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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会议记录、讲话、心得、文献)

发布时间:2020-03-03 04:47:2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开展法制建设工作构建平安和谐家园

位于文化繁荣的市中心,古樟流韵,丹桂飘香,钟灵毓秀,人才辈出,是基础教育的窗口。党委、校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精心制订规划、合理安排教案,每年全体师生的普及率和测试合格率均为100%。五年来,全校师生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校风、学风不断优化,校内无重大违纪和犯罪行为发生,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加强领导 合理规划

我校始终把“五五”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长抓不懈,确保“五五”普法工作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

一是健全普法机构。“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之初,我校按于20××年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年级、处室主任、班主任为成员的“五五”普法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并且根据人员的变化进行随时调整,保证人员不减,机构常设。

二是制定普法规划。在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关心和督导下,在普法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校根据实际制订了“五五”普法规划,每年有计划、有总结;并纳入部门工作的目标管理,每年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相关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以保证各项普法活动有效开展。

二、广泛宣传 营造氛围

为完成“五五”普法工作任务,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我校党

委充分发挥教育的特点和优势,以为主要阵地,以课堂教育为主要形式,以有效的载体和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辅助,大力加强全校师生的法制建设教育,营造良好的普法氛围,推动的校风、学风建设。

一是利用党委中心组、党支部学习日,将法制教育融入日常的学习之中。

二是在开设《法律》课程,向在校青少年学生普及法律常识。 三是发挥宣传橱窗、标语、墙报、广播站、家园网的宣传作用,全面营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舆论氛围。

四是通过定期制作和更新“五五”普法专栏,及时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

五是聘请律师、警官等人员为法制副校长,对师生进行较为专业的法制教育。

三、合理安排 强化学习

普法,首先要学法。在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先导,在学习时间、普法对象、普法方式三个方面突出重点,合理安排,激发教职工和学生的学法热情,从而保证学法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1、在普法学习时间上。规定领导干部的总学时不得少于120学时,教师和职工不得少于80学时,学生的法律常识不少于36学时。

2、在普法对象上。规定中层以上干部以参加培训、讲座与自学相结合为主,重在提高依法决策能力;教职工普法以自学为主,重在提高依法执教能力;学生以课堂教育为主,重在提高守法意识。

3、在普法方式上。采取课堂教育、参加培训、集中学习、分散学习、自学、重点发言和讲座等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师生参加升旗、

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和培训班、播放录相、法律知识竞赛、旁听审判活动等。“五五”普法期间,我校先后组织了两次专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有效地调动了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热情,增强了普法教育的效果。

为了满足教师的法律学习需求,征订了“五五”普法常用法律知识学习读本,人手一本,还购买了《普法宣传手册》等材料。在学习中特别突出了法制理论和专业法规的学习,每人做好学习笔记。定期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师德考核、评优、晋级之中。通过每学期检查、验收,促进了每位教师学法的自觉性,提高了教师依法执教的自觉性,彻底杜绝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师生之间建立了相互信任的新型师生关系。

四、以案讲法 学考结合

在加强全校师生学法、用法、守法的宣传教育的同时,我校每学期都要请普法讲师来校举办法制讲座、禁毒宣传和图片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五年来,我校先后聘请市司法局律师、东岳派出所警官为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进行“以案讲法”专题讲座多次。主要有《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同时,教师还利用家访、家长会向广大家长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家长认识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也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从而也极大程度在降低了我校学生的辍学率。 我校每年在积极参加普法主管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外,还另外组织专项法律知识竞赛和测试活动。每学年都要对全体师生的学法、守法情况进行考评;班主任对本班学法、守法的情况进行总结。对各教师遵纪守法和参加普法活动情况进行评定,作为教师学法、守法的

考核材料,存入档案。

五、完善体系 成绩突出

在“五五”普法工作中,我校突出“五个”结合,即将“五五”普法工作同德育工作相结合、同创建平安家园工作相结合、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同常规管理工作相结合,同教育教学相结合,使“五五”普法工作融入到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在诸多工作中,我校始终突出德育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完善、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德育网络,在制定每学期德育工作计划时都要渗透法律教育的内容。坚持每周升国旗制度,分年级进行主题德育教育,每年的三月份定为文明礼貌月,开展文明礼貌系列教育活动,开展“你我文明一起行”系列活动,大大强化了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市消防安全示范”“5.12抗震救灾慈善银奖”、“市民防教育示范”、“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市安全文明家园”、“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平安家园”“五五普法先进处室”等称号。

总之,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奋发图强、不断进取、同心同德、真抓实干,这项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开展一定能够促进我校的教育事业取得更大的成绩。

积极开创法制建设新局面全力助推经济发展

全省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在长春召开。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出席会议并发作要讲话。他强调,要以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更加注重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指导,积极开创法制建设新局面,全力助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指出,全省各级行政管理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己任,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全省系统法制意识明显增强,重大执法事项依法决策。疑难问题和大要案都经过局领导集体讨论程序民主决定,重大执法事项做出前听取法制机构意见。不断清理完善执法依据,执法保障能力不断提高。省局积极清理行政权力,下放行政审批权,让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以执法责任制为抓手,严把执法主体关,全面实施自由裁量规则,认真开展案件评查,积极开展听证、复议、应诉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开展行政指导,大力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科学总结监管模式,创新提出“四段式”执法模式,实现了科学监管机制的创新,省局综合监管平台的建立从硬件上保障了科学监管机制的运行。各级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内外普法并进,学法用法的氛围基本形成。

指出,今后一段时期,全省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为总目标,牢牢把握国家总局“四个只有”,大力加强“四化建设”,以建设

