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大定西分校教学督导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落实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保证电大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着力推进学校内涵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副校长 成员:其他校级领导、各工作站站长、各处室主任
二、督查组工作职责
1、检查全市教师网上教学和学生的的学习情况。
2、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和课堂纪律,并做好记载。
3、加强对常规教学各环节的检查,每月对教师教案、作业批改情况、听课情况进行检查。
4、检查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5、检查师德师风和校风学风,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6、坚持听公开课和随堂课相结合,鼓励骨干教师,积极推广先进教学经验,对教学经验不足的年轻教师进行指导。
7、收集师生对教学过程和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教学管理献计献策。
三、督查方式和时间
1、督查成员在工作日内按值日表轮流值日。
2、督查成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时巡查。
3、每年3月和9月下旬对全市的教学安排(网上教学、实践教学、面授教学等)、教师培训、教材到位和发放工作进行督查,对分校直属实地检查,各工作站上报安排表。
4、每年4月、6月、10月和12月底对网上教学进行远程检查。
5、每年6月初或12月初对全市的教学进行实地检查一次。
四、实行督查通报制
1、督查小组每周将督查情况向职工大会通报,对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予以表扬,对违规违纪者提出批评,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奖惩,并作为教师评先选优、晋升晋级的依据。
2、对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无故不完成的,教务处在教职工大会通报,在本年度不准评优选先,并提交学校研究处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0一四年三月五日
《甘肃电大定西分校教学督导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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