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效能办字„2010‟16号
关于区直各单位在“两个集中”工作中上报的工
作方案的审查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饶信府办发[2010]15号《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关于公布信州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决定》(饶信府发[2009]31号),区“两个集中“审查组对区直各单位在“两个集中”工作中上报的工作方案意见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汇总如下:
(一)区发改委
审查意见:审查组认为目前发改委行政审批进驻中心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且发改委集中了许多行政审批业务,应率先完成进驻中心。但鉴于目前市发改委的进驻中心工作也没有完成,目前正在实施推进阶段,建议区发改委做好相关进驻中心的准备工作,待市3 -
到和市环保局的同步进驻。
(十四)区规划局
审查意见:上报单位提出进入中心综合代理窗口的建议,鉴于
规划局工作的特殊性,审查组建议其暂缓进驻中心。
(十五)区烟草专卖局
审查意见:同意区烟草专卖局的上报意见。
(十六)区工商局
审查意见:同意上报单位意见。
(十七)区农林水利局
审查意见:审查组认为区农林水利局的体系较大,业务划分明
显,建议行政服务科办理事项的内容应该予以明确,即有哪些行政许可事项是在行政服务科办理。
(十八)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查意见:原则上同意单位上报意见。
(十九)区教育局
审查意见:审查组同意单位上报意见,但在审批项目的名称上,
建议与《信州区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保持一致。
(二十)区卫生局
审查意见:同意单位上报意见,考虑到卫生局有五项新进驻中
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量较大,建议其加强进驻中心的后续保障工作。
(二十一)区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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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同意单位上报意见。要求补报职能归并方案。
(二十二)区体育局
审查意见:同意单位上报意见,进入中心综合代理窗口。
(二十三)区国税局
审查意见:同意单位上报意见。职能归并方案未上报。
(二十四)区粮食局
审查意见:同意单位上报意见,进入中心综合代理窗口。
(二十五)区物价局
审查意见:物价局目前在中心设有窗口,物价局同意将行政事业性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年检》进驻中心。
二0一0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机关效能两集中方案审查意见
抄报:市效能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区委书记、副书记、区委常委、副区长、区机关效能领导小组成员
信州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9月6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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