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出国手续办理基本流程
一、领取录取材料
1、领取材料,查收附件部分是否齐全。
材料包括:
①《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留学人员录取通知书》一份;
②《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一份;
③《留学人员资助证明》(英文)二份;
④《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一份;
⑤《出国留学人员须知》一份;
⑥《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
⑦本文《公派出国手续办理基本流程》
2、仔细阅读留学基金委发放的《出国留学人员须知》,了解各附件的用途、咨询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方针政策。也可到上海集训部网站查询后续相关手续的办理。 网址:http://jxb.shisu.edu.cn,电话:021-65440013。
二、对外联系获取正式邀请函和其他材料
联系国外接受院校,取得邀请信等外方邀请材料。(各国驻华使领馆对邀请信的要求各有不同,请按照要求取得合格的邀请信)。
三、办理护照
自行至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护照(类型为因私护照)。
四、办理《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公证
可自己办理也可由学校组织统一办理。需要在学校办理的同学,请在领取材料的时候说明,或者在5月23日前与李老师联系说明。
五、办理签证、照会、预定出国机票等
1、签证相关手续、定购机票、发放第一个月的生活资助、发放报到证等手续由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请登录其网站查询办理相关手续所需准备的材料及要求、注意事项等。
2、下载“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该表填写好并打印。留学人员将准备好的相关签证材料递交到上海集训部办理签证申请,预订机票。部分国家的签证需留学人员本人去领馆或签证中心办理,请于签证前到上海集训部办理照会和资金证明。
3、集训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能需要出具在学证明,此证明由研究生院管理处出具,联系方式为:021-54345010。
4、获签后立刻电话通知上海集训部,由上海集训部出机票。
六、交存保证金,及时获得保证金收据凭证。
相关保证金金额可查看《留学人员须知》
七、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办理。
八、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携带公证后的协议书、留学基金委出具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国际旅行健康证明复印件、填写完整的《华东师范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信息反馈表》(见下页)及对方学校的正式邀请信复印件至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处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 联系人:李坤 54342791 6223266
1九、领取机票、报到证等
凭准备好的相关材料,前往上海集训部领取护照签证、机票、“报到证”等,并按预定时间派出。
十、国外报到
通过“信息平台”网上报到,提交《资格证书》《报到证》,领取奖学金生活费。
公派研究生办理手续注意事项
1.录取材料十分重要,请注意保存。其中资格证书是报到并领取奖学金的最重要依据。建议申请人拿到录取材料后先行扫描并复印以作备份。
2.个别公派留学人员如遇到资费不足的情况,请自行解决,学校无法出具有关费用的任何证明。
3.定期向院系、导师、研究生院、使领馆教育处(组)汇报学习进展,每个季度第一周内应将本人学习研修情况分别报使领馆教育处(组)及研究生院培养处。学校将在留学结束时进行考核。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出国前需要办理学籍方面的手续,具体程序为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向研究生院电子签报备案。另外,包括在外期间,每学期学校开学期间也请按时注册。
5.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由学校保留户籍和档案,申请方式为填写《华东师范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信息反馈表》并在办理同意派出函时提交研究生院。也可返回原户籍所在地。
6.请大家提供国外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并确保此邮箱留学期间有效使用。学校相关通知以此邮箱为准,因邮箱错误而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7.研究生院联系人:李坤 邮箱:kli@yjsy.ecnu.edu.cn(每季度学习研修情况也请按时发送至此邮箱,——如果不按时提交研修情况,不予办理回国报到手续)。 国际交流处联系人:梁荣发 021-62238351。
8.如果所在国遇到重大灾害问题,请及时就个人平安问题发邮件至李老师!!切记!!
请将此表沿虚线剪下,办理同意派出函时交研究生院培养处,填写时请注意字迹清晰,信息准确。
华东师范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信息反馈表
姓名:基金委学号:所在院系:学校学号:计划出国日期:计划回国日期:国外期间电子邮箱(请保证在国外留学期间可有效联系):国外期间其他联系方式:国外期间紧急情况国内联系人:联系方式:户口是否保留在学校:档案是否保留在学校:
申请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