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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1 20:40:21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23 浏览次数:

团委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旨在推进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有更多的被提拔和重用的机会,减少学生会人员有浮于事的现象,从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水品。

第二条:本制度意在规范学生干部日常工作行为,并对学生干部的选拔、任免、奖惩、提拔和人力资源的调配作出相应规定。

第二章 学生干部聘用

第一条 学生干部招聘面向学院全体同学,应聘者需热爱学生工作并希望在我院学生会工作中有所施展和发挥。 第二条 品行端正,为人诚实守信,具有责任心,工作积极努力,遵守校纪校规及学院有关条例,并怀有一颗真诚为同学服

务的心。

第三条 有自己独特靓丽的自信与特点,敢于自我表现亦需

有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

第四条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创新能力,既能够独立完成学生会交予的工作也能协作团队分工合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学生干部招聘过程中,以下人员享有优先级(从高到低),党员及预备党员,曾任党员服务站执行团成员的同学,曾任党员服务站部长级干部的同学,曾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级别的同学,曾任班内班长、团支书的同学,曾任学生会干事并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的同学,在学生工作中有过突出表现的干事、班

委成员。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无应聘资格:受过校级、院级处分,受过院团委通告批评,曾公开诋毁团委学生会并造成不良影响,对学生干部招聘工作不予重视,应聘期间任班长、团支书以及校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者,上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数占学科总数一半以上(经补考后),参照第一章第

二、

三、四条相应

条件有严重不符合者。

第七条 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在每学年最后一个月(六月份)内进行。主席团成员配臵为,团委书记处副书记1人,执行主席1人,分管主席5人。执行主席由上届主席团成员中产生,由团委直接任命,不参加学生干部应聘。主席团成员原则上三年级人数占70%(向上取整,下同),二年级人数占30%。主席团成员除执行主席外向全院公开招聘。招聘由院团委直接负责。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部长、副部长换届选举在主席团换届选举结束后一周内进行,部长、副部长招聘面向

二、三年级学生,以二年级为主。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1-3人。人员招聘由新任主席团负责。

第九条 干事选拔在每学年开学初(九月中下旬),待新生班级班委成员确定后进行。干事人员招聘面向一年级新生,各部门干事人数2-6人,最多不得超过8人,特殊情况须经主席团批准。招聘工作由团委组织部主要负责。

第十条 学生干部招聘凡我院在读符合应聘条件的学生均有报名参加的资格,招聘分为笔试与面试。应聘者需向团委学生会提交应聘书面申请,具体参照团委下发的正式文件。

第十一条 部长级以上学生干部招聘采用公开选拔与直接推荐任命的形式。对有一定工作经验、曾对我院团委学生会作出突出贡献、工作积极努力且曾受到表彰的同学,经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认定后可直接任命相应职务,但需参加招聘过程。推荐任命比例不得超过职位总数的20%。推荐缘由需在任命文件正式公布前公示三天。选拔过程参照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招聘拟录用名单需向全院公示三天,接受全院同学的监督,如在公示期间存在异议,招聘负责组织需及时了解情况并作出适当处理,公示过程中不接受匿名投诉,与本制度涉及无关的问题不予采纳。学生干部招聘合格入用将进行一段时间的考核期,主席团成员15天,部长、副部长20天,干事30天。在考核期间若出现工作不积极、工作能力不够及其他严重情况,团委学生会有权将其除名并参照本制度重新选用合适人选。

第十三条 一经正式录用,即进入我院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工作,聘期一年。工作期间须严格遵守我院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及条例,并积极履行自己所在中心部门的职责与义务,在工作期间,若遇工作不负责及其他严重情况,视情节轻重参照本制度予以处理。若工作表现突出,学院将根据相关制度予以表彰及奖励。

第十四条 副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后将由院团委颁发聘书,并根据其在职时工作表现授予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副部长级以下学生干部将在每学期末评选优秀学生干部,各中心部门名额分配参照《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

第十六条 各中心、部门干事在学期内若有重大工作积极表现者,由其部门部长向主席团提出提拔申请,经主席团批准后升任部门副部长,各部门至多一人。

第三章 学生干部任免

第一条 学生干部任用遵循原则同第一章。

第二条 学生干部任用经由学生干部招聘、主席团、团委认可评价,结合笔试面试成绩、综合素质、本人意愿等,分配适当职务。

第三条 学生干部任命应以负责的心态、符合工作实际的需要,进行合理适当的调配及任命,避免用人重复、资源浪费现象的出现。

第四条 学生干部自动请辞过程:

1、撰写书面学生干部职务辞职申请递交所在部门中心(申请必须要有正当理由);