法治为目标,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准则,创新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全力营造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法制环境。

强调,为实现全省行政管理法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必须做到“五个狠抓”。

一是狠抓法制基础建设,确保依法行政有序开展。各级局对现有地方性法规和各项制度要进行清理、细化和完善。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执行法律法规的各项制度,不留执法盲区,把工作做到精细化。要严格规范具体行政行为。各级局对具体行政行为要严格规范,尤其是要防范不作为、滥作为,以及消极怠慢行为的发生。对于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要严厉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各级局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不具备机关法人资格的任何直属局和内设机构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制定规范性文件。今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发布前要经同级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一律不得发布,如果出现违法或者不适当的内容,未经合法性审核或者未按审核意见签发的,要追究制发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狠抓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各级局要将依法行政检查和考评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将此项工作做为一项长效机制狠抓落实,要将依法行政大检查切实开展好,考评结果要纳入到年终绩效考评中。凡是依法行政评议考核末位的单位,不具有参加年度任何评先奖励的资格。要加大对违法行政的问责力度,对行政执法绩效突出的部门和执法人员予以鼓励表彰。各级局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上级机关要切实履行对下级机关的监督作用,特

别是对有不良影响的案件有权直接提起重新审查,各业务机构要配合法制机构认真履行监督作用。法制机构还要充分发挥同级执法监督作用,认真核审把关,敢于坚持原则,主持公平正义。各级局要加强案件管理,严格执行立销案管理制度。各级局要加强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的全程监管。防止随意立案、销案。严格执行跨地区办案报告制度,跨县(市、区)办案要经市州局批准,跨市州办案要经省局批准,出省办案必须经省局批准。

三是狠抓监管方式的创新,确保紧跟时代发展主调。各级局要在操作层面深入挖掘,把“四段式”执法模式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指导执法的各项工作。要牢牢把握这四个环节所针对的具体情形,全面体现“四段式”执法模式的人性化、科学化的执法效果。不断完善“四段式”执法模式操作规程。各级局要切实把行政指导与服务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完善和细化行政指导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和方式。建立行政指导程序规定、统一文书格式、健全档案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对行政指导的监督、激励、考核和风险防控等制度。省局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对行政指导工作继续开展阶段性总结,对行政指导开展不力的地区加大督查力度,将全省行政指导工作整体推进。各级局要继续全力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员素质,避免为说理生搬硬套,将说理复杂化,减少并逐渐地杜绝机械式、公式化撰写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基础上,探索在告知、送达等环节上的说理,实现执法文书全面说理化。鼓励各级局探索监管方式的创新。监管手段、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各地要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要

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机制和方法。

四是狠抓法制建设教育,确保执法顺利开展。各级局的法制建设教育必须抓好抓实。牢固树立尊重法律、崇尚法律的意识,提高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将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作为各级干部的必修课,将依法行政水平作为干部晋级提拔的重要杠杆,建立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制度。强化普法宣传的效果,加大对外普法宣传的力度,讲求普法实效。教会相对人守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本领。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律宣传。扩大相对人的监督途径,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

五是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机构建设,确保为法制建设提供有效保障。各级局要健全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对本单位的法制建设负总责,把法制建设作为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各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对分管部门的法制建设要靠前指挥,加强协调,各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人人有责的意识。各级局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三个过硬”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在进人用人的问题上,要坚决把好关。从事法制建设的人员要有更强的学习钻研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各级机关要把法制机构开展工作的基本经费列入预算。

法制建设大会发言稿

同志们:

历时一天半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会议就要结束了。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荣融主任专门作了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亲自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对45家中央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进行了表彰,听取了5家企业的经验介绍,请12位中央企业领导、总法律顾问做了主题发言和讨论。在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下面,我就会议做一个简要总结,对学习领会国资委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讲话、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谈三点意见。

一、关于这次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会议突出了两大主题:一是结合国资委2004年提出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三年目标的基本完成,对过去三年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进行系统总结,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二是立足新起点,分析新形势,部署新的三年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吹响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号角,大力推进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再上新台阶。总的来看,会议开得很成功,很圆满,达到了预期目的。归纳这次会议的收获,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围绕主题,对中央企业法制建设进行了系统总结和全面部署。

一是肯定了成绩。荣融主任的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三年来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在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既鼓舞了企业法律工作人员的干劲,也坚定了继续做

好企业法制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分析了形势。会议从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形势、国家法治环境、企业改革调整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刻分析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深化了我们对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体制机制、管理状况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做好企业法制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明确了目标。国资委领导对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希望和要求,提出了企业法制建设新的三年目标和工作任务,为今后几年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

(二)表彰了先进,树立了一批中央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先进典型。

这次会议对45家企业先进法律事务机构进行了表彰。这些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近年来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开拓创新,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它们在企业法制建设中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工作方法值得广泛宣传和推广。

(三)交流了经验,开阔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思路。

会上,中国石化、中航二集团、中国网通、中粮集团、招商局集团等企业的领导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中国石油、中国移动、港中旅集团、通用集团、武钢等企业总法律顾问介绍了各自企业法制建设特色,另有部分企业总法律顾问参与了现场嘉宾讨论。为配合此次会议的召开,还专门筹划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展览,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举办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成就系列报道和访谈。通过各种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交流学习,与会代表既借鉴了经验,又探讨了问题;既增进了相互了解,又开阔了工作思路。

二、关于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三年目标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正处于良好的发展势头,同时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这次会议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的三年目标,是下一步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必须牢牢把握的方向和主线。

