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评价标准
1、严格按照生本课堂环节设计:如果没有按照生本课堂环节进行设计,则直接评为二等教案。(前置性小研究、合作交流、小组展示与学生活动等项目,音体美组除外)
2、教案格式:格式规范,各个环节齐全,能体现教学全过程,对课堂教学有很好的指导作用,要有必要的板书设计和课后反思,课后反思有效。
3、书写要求:字迹工整清楚,祥略得当,文通词达,有鲜明的学科特色,有一定的创新性。
4、学法指导:在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要体现对学生学法的指导,体现传授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体现教学方法的灵活性和多样化。设计好了师生活动与设计思路。
5、教案更新及时,特别对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更新,以体现学科发展的方向,体现分层教学与因材施教。
6、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材分析透彻,语言准确,切合学生实际。
7、教案能体现能力培养,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求异思维。
8、教学过程的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规律,能体现师生互动的活动空间,突出以学生为主体,探究性学习的方式。
9、教案有预习作业安排与预习作业的检测措施,重视学法指导;
10、教案问题设计有分层,设计体现知识问题化,利用问题启发学生思考,重视学生的思维训练;
11、满分10分,一等:9-10分,二等8-9分,三等6-8分,保留一位小数。
《教案评价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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