2、中心内部与其进行交流并了解具体情况;

3、经由团委、主席团审核决定是否批准辞呈。原则上非客观原因不予批准。

4、正式免除该学生干部职务并进行公示。

5、未经团委、主席团批准擅自离岗或工作散漫不负责的,根据学院相关条例给予相应院级处分。

第五条 学生干部有以下严重情况,院学生会将予以考虑给予相应处分或罢免其相应职务:

1、对待团委学生会会议散漫(会上态度恶劣,无故多次迟到、旷会);

2、对待团委学生会签到制度有严重违反;

3、上级布臵的学生工作无特殊理由多次未能完成;

4、工作期间有严重损毁我院学生会工作形象及正常工作秩序;

5、工作多次不积极、拖延,材料完成、上交多次不及时;

6、严重违反学校、学院有关规定;

7、非特殊情况多次越级、越权。

第六条 学生干部罢免过程:

1、由该学干所在部门中心将其工作的不负责表现及导致的后果上报主席团;

2、经主席团审核上报内容的真实性,随即开会讨论得出相应的处理办法及初定结果上报团委书记;

3、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后公布处理决定。

第七条 学生干部在违反学生会有关规章制度时,视具体情况给予以下处分:口头警告、严重警告、学生会通告批评、团委通告批评、降级、撤销职务、院级处分。

第三章 学生干部日常管理

第一条 学生干部日常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尽心完成,不应无理由拖拉、推迟交予完成工作的期限,若有紧急事由应及时反

映并予以调节。

第二条 学生干部在工作期间应注意团队之间的协作与合作,不能过于个人主义,应以团队结合为主,发挥团队合作力量,

合理安排各项活动的工作职责。

第三条 在日常的工作中若遇到具有建设性的活动计划及想法,各学生干部应积极向上一级提出并请求策划负责执行。 第四条 学生干部的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应以全局考虑并主要考虑我院学生的根本利益,所布臵组织的工作活动应有其实践性以及群众基础性,最大程度的为广大同学着想。 第五条 虚心接受同学的意见及建议,并及时总结归纳,采集合理方法,对自身的工作及计划进行有效的更改及修正。 第六条 学生干部在日常的学习工作中,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能够自觉地遵守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起到表率的作用。

第七条 对于一切的活动经费应做到预算及结算,良好节制

各项活动经费。

第八条 遵守学生干部日常签到制度、例会制度,有多次违反签到制度,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不同级别的处理。 第九条 遵守学生干部值班制度,应以认真负责尽职的心态对待,遇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并及时安排轮换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值班时间,若有违反值班制度,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条 遵守档案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不得私自动用调取档案及办公用品,若出现违反造成档案遗失、办公用品缺失等情况,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条 团委学生会鼓励一切为我院学生会工作作出贡献及富有创意的工作想法,在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及杰出贡献的学生干部将依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及鼓励。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正式组建之日起施行。

只在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中有效。

第二条 本制度需经过团委、主席团、部长联席会议讨论通

过后方可施行。

第三条 本制度的任何改动需向团委、主席团提出改进意见,

经研讨通过好方可加以改动。

第四条 本制度中未尽事宜在执行过程中由学生会主席团负

责解释说明。

v

一 总则

1、为规范学生会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学生会各成员,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二 职务设置

1、学生会机构设置由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协管部、生劳部、广播站、志愿者服务总队组成。

2、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2名,成员4-6名。

3、其他部门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秘书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

4、各部门全体成员总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注:常规部门不得超过20人)

三 学生会成员的任用

1、学生会招收新成员采用聘任制,一律公开条件,向全校招聘。

2、学生会任用各成员以优良的品德、优异的学习、较强的能力、丰富的经验为原则。

3、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在适应时机培养学生会核心领导团体,各部门部长、主任根据实际情况选出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的人员作为重点培养对象。

4、学生会各级成员原则上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方可任用。

(1) 主席团成员:必须担任过校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有一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2) 部门部长:必须担任过校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或社团社长职务,有半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3) 部门副部长:必须有半年以上学生会工作经验。 (4) 干事:在校学生

5、任用程序:

(1) 任用主席团成员,须经主席团会议讨论推荐,报经指导老师审核批准。 (2) 任用各部门部长,须由各部门推荐,主席团审核,报经指导老师批准。 (3) 任用各部门副部长、部长助理须由各部门部长提名,报经主席团审核批准。

(4) 各级任用原则上为逐级上调,即:干事„„副部长„„部长„„副主席„„主席

6、学生会干部任免在开学初及期中后任免,一学期人免两次。

四 新干事试用及录用

1 学生会招收新干事为每学期开学初、新干事经初试、复试考核合格予以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以录用为正式成员。

