,强化城镇节点支撑,加快推进城乡互动发展。

12 四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文广局、劳动局等职能部门(单位)要围绕实施“幸福民生40条”,加快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深化农村卫生事业改革,推动区域文化创新,强化就业和社会保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是提升社会和谐程度。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信访局、民政局、文明办等职能部门(单位)要围绕和谐稳定这一中心工作,巩固省示范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完善维稳工作机制,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持之以恒推进文明创建、平安创建和法治创建,全面提升社会文明和谐水准和民主法治水平。

区级其他部门(单位)也要围绕“五提升”要求,按照各自职能落实和出台一批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区委、区政府将及时清理、规范一批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策性文件,制订、完善一批推进我区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后,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党员群众进行通报。在此基础上,采取书面问卷、民意调查、网上评议、座谈访谈等形式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要合理确定参评人员的规模、范围和测评方式,确保测评结果真实反映实际情况。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多数群

13 众不满意的,必须进行“补课”,对尚未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加以整改。

四、切实加强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做到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领导带头、典型示范贯穿始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1、健全机构,周密部署。全区学习实践活动在区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委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活动的日常工作。各部门(单位)和试点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办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区四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职责分工,建立联系点,深入基层研究指导学习实践活动。各部门(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人员名单、活动方案要于3月10日前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备案。

2、强化指导,务求实效。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各部门(单位)和试点街道派出指导检查组,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各指导检查组要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镇乡(街道)的不同特点,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

14 员的不同层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督促,及时了解掌握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加强党内外民主监督。

3、严格操作,注重特色。各部门(单位)按照活动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统一部署,精心谋划,创新载体,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探索符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努力做到贴近党员、贴近实际、贴近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各部门(单位)还要注重广泛听取群众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开放性和参与性。基层党支部要积极探索有效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确保党员全体参加、全程参加。

4、统筹兼顾,双向推动。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工作的重大机遇和强大动力,同深入实施“三大行动纲领”,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鄞州建设结合起来,同推动各部门(单位)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要统筹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协调各部门(单位)的活动安排,加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要利用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

15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以各项工作的成效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

5、加强宣传,培树典型。要加大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一报两台”和有关门户网站等媒体,突出重点,紧扣主题,广泛宣传,使学习实践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反映各部门(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情况,充分展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成果。要注重发现、培育先进典型,加以总结推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各部门(单位)要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并及时报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3月3日

主题词:第二批 科学发展观 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3日印发

责任校对:虞曙峰

(共印100份)

农学发【】2号学风月 5

甬民发〔〕48号

甬发改【】368

甬建发〔〕4号

校发2号

校学组发〔〕20号

渝学组发〔〕11号

达学组发7号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号)

甬发改投资【】368号

甬鄞学组发〔〕2号
《甬鄞学组发〔〕2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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