(一)新三年目标提出的背景

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的三年目标的拟定,经过了一个反复调研、论证的过程。淑和副主任亲自组织召开部分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座谈会,明确指出:要在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前三年目标基本完成的基础上,按照“深化、提高”的总要求拟定新的三年目标。为此,新的三年目标的提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在国家法制不断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企业法制建设具备了进一步实现跨越发展的肥沃土壤。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同时,20××年开始,全国人大加快了《国有资产法》的立法步伐。所有这些,都为中央企业法制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和使命。

二是外部法律政策环境对企业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需要企业进一步提高法制建设水平。随着中央企业不断融入全球化市场竞争,国内外法律政策环境的变化正在改变着中央企业的市场地位、关系格局和利益机制,法律关系已经成为维系企业生产经营最为普遍和广泛的基础纽带。中央企业掌握、运用市场化资源配臵规范的水平和能力,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软实力”之一。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法律的服务支撑作用,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降低法律适用成本,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是当前中央企业法制建设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直接影响到中央企业的盈利水平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是巩固、深化中央企业法制建设,需要有新的目标导向。经过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共同努力,前三年的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建设目标基本实现,中央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初步形成,法律事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延伸,企业法制建设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同时,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也还存在很多需要继续推进的薄弱环节。淑和副主任在这次会议上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三年目标,有针对性地确定了具体指标,明确了工作任务和措施,为新阶段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二)新三年目标的理解和落实

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三年目标,概括起来就是“一个核心,三项指标”。其中,以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是企业法制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项指标”是分别从组织、业务和工作检验三个方面,确定了到20××年的工作要求。

一是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这一指标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组织保障。目前53户大型中央企业已全部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另有28户其他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也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共计81户,占150户中央企业的54%。许多中央企业在下属子企业也已经推开这项制度。到20××年,要实现总法律顾问制度在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全面覆盖。这里讲的重要子企业,是指在境内开展公司主营业务的实际运营,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和控制的二级重要经营单位。这次会后,各中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先确定重要子企业名单并报国资委备案。同时,深入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还应当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中央企业要按照新三年目标要求,全面落实总

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的各项职责。要以刚刚公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目前中央企业系统法律人员具有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比例还不到50%,要鼓励和支持他们积极报考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加强专业培训,提高执业水平,不断增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是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率达到100%,这一指标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流程保障和基本业务。规章制度是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合同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法律手段,重要决策是防范企业风险的源头。企业法制建设要紧紧抓住这几个关键环节。目前,法律事务工作起步早、推进快的中央企业已经实现了规章制度与合同的全面法律审核把关,其他中央企业要抓紧建立和落实相关制度。现在相对薄弱的是,一些企业对于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把关机制仍不健全。三年目标确定的重要决策的定性和把握,主要是指涉及企业重组改制、重大投融资、产权变动、对外担保、知识产权等对企业生存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经营决策。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具体细化其标准,但一定要提高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增强法律审核的可操作性,有利于切实保障企业依法决策。总之,中央企业一定要通过相关制度安排,规范工作流程,保证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参与制度起草、合同审核与决策论证。在提交国资委审核企业合并、分立、重组、产权转让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重大事项之前,应当重视由企业总法律顾问或法律事务机构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要实现法律事务工作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质性审核把关。

三是因违法经营发生的新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杜绝,历史遗留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基本解决,这一指标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检验标准。近年来,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发案趋势呈现新的特点,涉外案件不断增加,金融债权债务诉讼呈上升趋势,知识产权纠纷日趋复杂,劳资纠纷时有发生,涉及企业改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案件越来越多。对此,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2005年国资委出台的《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各企业应当根据新的三年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注意落实好相关备案制度。同时,还要抓住当前中央企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解决好历史遗留的重大纠纷案件和隐患,对于类型化的典型案件,要形成中央企业合力,共同探索案件解决的有效途径。

三、关于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明确了今后三年企业法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希望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是要做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工作,各位代表回去以后,要及时将会议的精神向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进行汇报和传达,组织好学习和领会。尤其是荣融主任的重要批示、淑和副主任的重要讲话,要以集团名义下发所属各单位,努力做好会议精神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各企业“五五”普法工作要与新的三年目标要求结合起来,认真部署好相关培训和学习,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最近,全国“五五”普法办下发通知要对“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国资委即将转发通知,请各中央企业结合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先积极开展好自查工作,国资委将适时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

二是要制定落实新三年目标的工作计划。中央企业要按照淑和副主任讲话要求,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本企业法制建设情况,针对本企业与新三年目标要求的差距和薄弱环节,逐项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制定工作进度时间表,确保新三年目标如期实现。

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做好督促检查。从企业领导班子、企业总法律顾问到企业广大法律顾问,都要明确自身职责。要将新三年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有关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定期检查目标完成情况,对重要子企业的法制建设集团公司要加强指导推动,同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督促检查。

四是加强反馈和交流。各中央企业对本企业贯彻实施会议精神的做法和部署企业法制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国资委法规局反馈,有关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也请向国资委法规局备案。

同志们,让我们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以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的三年目标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荣融主任重要批示和淑和副主任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企业改革、调整、管理、创新等中心任务,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开创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

摘 要:新的世纪我国致力于构建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

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必然要求加强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性,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法律保障。法律对于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臵,激发社会活力,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关键词: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构建 法制建设

2004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将构建和谐社会放在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臵,并且将构建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作为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 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 进人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 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而在现代法治国家,和谐社会更多的要靠健全完善的法制来保障,和谐社会应 该是崇尚法治的社会。法制建设既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又是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应当以法制 建设为导航,引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全面实现。