2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及时停止试用。 3 试用人员试用期合格,正式录用前应填写学生干部档案登记表。 4 各部门因工作所需于该学期中额外招新,应提前一周上报主席团说明招新具体原由及人数,经批准后方可招新。

五、迁调 1各部门负责人依其部门成员的个性、学识、能力等于部门工作相关情况,可向主席团申请本部门成员调动,力求人尽其才,已达到认识相符合的目的。

2 奉调成员接到调任通知后,应在五天内主动完成与原部门交接工作并通过原部门负 责人检查。

3 奉调成员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部长暂时代理。

六 解职

1、学生会成员的解职分为“自然引退”、“停职”、“辞职”四种

2、自然引退

(1)学生会成员因转校、病休、毕业等原因可向主管负责人申请自然引退,并确定引退时间。

(2)自然引退者学生会承认其原职务。

3、辞职

(1)学生会成员辞职分自请辞职和劝退。

A、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7天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

B、工作缺乏应有的热情与积极性,值班缺勤严重者劝退。

C、劝退者经劝说同意辞职者按自请辞职操作:仍不愿辞职者原则上予以辞退。

(2)辞职者学生会承认其原职务。

4、停职

(1)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停职。 A、涉嫌违法而被拘押或者提起公诉者。 B、违反学生会制度渐计反省者。

C、因合理原因一段时间内无法参与工作者。

(2)停职者在停止期满后根据客观情况和自身工作状态酌情处理。

(3)学生会成员于停职期间不得参加学生会任何工作。

(4)停职者其所属工作由直属主管暂时代理。 5 辞退

(1)学生会成员因违反各项有关规定,不再适合在学生会工作者予以辞退。

(2)不服从学生会工作安排,造成重大影响者辞退。

(3)利用学生会名以谋取私利者辞退。

(4)言行不端,给学生会名誉造成重大损害者辞退。

(5)被辞退成员学生会不再予以录用。

七、工作

1.学生会各级成员应遵守学生会一切制度和规章,热心参加学生会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学生会良好工作气氛。

2.学生会成员应树立“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工作思想,努力为每一位同学服务,尽力让每一位同学满意。

3.学生会成员应接受上级的工作安排,如有意见应于事情声明:如无异议则应全力完成各项任务,并及时做好完成工作情况的总结,上报主管人员。

4.学生会成员应主动维护学生会名誉,任何个人意见非经许可不得已学生会的名义对外发布:不得以学生会名义办理私人事务。

5.学生会成员工作时有应求实、创新,不得畏难规避,相互推让或无故拖延。

6.学生会工作应有节约观念,公物非经许可,不得带出。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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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干部干事守则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干事的职责和义务,推动学生会工作更好的开展,在广大同学中树立起良好的组织形象,特制定本守则。学生会干部是指学生会在职工作的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等在内的本系学生。

一、总则

1、在深圳技师学院(深圳高级技工学校)党政领导、电气工程系直接领导下,在校学生处和团委指导下,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模范遵守学校及学生会的各项章程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维护组织的良好形象,勇于抵制不良风气;

3、积极(准时)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倡“竟业、敬业、精业”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深入基层,热情服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5、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努力争当“名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各项积极分子。

6、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综合能力。

7、谦虚谨慎,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干部守则

1、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认识所取得的成绩,不居功自傲。

2、具有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积极进取的工作态度。

3、坚持真理,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个人主义。

4、认真对待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正错误,改进工作方法。

5、在学生会日常工作及各项活动中切实起到表率作用,不从事任何有损于组织利益的活动。

6、及时向所负责部门的成员传达上级的工作部署,做好事先的筹划、准备工作。

7、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部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部门成员的思想情况。

8、布置部门工作要从学生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具体工作的实施因地制宜,因势利导。

9、努力锻炼自己的领导、管理与组织才能,注重同上、下级之间的思想交流,协调好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工作能正常、高效、顺利地持续开展。

10、因故要辞去现任职务时,必须向主席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并阐明原因,经批准方可。

三、干事守则

1、具备良好的主人翁意识,积极为组织,为部门出谋划策。

2、关心组织,能经常通过翻阅常务值班、部门值班、中心例会、部门例会等记录,了解学生会现状及近期发展动向。

3、以集体利益为出发点,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和部署。

4、善于观察,勤于思考,富有探索精神,勇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想法。

5、工作积极、主动,对领导交给的任务应保证按时完成。

6、正确对待表扬和批评,在工作中发扬长处,弥补不足,不断完善自我。

7、与领导成员保持团结协作,正常交往。

8、对领导或组织的意见或建议应通过合理渠道予以逐级反映。

9、因故要退出学生会,必须向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阐明原因,经批准方可。

第二章 人员奖惩制度

为了调动学生会工作积极性,促进学生会工作制度化,条理化,规范化,学生会研究决定,制定学生会奖惩制度,对学生会干部,干事及各部门工作起到规范作用,为同学办好事办实事。

