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考办字[2009]35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10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自学考试(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我省200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高职高专、二学历考试定于10月24日至25日进行,现将此次考试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报名报考时间定于8月25日至9月15日(周
六、周日正常办公9月10日休息),考生须到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报考手续。请各市(州)招考办和有关院校务必将报名报考数据于9月19日前报送省考办信息管理科,数据上报省考办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报考条件、地点和办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
- 1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按照教育部要求,全面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从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高度,正确处理和积极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与保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的关系,切实加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在依法治考上下工夫,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努力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良好的社会声誉,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要特别重视和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做到万无一失,确保考试安全。要从政治大局出发,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抓好各项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的落实,加强试卷保密室建设,认真检查试卷存放情况,严密交接手续。各级考办领导、各院校相关负责人必须对试卷到达本单位后的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
(三)要注意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认真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强化监考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监考人员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要统一要求考试工作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依法施考。从加强自考队伍建设入手,严密制度,规范管理,严肃纪律,防止考试工作人员违纪作弊。
(四)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重视加强考生的考前教育。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考生明确哪些行为是违规、违纪的,如果违规、违纪将受到怎样的处理,做到宣传教育在前,惩
- 3
清单可在省自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四)、为保证全省统一编排考场顺利实施,省考办要求各考点在9月19日前把本次考试的考生数据、报考数据、及使用考点数据通过考务管理系统输出加密文本由市州考办整理后统一上报省考办信息管理科(联系电话:0431-84658737)。
六、开展“吉林省自学考试宣传月”要求:
为做好我省自学考试的宣传工作,省考办决定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进行自学考试宣传并命名为“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宣传月”。省考办要求各市(州)县(区)在总结本地自学考试发展特色与经验基础上,大力宣传自考。各地招考办要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充分认识自考宣传月活动的意义,要积极行动起来,抓住契机以点带面进行宣传。各部门要作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同时也要主动和新闻媒体联系或在报纸、电台安排专版进行系列报道。宣传月活动期间,省考办将派出检查小组到各地查看活动情况。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及时召开总结会并形成文字材料,在报名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将文字材料上报省考办宣传科(电话:0431—84658697)。
七、组织报考网上阅卷考试科目的要求:
英语
(二)、大学语文两门科目在2009年10月考试中继续作为实行网上阅卷试点科目,请各级招考办在接待报考以上两门的考生报名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时要自备2B铅笔和黑色碳素
- 5
九、其他未尽事宜待通过考试项目管理平台即时通知。
特此通知
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报名 考试 工作 通知
抄送:各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学历考点院校
高职高专院校 主考学校 助学单位
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7月20日印发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