一、法制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从本质上讲,和谐社会是一个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发展的社会。因此,构成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不仅包括经济指标,还应该包括其他所有相关的非 经济指标。其中,法制建设就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来不断加强 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可以说。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二)法制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都离不开法制建设。经济建设的目标需要法律来确定,科技进步的成果需要法律来保障,各种经济主体以及社会各成员之间的矛盾也要依靠法律来调适。因此,只有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的和谐社会才能得到持续、稳定、协调和健康的发展。

(三)法制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动力量

法制建设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法制建设的推动。我们要建设的和谐社会是一个政治文明、经济繁荣、科技进步、生活富裕的社会。这其中任何一个目标的实现,都需要成熟的法律制度加以确认和推动。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 将有力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实现。

(四)法制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离不开法制建设提供的强有力保障。一方面,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协调人民内部的

利益矛盾需要法制来保障;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需要形成政府依法行政、社会公众依法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需要强化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经济建设、扰乱社会秩序、侵害公民权益等各种破坏社会和谐的违法行为,也需要通过强有力的法律手段予以有效打击和惩治。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环境的设想与思路

(一)坚决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存在法律以外的特权,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力量,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也就是说,法律在国家生活的各个领域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政党和政府及其成员必须模范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政党必须依法执政,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决不能以政策取代法律,否定法律的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在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备尤其重要。我国是一个以成文法为主的国家,有重视法律和典章制度的 传统,只有法律制度健全,才能有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法律不完善,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中国封建社会两千多年,封建集权和人治强权思想时有表现,人们已经习惯于强迫命令,习惯于惟命是从,这就需要法律来调整。有法,人们才

能知法、懂法,才能依法,才能有法律的意识和观念,才能建立法治社会。我国处在一个大转型、大开放、大发展的时期,各种问题、矛盾、冲突层出不穷,有时甚至交织在一起,靠过去简单的办法已很难处理,这就需要法律从各个方面加以引导、制约和监督,使问题解决得迅速快捷,使矛盾处理得圆满,使冲突能及时化解,使全社会能正常有序的良性发展。

(三)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行政机关在国家机关中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影响大,与公民关系最为密切,因而行政机关成为权力最大、机构最多、人数最众、重要性最强的机关。这就 决定了行政机关在社会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决定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大意义。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法制环境的关键环节,是依法治国、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重点和难点,究其根源就在于“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很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因此,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有利于防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也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

依法行政就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权的存在和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得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具体来讲,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才能存在,而且职责和权 力永远是统一于一体的。行政机关的职权必须由法律规定,未经法律授予而行使行政权就构成了无权限或无效,即行政职权的存在必须合法。另外职责和权力是不可分的,

法律授予行政机关职权,实际上是赋予行政机关的义务和责任,行政机关必须尽一切力量保证履行。因此,行政机关的职权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是统一的,放弃职权,不依法行使职权,就 是不履行义务,就是失职,就应追究法律责任。第二,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并且不得超越法定 权限。如无法律依据,行政机关不得剥夺或限制公民 的权利,也不得为公民设定或增加义务,否则就构成 违法。同时,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不得超越法定权限。第三,行政机关行使行政 职权必须符合法定程序。法律规定的行政程序是行 政行为的方式和步骤,它影响着实体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如果行政程序合法,其行政决定可能合法,如果行政程序违法,其行政决定必然违法或无效。可见,程序合法也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第四,行政机关所有违反法律的行政行为都必须予以撤销或改变。法律包括实体法、程序法,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只要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对所造成的损害国家必须承担责任,必须撤销和改变违法的行政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确保司法公正,促进法治社会的全面进步司法历来都以公正作为自己的理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法治进程中,司法公正更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司法公正是国法律正确实施的基本保证。现代法治社会,仅有完备的法律制度是远远不够的,法律制度只有在现实生活中被切实遵守,被正确实施才有生命力。法律能否被正确实施,最主要、最关键的是取决于司法机关能否做到司法 公正。

司法机关只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正确行使司 法权,确保司法公正,才能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才能使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不受侵害,才能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良好法制环境;其次,司法公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司法的目的就是通过法律的正确适用,保障和实现公民的合法权益。由于司法最终解决纠纷,决定了司法是保障人民权力,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当弱者受到强者的欺凌,当社会的良知受到恶势力的践踏,受害人能够寻找的伸张正义的地方就是司法机关,司法机 关是保障公民权利最重要也是最后的屏障。再次,司法公正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环境的基本要求。司法公正有利于人们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有利于使人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直接影响社会民众对法治认同与否及认同程度,影响着社会 成员依法办事与服从法律的状况。

为实现司法公正,司法机关必须坚持我国宪法 和法律规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其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必须忠实于法律、忠实于事实,决不能因人办案、看人办案。如果裁判不公,首要的就不能平息纠纷,甚至可能使矛盾更加激烈,使社会缺乏安全、自由和秩序,也必然导致公平、正义的丧失和社会的混乱,这样的社会也必然是一个不和谐的社会。其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正确 运用法律的一条基本经验。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只能以客观事实作为惟一依据,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严格依法办案,既要严格执 行实体法,又要严格执行程序法。其三,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司法机关的职能就是根据法律公正处理案件,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如果司法机关不能独立行使职权,任人插手,任人干预,那么司法机关将成 为实现个人意志的工具,根本谈不上什么司法公正。其四,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分工负责就是按照法律的授权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力,各自履行自己的职责;互相配合就是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协作、互相支持、互相补充、互通情报,共同完成法律赋予的任务;互相制约就是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的同时,要互相监督,发现错误,及时有效地加以纠正。加强法制建设,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开展法制教育,普及律知识,在全社会形成“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法治环境。普法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新的宪法原则,增强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要通过严格的执法和司法 活动,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要切实推进“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在全社会形成 遵纪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要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自觉性。法治实践是增强全社会法律 意识,增强普法效果的最佳途径。普法工作要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在开展普法工作的同时,要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