一、总则

1.每学期基本分为一百分。最终得分等于基本分加上奖励分,再减去所扣分。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执行。

3.本制度实施情况由常务主席团负责监督。 4.评优制度由主席团主持,每年一次(或二次)。

5.受到提名的成员主要由各部门产生,最后进行民主选举,报到校团委审选。

6.评优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求质量而不求数量。 7.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细则

(一) 活动开展 1.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上制定的活动项目以及常务主席团布置的工作,由于主管原因未完成者,部门扣20分,部长扣20分,有关成员扣10分。未能按时完成者,或完成状况不佳者,部门扣10分,部长扣10分,有关成员扣5分。

2.各部门,各部正副主任以及干事的工作情况,由办公室半个月考评一次,并将考评结果公布。工作取得成功的,每次部门加20分,部长加25分,积极参与的干事加20分,每次活动后,各部门部长应填好活动情况总结表上交办公室,以便考核。

(二) 其他

1.向常务主席团提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每次加15分,受到表扬的部门每次加10分,受到表扬的成员每次加10分。

2.学生会干部和同学争吵,干部扣20分。其他违纪情况视情节酌情扣分。受到批评的部门每次扣10分,受到批评的成员每次扣10分。 3.开会未能完成会议任务(会议记录等)每次扣部长10分。 4.值班无值班记录者,每缺少一次记录扣5分。 5.损坏公务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扣10—40分。

三、附则

(一)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及各部门成员实施该细则的考评工作,同时负责监督常务主席团成员,各部门部长参考本细则配合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干事的考评工作。

(二)考评方法

1.评优制度由主席团主持,每年一次(或二次)。

2 .受到提名的成员主要由各部门产生,最后进行民主选举,报到校团委审选。

3.评优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求质量而不求数量。

(三)学生会成员每期总积分低于85分者,不得评优;部门总积分低于85分者该部门部长,副部长不管积分多高,该部门不得评优。

(四)表彰奖励

1.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校学生做出的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 3.奖励可以是物质或形式上的表彰。 4.受到表彰的部门和个人都要记录归档。

5.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优推荐,团评推荐的重要依据。

6.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常务主席团,办公室讨论决定处理办法。

注:以上各制度的解释权在学生会办公室。

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试行)

通过对办公室物品一年多的观察和管理,发现办公室物品查找困难,使用起来十分不方便,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物品的利用率,现制定办公室物品管理办法如下:

1、办公室的固定资产,包括桌子、椅子、柜子、电脑、打印机、展板等,使用时要注意爱护,如有损坏,应列出清单上报办公室执行主任并照价赔偿。

2、办公室消耗物品的管理,例如胶水、胶带、墨盒、打印纸等,使用时应注意节俭的原则,请各部部长注意监督。

3、如果因活动需要须将办公室物品带出使用,则该活动负责人应找专人看管物品并填写《借单》,如有丢失或损坏应列出清单上报办公室执行主任并照价赔偿。活动结束后,应将物品及时送回办公室并放回原处,以方便其他部门使用。

4、各部部长应将使用过的横幅进行整理,对于以后可以重复利用的横幅应注明其详细内容并标注在横幅外面;所有横幅在活动结束后应整理整齐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5、办公室电脑及打印机为办公所用,请大家不要用于非工作用途;请大家节约打印纸及墨盒,如非正式文件请用废弃打印纸的反面打印。用过的打印纸请保留,交由办公室管理。

6、宣传部物品自己保管,请宣传部部长在活动结束后将宣传物品放回原处,以保证办公室的干净整洁;其他各部物品由办公室代为保管。

7、对于新增物品或其它未注明物品的的管理,由办公室执行主任负责。 以上管理办法经主席团审议通过,请各部部长监督干事按照以上管理办法使用办公室物品。

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包括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真正建设服务型学生会。根据本条例,对学生干部的工作予以评定,并为培养和使用干部提供参考。

二、考核范围:

学生会常委、副部、干事。

三、考核时间:

每学年考核一次,在学年末进行

四、考核等级:

90~100分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五、考核内容:

思想素质、工作态度及作风、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方面。

六、考核方式:

