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析报告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2011年2月3日(正月初一)凌晨3点多,输送石灰石的矿山1#胶带机胶带着火,6点07分119接到发生事故附近村民报警后出动消防车于10点左右扑灭着火。此次事故共烧毁钢丝胶带1050米,胶带机架(含托辊架,托辊)500米。事故发生后熟料车间立即组织一切可调配的人员在外协维修单位协助下不分昼夜抢修,至2月13日10点抢修结束并开启1#胶带机。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在胶带机架子离地面较低地段,此地段没有可以引发着火的火源,分析认为人为蓄意破坏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事故发生后我公司已经报案,确山县公安局已发出悬赏通缉令。事故发生时间正值农历大年初一,矿山及石灰石输送(1#胶带机)停产两天。输送工段没有按车间例会精神安排好值班人员是使事态扩大的另一原因。
三、事故责任及处罚:
据调查,2月2日(农历腊月三十),石灰石输送工段长周红刚和当班人员杨红光(主修)、肖继周(岗位工)当天检修1#胶带至18时。工段长周红刚没有安排好晚上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杨红光、肖继周是当班人员,工作时间应为全天(24小时)应付次要责任。事故影响1#胶带机运行9天(实际为十天,扣除放假一天不生产),根据车间制度,按每天应开机16小时,每小时罚100元每天罚款1600元,9天共计罚款14400元。车间根据责任划分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周红刚罚款10000元。 2.杨红光罚款3000元。 3.肖继周罚款1400元。
四、预防措施:
1.加装监控设备(摄像头、烟雾着火报警装置)。 2.把胶带机低洼地段完全封闭(原来为钢丝刺栅栏)。 3.增加夜间巡逻看护人员。
4.在1#胶带机走道廊每隔适当距离加装灭火器。
生产部熟料车间
2011-2-17
《1#胶带事故分析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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