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律虽然要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但是我们不能仅仅依赖于强制力的作用。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公民普遍知法、自觉守法应该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因此,我们应该注意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以确保法律得到更有效的贯彻和实施。

(六)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制度。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人无信而不立,国无信而不强”,诚信是人类社会所 崇尚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维护正常的社会关 系和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而现阶段我国信用缺失 现象十分严重,其根源就在于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和 行政工作中始终存在着司法不公、权力寻租和执法 不严等严重制度缺憾。违法失信者可以用极其低廉 的成本投人获得丰厚的产出和回报,受此“超额利润”的影响和“激励”,众多守信者也纷纷向失信“投诚”,自觉不自觉地加人到了违法失信者的行列之 中。信用缺失不仅败坏了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声誉, 对招商引资工作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使国内经济秩序混乱。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主要在于规范商业信用和政府信用。从法律角度讲,信用的一个最基本问题,就是市场主体必须诚实无欺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用法律规范经营者的商业信用行为,应重点从两个方面加强诚信建设:首先,建立健全惩戒欺诈行为的法律法规。欺诈是市场经济中发生频率最高、最为严重的破

坏社会信用的行为。当前,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证券市场民事赔偿责任制度,尤其是侵权赔偿责任制度,以保障证券市场信用关系,维护投资者的信心。其次,尽快颁布实施新的破产法。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在经济生活中造成两大后果:一方面,一些事实 上已经破产的企业仍在进行市场经营活动,由于资 不抵债,难以承担信用责任,给合作方造成巨大经济 损失;另一方面,一些市场主体滥用破产程序,“假破产、真逃债”,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应当抓紧完 善破产法,使没有信用能力的企业尽快退出市场。同时,建立经营者的财产登记制度和信用监督制度,有效遏制各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政府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关键。“己身不正,焉能正人。”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应加快制定规范市场主体和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强化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 意识,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首先,各级行政部门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通过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惩治社会邪恶现象,倡导公序良俗,树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以自己模范的遵纪守法行为,为社会诚信建设作出表率。政府机关能否依法行政,自觉维护社会信用,惩治失信行为,当好市场经 济的裁判员,对市场主体的诚实守信具有重要的示 范作用。因此,良好的政府信用是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基础。应开展政府信用专项治理,使各级政府部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增强政策的统一性和透明度,提高行政质量,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同时,应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诚实守信意识,用法律规范来保证国家公务员的信用。

现代 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功能,就是控制公共权力,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权利和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之所以赋予党和政府以权力,是因为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能 保障法律赋予人民的权利得以实现。因此,国家公务员必须忠实地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诚实守信对公务员来说,绝非一般的道德要求,而是一种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

法治建设会议记录

时间:20××年3月9日 地点:局一楼会议室

参加: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 各科室、单位负责人 主持:张性云

内容: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讲话精神,结合 “三思三创”主题实践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领导干部,思考推进事业科学发展之路,认真思索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帮助班子找问题,求真务实,努力提高党组班子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

一、传达学习文件:

宣讲人:冯玉春(局长)

(一)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胡主席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系统广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惩治腐败、有效预防腐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要借年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扪心自问,自觉查找问题,明确整改举措,从而进一步提高党组班子的领导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2)胡主席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加强对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的

治理、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障,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3)胡主席指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抓住和利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

4)胡主席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是要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加强党的性质宗旨教育。二是要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三是要着力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四是要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切实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五是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六是要着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帮助基层干部掌握新知识、新技能、新本领。

5)胡主席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认为本、执政为民,坚持把以认为本、执政为民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原则、工作部署、队伍建设中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

二、参会同志发言

张性云(党组书记):我局在法治创建活动中要明确标杆,要上门学习取经,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根据自身岗位找一个岗位标杆,在全局上下形成层层有标杆、项项有标杆、人人有标杆的良性氛围,从不同层面学习先进典型,明确努力方向。要把握好三个步骤:通过高标准找标杆、严要求查差距、实举措学先进等“三部曲”,找准赶超的标杆,从思想、作风、方法等方面着手,深入查找与标杆的差距,客观分析产生差距的原因,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并利用政府和本局门户网站等平台,积极“亮标杆、亮差距、亮问题、亮措施”,力求在转变思想观念、优化工作作风、创新方式方法等方面有所突破。

要把握好三个结合:坚持对外学习与对内学习相结合、标杆经验与身边典型相结合、拉长短板与强化优势相结合,通过上门取经、对口沟通、个别交流等方式,积极向我局以外的机关、部门学习有益经验,并注重各部门之间的取长补短,争先创优。在明确外部标杆的同时,注重内部榜样的挖掘培育,注重以“身边的故事”发挥更好的示范引领和典型激励作用;清醒认识自身发展存在问题,积极将学到的先进经验落实到工作实践,弥补和改进不足。同时,采取切实举措继续巩固强化自身发展优势和工作亮点,促进工作整体推进和全面发展。

刘军(副局长):我局要从局党组班子和队伍自身建设、工作任务定位、服务产业企业基层、技术机构发展模式、阳光政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关爱干部职工等方面,从思想认识的水平、领导决策的能力、组织协调的水平、工作方式方法的把握、服务基层的本领、学习思考的习惯等角度深入地查找了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明确要求局党组班子全体成员下一步要在推进运行模式创新、突出能力建设、突出管理创新、服务经济服务基层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研究探索,