为了更准确、公正的考核学生干部的成绩,将根据不同标准对常委、副部及干事 分别进行考核。

(1)对常委的考核由校团委副书记、校学生会指导教师及所有常委组成。 (2)对副部干事的考核由各自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七、考核标准及考核内容的分值:

(一)常委的考核办法: 1.思想素质(15分)

(1)对党的认识及态度(5分)

政治上对自己有较高要求,积极靠拢组织。能积极参加党课学习,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2)对校党团委、学生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认识明确。能够向同学广泛宣传。围绕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所在部门开展工作。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在同学中扩大影响。积极就某一中心任务提出建设性活动方案。(5分) (3)对学生各种不良风气的态度

正义感强,坚决带头抵制不正之风,并影响、说服周围同学不参与。(5分)

2.工作情况(45分) (4)工作态度(5分)

有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很强的工作责任心。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困难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 (5)工作作风(5分)

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同学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工作和学习。

(6)工作能力(35分) 组织能力(5分)

开展活动时,事先有计划,事后有总结(书面)。准备工作做得充分、扎实。活动过程中,有条不紊,能妥善处理意外情况,使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沟通能力(5分)

广泛联系学生会系统各部门,顺利沟通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校方部门,能很快适应各种社交活动。 表达能力(5分)

在各种正式场合下,能清楚、完整、简明扼要地口头表达某一思想内容;有很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决策能力(5分)

非常熟悉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具有较强的本部门工作特长,在开展业务性强的工作中能作出正确决定(注:诸如审稿,评奖之类的工作)。 协作能力(5分)

工作中的顾全大局,从整个工作出发,不计较个人和本部门得失,积极配合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7) 工作成绩(5分)

活动有意义,能够在同学间产生一定影响,较之之前的工作有一定进步。 (8)使用和选择干部(5分)

考虑到每个干部的特点,使用时扬长避短。大胆选拔有才能的干部,使其能力得到很好的发挥。 3.组织概念 (5分)

(9)明确组织概念,有良好的团队意识,能够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办事。 3.学习成绩(15分,每点5分) (10)学习态度

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处理得好。 (11)学习成绩

成绩良好,没有不及格科目。如果能够获得奖学金可在总分上面加5分。 (12)学习进步情况

不因工作而影响学习,能够保持优良成绩或成绩有较大进步。 5.具体考核办法:

分为老师评定、被考核对象自评、互评以及办公室记录四个部分

1、以上80分为评价分体系,其中老师评定、自评、互评各占1/3。根据以上具体评定内容打分,较好5分,一般3分,较差1分。

2、其余20分由办公室根据活动情况,计划、总结上交是否及时予以扣分处理。

(1) 每人基础分为20,计划、总结未及时上交扣2分,不上交扣3分

(2) 办公室要求上交的材料每次未及时上交扣2分,不上交扣3分 (3) 活动结束后发票未及时上交扣2分,不上交扣3分。 (4) 办公室及30

4、30

8、309会议室用后不整理每次扣3分。 (5) 常委会例会迟到扣2分,未到扣3分。(有特殊情况事假或病假者除外)

(二)副部、干事考核办法: 1.思想素质(10分)

采用逐减法,根据思想表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工作任务及服务态度(60分) (1)本职工作安排及完成(20分) 1)每学期无工作计划扣3分; 2)每学期无工作总结扣3分;

3)要求上交的材料不及时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2)工作责任心和态度(10分) 1)责任心强,态度好10分; 2)较强,较好6分; 3)一般的2分; 4)差的不给分; (3)考勤纪律(20分)

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召开的会议或组织的集体活动者一次扣5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3分,事先请假每次扣1分(除公事外),病假不扣分(要事先请假); (4)服从安排(10分)

满分10分,有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3.工作能力(20分 根据表现打分,较好5分、一般3分,较差1分) (1)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5分) (2)有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的能力(5分)

(3)有妥善处理同学之间发生的矛盾及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5分) (4)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的能力(5分) 4.学习情况(10分)

(1)学习成绩:采用基本分加减法,基本分7分,成绩在专业前20% 的加3分;前50%的加2分;前60%加1分;60%以后的不加分。 (2)有无不及格科目:如有不及格科目,每门次减2分

5.具体考核办法:以上由各部门自行记录,考核时包括自评20% ,互评30%,部长评分50% 。

八、干部的奖惩: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给予一定奖励。 2.每个部门评出考核成绩最高的副部、干事各一名,授予校学生会优秀副部、干事称号。

3.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将没有机会参加换届选举。

4、受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两次以上(包括两次)者,取消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5、各部门将考核成绩送办公室备案。

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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