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委督发„2008‟2号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督查室
关于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情况
进行督查的通知
各镇(乡)、区级各部门:
为确保我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质性成效,根据区效能办《印发办公室下设工作机构职责的通知》(五效能办发„2008‟3号)和《印发五通桥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五效能办发„2008‟4号)的文件要求,区委督查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和区政府督办室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镇(乡)、区级各部门行政效能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4.29”省委、省政府,“5.9”市委、市政府, —1—
“5.21”区委、区政府行政效能建设会议精神情况;
(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情况、“两集中、两到位”情况、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情况;
(三)“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四)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修订工作规则、完善相关制度情况;
(五)改进会风文风工作情况;
(六)政务公开情况;
(七)6件群众关注实事办理情况;
(八)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纪律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08年5月—12月,根据全区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
三、督查方式
督查组将采用明查暗访、抽样调查、网上调查、分片座谈等方式进行督查。每旬1次明查、每月1—2次暗访、每月1次通报、适时曝光2—3个负面典型。
四、督查要求
1、各镇(乡)、区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五通桥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梳理,明确任务,于每月25日前将—2 —
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报区委督查室。
2、经区委研究决定,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已纳入2008年全区目标管理。各镇(乡)、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扎实推进我区行政效能建设,为实现我区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和作风保障。
中共五通桥区委督查室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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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效能建设督查通知
抄送:区级有关领导
中共乐山市五通桥区委督查室2008年5月日印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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