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推进事业的全面发展,以适应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要明确局党组班子成员的分工联系任务,要通过党组班子带头找问题,从而带动局各科室、各单位找问题、理思路、立标杆、定路径,扎实推进法治建设活动的开展。

认真听取法制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2月22日,20××年法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认真听取了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后,委政法委书记陈林就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了初步安排,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迅速传达贯彻法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民主法制15条”的重要意义,把法制建设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基础工作;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总结20××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做好20××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制定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法制建设各项工作;三是继续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宣传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深化“六五”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与依法治县有机结合起来,四是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参与法制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法制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法制办公室)

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政府法制建设会议,是市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

的主要内容是,总结和交流近几年来政府法制建设的经验,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建设。从会上交流经验的情况看,两级政府和各部门对法制建设是十分重视的,并且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有些经验反映了一定的理论深度,实际做法又有可操作性,内容比较丰富。我们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各单位同志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将对加强和完善的法制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会上还表彰了法制建设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也希望其他单位和同志向他们学习,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刚刚**同志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政府法制建设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法制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期政府法制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政府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有效化解矛盾,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

首先,做好政府法制建设是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确立的基本方针和全社会的基本共识,是我们党治国理念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历史趋势。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政府法制建设是社会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必要前提,是实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

其次,做好政府法制建设是适应海口城市经济转型的发展所需。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逐步推进,海口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明显进步,正朝着建设“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目标迈进。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城市转型是海口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加快发展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完善的法制保障和规范的法制服务作为支撑。公正、公开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加快依法完善,秩序混乱、诚信缺失的市场现象需要加大力度依法治理,政府宏观管理和调控手段更多的也需要依靠法律来规范。

第三,做好政府法制建设是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手段。当前海口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矛盾集中凸显,层出不穷,并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样态,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意识日益加强,并越来越倾向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政府法制建设必须适应这种新形势新任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必须加快推进政府法制建设的步伐,强化党员干部法律观念、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执法体制、健全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开拓创新,务实进取,努力开创我市政府法制建设新局面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发展历史的关键一年。陈辞书记在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对当前我市政府法制建设面临的形势做了深刻的分析,也对如何做好政府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立足政府法制建设新实践,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

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提升政府法制建设整体水平,更加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要主动顺应形势,研究新问题,迎接新挑战。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对海南全省的法制建设、经济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等都会有很深的影响。海口作为省会市,既是难得到机遇,但挑战依旧并存。政府法制机构适应逐步深入的形势需要,主动配合海口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将“助手、参谋、顾问”的作用发挥贯穿于海口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

二是要创新立法内容与方式,为建设“四宜”最精最美省会城市提供法制保障。现代社会,任何社会公共问题的解决,没有政府的参与是不可能的,行政决策对国家和社会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这使得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各级法制部门要以服务和保障海口城市转型与空间布局调整为核心,重点从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强化省会中心城市功能,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入手,积极构建具有大特区省会和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特色,与现实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地方制度体系,努力实现系统性、民主性、科学性、包容性和可行性的统一。在立法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扩大公众参与立法的范围,使政府立法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要研究制定立法后评估工作制度,及时跟踪做好立法项目的修改、废止工作。

三是要深入推进法律服务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政府法律服

务水平。要进一步理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水平。进一步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案例分析报告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各区、各部门依法行政。不断完善重大涉法事务的法律审查制度。

四要积极创新矛盾纠纷调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矛盾争议及时有效化解。要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贯彻落实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互动机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为“项目建设年”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制保障。要认真落实行政调解以及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的两个“意见”,完善配套工作制度与措施,助力海口和谐稳定。要积极探索仲裁工作新路子,发挥仲裁工作在化解经济纠纷中的作用。

三、规范管理,提升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海口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塑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娴熟的政府法制建设队伍,已经成为做好新时期我市政府法制建设的现实迫切要求。

一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服务效能。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从事政府法制建设的同志,要切实加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精力和心思真正放在法制建设上,认认真真学习,兢兢业业工作,实实在在思考。要以开展民主评议专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治理“慵懒散”工作力度,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措施办

法到位、进度要求落实,真正扭转部分同志不熟悉、不习惯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依法行政工作的不良局面,彻底改变一些同志不善于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律手段去解决问题和矛盾的消极状态,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建设质量与效率。只有我们干部自身作风正,才能民心顺、海南兴。 二是要规范制度管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的“规范建设年”,政府法制机构要以开展“规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按照“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促管理、以规范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规范制度管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制建设机制,提升政府法制建设公信力和队伍形象,促进各项法制建设健康发展。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规范制度管理意识,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社会运行和政府管理全局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上来,放在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来,放在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上来,着力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提高立法质量。要强化检查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行政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要提升队伍素质,适应转型发展需要。法制建设者是搞制度设计,是为政府和部门领导提供决策意见、起“参谋”作用的。制度的好坏、决策的正确与否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很大。因此,政府法制建设人员要抓住“素质提升年”的契机,高度重视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思维能力,深刻认识和分析把握政府法制建设规律,密切关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的法律问题,全面提高适用法律政策、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学习培训、沟通交流与实践锻炼,通过短期集训、岗位练兵、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法制建设人员的业务能力。

要抓住加强党员干部纯洁性的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人员的监督管理;要加强文化建设,为政府法制建设人员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持。

同志们,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府法制建设,使命光荣,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希望政府法制机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低碳城市、人文城市、生态城市、创新城市、智能城市、幸福城市的目标,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扎实的举措,积极推进各项政府法制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为加快城市转型和强化省会城市功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法制建设教育

同志们:

前一段时间,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建设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20××)》,

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建设教育的决议》,这标志着我县“六五”普法规划正式启动实施。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就是要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把我县法制建设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刚才,自龙同志作了很好的报告,希望大家下去后抓好贯彻落实。

“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教育工作,各乡镇、各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全县工作大局,不断深化全民法制建设教育,广泛开展 “法律七进”活动,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和法制创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总体上有这么几个特点: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制建设教育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了党政目标责任制管理进行考核;各乡镇、各单位把法制建设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机构,认真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县人大每年都牵头开展督促检查,为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是工作重点突出。坚持和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建设教育,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载体务实创新。在抓好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活动的同

时,利用电视专栏、法制讲座、文化下乡等多种方式,创造性地开展法制、道德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特别是近年来因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等容易引发信访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建设教育,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普法治理并举。以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抓手,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扎实开展了 “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城市”等创建活动。我县荣获“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我县法制建设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广大法制建设教育工作者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圆满完成各项普法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辛勤工作在法制建设教育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向今天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就做好今后五年的法制建设教育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法制建设教育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任务。“五五”普法开展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法制建设教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加快“法治永靖”建设坚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应当清醒的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历史等方面的原因,我县法制建设的总体水平还不高,特别是与当前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主要有:全县公民的法制意识还有待进一步

提高;普法和依法办事的工作任务比较艰巨;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工作推进不平衡;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普法科学评价体系和刚性考核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对这些问题,要务必引起重视,认真研究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不断提升普法工作水平。

当前,法制建设教育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中央、省、州更加重视普法工作,对加强法制建设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等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我县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今后五年,将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要把美好蓝图变成现实,离不开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更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教育,加快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县上下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教育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落实全县“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建设教育工作,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迅速在全县掀起新一轮法制建设教育的高潮。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全县“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法制建设教育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规划》要求,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

丰富内容,创新方法,切实增强法制建设教育的实效。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

(一)坚持法制建设教育与民主法制建设相结合。法制建设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理念。要认真抓好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着力发挥基本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开展“民主法制示范单位、示范、示范村”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不良现象,努力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促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

(二)坚持法制建设教育与服务科学发展相结合。服务发展是法制建设教育的中心任务。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既定的发展思路,紧扣全县“十二五”规划和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把全县上下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强县富民的目标增砖加瓦。要深入学习宣传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抗灾减灾、节

能减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要广泛普及市场法律知识,强化市场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财税、金融、投资、房地产以及产品质量、合同、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善于运用法律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社会之间的关系,引导全社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纠纷,规范市场秩序,倡导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法制建设教育与保障群众权益相结合。法制建设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发挥法制建设教育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加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注重运用法律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青少年法制教育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群众反应强烈,社会高度关注。对此,要切实加大这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责、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广大群众从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执法司法中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坚持法制建设教育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相结合。当前,是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由经济转型和社会变革引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只有加强法制建设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意识,才能有效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要深入学习宣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依法规范涉及群众利益的行政行为,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要深入学习宣传信访、人民调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真正把法制建设教育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教育群众的过程。要深入学习宣传刑事、民事、治安、交通、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要针对农民工、流动人口、闲散青少年、刑事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加强管理和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领导,确保“六五”普法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制建设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要把法制建设教育工作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机制,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宣传和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职能,完善制度,畅通工作渠道,提高工作效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及时掌握分管领域的法制建设教育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法制建设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要按照建设法治型政府、推进依法治县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经费保障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要把普法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罚。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把普法经费纳

入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保障普法活动的正常开展。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也要保证基本的普法经费。要强化法制建设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促进普法任务的落实。

三要形成工作合力。会后,各乡(镇)、各单位要尽快召开会议,系统学习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决议,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本乡镇、本单位普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及时启动、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法制建设教育的责任,联合互动,把法制建设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宣传部门要把法制建设作为党的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建设教育活动。县广播电视部门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结合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采用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建设教育,使新闻媒体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法律知识、获得法律帮助的重要渠道。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各单位在研究制定好普法规划的同时,要将法制建设教育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和调访工作有机结合,不断充实法制建设教育队伍,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结合本职工作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使广大群众从法治实践中感受到法治的权威和力量,学到法律知识。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参加法制建设教育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调动和保护好他们的积极性,为“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同志们,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建设教育工作,意义

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坚定信念,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法制建设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制建设会议纪要

2月19日下午,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在市委办公厅二楼四会议室召开了20××年小组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刘光磊同志主持,市高院院长钱锋、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市委法建办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委法建办对20××年法制建设工作的情况和20××年法制建设工作思路的总体汇报;审议了《20××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和《20××年法制建设工作要点》;研究了20××年法制建设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的时间等有关事宜。

与会同志对20××年我市的法制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如何进一步搞好法制建设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议和意见。刘光磊同志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20××年法制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按照法制建设工作要点和“五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的要求,全面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大开放、大发展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会议指出,20××年是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是“平安”建设的启动年,做好今年的法制建设工作,对于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法制建设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为主线,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广泛开展法制建设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会议强调,20××年法制建设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稳定、注民生、促发展,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积极培育“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要将法制建设工作纳入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中,通过考核将法制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决定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年法制建设工作总结》、《20××年法制建设工作要点》。

二、确定了20××年法制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时间等有关事宜。

法制建设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历时两天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会议,马上就要结束了。受淑和副主任委托,我对会议作一简要总结,就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评价和收获

这次中央企业法制建设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会议,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回顾历程、树立标杆、鼓舞干劲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在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会议圆满

完成了各项议程,开得很成功,与会代表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许多代表形容,这次会议既吹响了集结号,系统回顾六年多来企业法制建设历程,强调了“六个坚持”的经验和启示;又吹响了冲锋号,明确提出了第三个三年目标和任务;既是一个决战阶段的动员令,又是一个攻坚阶段的加油站。通过这次会议,大家普遍感到很振奋、很有压力,也很有信心。总的来看,这次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主要收获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议系统总结了过去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的进展与成效,增强了工作信心和决心。大家一致反映,第二个三年目标的如期实现,国务院国资委的充分肯定和这次会议的隆重表彰,将极大地鼓舞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战线同志们的士气。多年来企业法制建设的成功实践和积累的丰富经验,使我们对企业法制建设的认识更加到位,增强了进一步做好企业法制建设的信心。

二是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的目标任务,指明了工作方向。大家认为,王勇主任重要批示强调指出的重点领域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淑和副主任代表国务院国资委和国资委党委提出的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第三个三年目标,完全符合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符合当前企业法制建设的实际。委领导的讲话有激情、有思想、有高度,只要按照这些目标要求开展工作,就一定会把企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一定会在打造世界一流企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是会议深入交流了企业法制建设先进经验,开阔了工作思路。会议期间,六家中央企业的分管领导和总法律顾问,先后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中国石化坚持法律工作“管理第一位”,积极推进“两个根

本转变”;中粮集团在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中始终坚持“必须贴近业务、必须合理分工、必须发挥协同优势”三项基本原则;东方电气大力提升品牌价值的不懈努力;中国移动扎实推进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整体思路;水利水电集团法律工作注重服务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效果;国家电网多措并举,不断满足企业法律需求,等等。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于中央企业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进一步开阔了大家的工作思路。

会议期间,大家联系各自的实际,对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法制建设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与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企业主要领导对法制建设的认识问题;二是总法律顾问职能定位问题;三是企业法律事务机构的设臵问题;四是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的专业资格以及培训问题;五是企业法律工作与经营管理的融合标准以及“两个问责”如何操作问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深入调研,与大家一起共同探讨,努力加以解决。

二、关于准确把握第三个三年目标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全面实施第三个三年目标,意味着中央企业法制建设进入了向世界一流企业法制建设水平迈进的攻坚阶段,应当说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要求更高。为了准确把握王勇主任、淑和副主任明确提出的第三个三年目标和任务,我谈四个方面的认识和体会,供大家参考。

(一)研究制定第三个三年目标任务的基本考虑。

按照“建立机制、发挥作用、完善提高”的总体思路,在中央企业连续实施法制建设三个三年目标,是国务院国资委扎实推动企业法制建设、着力打造企业竞争“软实力”、依法保障企业科学发展的一

项重要战略举措。今年上半年,我们按照王勇主任、淑和副主任的要求,在深入调研中央企业第二个三年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第三个三年目标。立足于“完善提高”,逐步梳理、提炼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深化企业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向内融合。实践证明,企业法制建设的生命力在于融合。只有充分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业务,才能真正为企业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企业法制建设与经营管理贴得越紧、融入得越深,作用显现就会越明显。因此,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制定突出了企业法制建设的“五个有效融合”,坚持在企业发展战略中找准法制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这既与中央企业“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战略相互衔接,又与法制建设发挥作用的重点领域紧密结合。

第二,深化企业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向下延伸。中央企业的大量资产集中在重要子企业,主营业务的实际开展、营业收入、利润创造也主要集中在重要子企业。然而,从这几年我们协调处理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来看,许多重大法律风险往往发生在重要子企业。因此,第三个三年目标进一步突出了中央企业法制建设向重要子企业延伸,各项指标要求全面覆盖重要子企业。

第三,深化企业法制建设要进一步向外拓展。随着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企业“走出去”步伐逐步加快。目前,中央企业在境外的资产已超过四万亿元,不少企业境外营业收入和利润占到三分之一以上。与此同时,个别企业涉外法律纠纷屡屡发生,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亟待健全。为此,第三个三年目标进一步强调法制建设

要向境外拓展,切实做好境外法律风险防范这篇大文章。

(二)提出第三个三年目标各项指标要求的基本原则。

这次提出的法制建设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各项指标,主要依据了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要以第二个三年目标完成情况为基础,目标确定要符合客观实际、切实可行。新三年目标是对今后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明确要求,因此必须具有较强的方向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在对中央企业落实第二个三年目标开展检查验收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认真分析了连续实施两个三年目标后,中央企业法制建设的现状和薄弱环节,以及“十二五”时期企业改革发展的核心目标和战略对法制建设提出的客观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研究提出了第三个三年目标的各项指标。

二是要与第二个三年目标要求相衔接,工作指标要保持稳定、前后连贯。企业法制建设涉及的内容很广。综合分析第二个三年目标的各项工作指标,其中,有些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需要继续抓紧抓好,如法律风险防范、三项重点法律审核;有些工作需要做长期不懈的探索和推进,如企业法制建设与经营管理的融合、总法律顾问职能定位问题;有些工作需要在第三个三年目标期间集中突破,如向重要子企业延伸、专职率持证率问题。因此,新三年目标保持了第二个三年目标基本要求的总体稳定,并对相关指标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的要求。

三是要比第二个三年目标有新的提高,有关数据要扎实递进、不能降低。为增强三年目标的可考核性,每一阶段的目标都有定量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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