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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02:13:3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2年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1月13日在和硕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和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卫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1年,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四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部署,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密切配合,适时开展重点整治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有组织的团伙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2011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5件56人,批准逮捕42件53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1件91人,本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移送审查不起诉1件1人,州院指定管辖2件4人,共计77件9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2件74人,报送州院1件1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3件9人,正在审查7件9人。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坚持全面把握、区别对待、严格依法、注重时效的原则,做到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因家庭邻里纠纷引发,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微犯罪案件落实依法从宽处理的政策,依法决定不予批准逮捕3件3人,不起诉4件6人。

依法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等制度,持续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和案件评查活动,严格排查自侦案件、扣押款物案件以及普通刑事案件中的不捕、不诉案件8件。2011年共受理各类控告、举报线索7件7人,转职务犯罪侦查局5件5人,交控申部门办理2件2人。检察长接待日接待51人次,直接答复46人次,批办5件。 紧扣检察工作职能,参与综合治理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着力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协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未成年人犯罪和监所执行人员的管理帮教。认真落实包联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以案释法、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制,提供法律咨询。

二、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围绕社会热点,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我院紧紧围绕服务发展,维护稳定,改善民生,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职责。2011年共受理案件线索7件7人,初查7件7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件2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移送起诉3件3人,移送不起诉1件1人。在案件办理中,从线索受理到初查、侦查、审讯等各环节,实行侦查一体化机制,充分调动全院干警,集中优势兵力,形成打击职务犯罪的整体合力。

坚持标本兼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创新预防形式,拓宽预防渠道,提升预防层次。全面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和工程建设领域重大项目专项预防工作。以县党校为依托,在五期培训班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以各乡镇和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开展专项预防。通过点面结合,以点带面一系列的讲座,集中受教育干部达150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效果。

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 刑事诉讼监督更加扎实。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立案监督工作重点,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已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已撤案)。切实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发检察建议7份,建议追逃14人,改变案件定性3件。进一步提高出庭公诉水平和质量,加强对法院判决、裁定的审查,发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4件,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刑罚执行监督更加到位。不断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防止超期羁押,保证超期羁押“零记录”。同时定期考察监外执行人员,一年来我院定期考察暂予监外执行人员8人次,纠正已决犯执行通知书刑期有误的4件4人,不定期给在押人犯上法制课,开展经常性安全大检查,保障看守所安全无事故,顺利通过国家级二级规范化驻所检察室达标验收。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加有效。我院不断提高办理控告、申诉质量和效率,减少重复来信,杜绝越级上访,努力解决久诉不息等问题,畅通人民群众的诉求渠道。2011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件,其中,建议抗诉2件,服判息诉1件。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权威。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不断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2011年我院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检察机关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广泛深入开展忠诚履职教育、执法为民教育、公正执法教育和廉洁从检教育,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准确把握大局,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强化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全面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完善班子民主监督制度和决策机制,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强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确保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干警队伍连续多年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加快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坚持通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专项业务培训、任职资格培训等多种途径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业务素质。一年来我院共有30余人次分别参加了县、自治州、自治区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以案析理”执法质量检查,定期召开疑难复杂案例研讨会,促进干警的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共组织观摩庭1次,考核庭4次,不断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在院办公楼庭院、楼道间悬挂警世名言,大力宣传富有时代精神的英模和先进典型事迹。广泛参与和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充分发挥检察文化陶冶情操,鼓舞士气、凝聚人心的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干警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一年来,我院在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公益活动中共捐款2.5 万余元,捐物50余件。同时加大外宣力度,及时将我院的工作动态、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向各类媒体投稿100余篇,调研文章被国家级刊物刊发5篇,区级刊物刊发2篇,州级刊物刊发5篇。信息被国家级报刊、媒体采用3篇,区级采用38篇,州级采用59篇。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工作中,我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县委的领导权威,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常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办理并及时答复人大转办的案件,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加强,在锐意改革中发展,在破解难题中前进,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府、政协加强监督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各族群众和各位代表、委员支持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整体素质、执法理念还需不断更新。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不够充分。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2年,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经济发展、关注民生为根本,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主题,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紧扣主题主线,谋划服务大局的思路,在围绕服务上下功夫,在促进发展上见成效。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切入点,不断扩大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途径,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二、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犯罪放在各项检察工作首位,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执法办案中,不仅要保证案件依法正确处理,而且主动向化解矛盾延伸,防止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和当事人反映的合理诉求,保护群众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全面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

三、紧紧围绕执法办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中作用,进一步突出办案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的职务犯罪案件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深化举报线索评估、研判和管理。坚持立足检察职能,紧密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和专项预防。

四、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县委、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核心价值观教育为重点,全面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建工作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检察院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各位代表: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十一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状态,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正确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和硕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贡献。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长汉

2012年1月7日在永嘉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都得到了全面、健康、协调的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化三项重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多管齐下,在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经济发展上取得一定成效。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针对严重刑事犯罪高位运行的情况,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配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反“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依法、准确、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2007年来,共批准逮捕4453件6588人;提起公诉4348件7414人;报送上级检察院审查起诉152件457人。其中批准逮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83件250人,提起公诉114件267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1315件2137人,提起公诉1182件2130人;批准逮捕黄、赌、毒案件870件1274人,提起公诉761件1298人。同时,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敏感案件的侦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确保侦查活动顺利进行。

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坚持把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作为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方式,努力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47人,提起公诉235人。其中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相关犯罪嫌疑人8人,提起公诉16人;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违法发放贷款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26人;批准逮捕职务侵占、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104人,提起公诉156人。 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依法从宽处理。2007年以来,共对212名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23名轻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始终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依托县社会矛盾“大调解”机制,2011年建立了检察机关办案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在审查批捕、起诉阶段成功调解各类社会矛盾31件,分别依法作出构罪不捕和相对不诉决定。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拟作出不立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不抗诉和撤案等决定,认真做好不稳定因素评估。积极办理涉检信访,共审查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51件,处理告急访、集体访33批次,息诉市、县重点信访件21件,息诉或报结省院集中交办涉检信访案件15件,省政法委集中交办涉检信访案件7件。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立足检察职能,突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外来人员做到平等司法。加强案件决定前的社会调查和决定后的监督、管护、帮教及维权工作,加强对逮捕必要性的审查。2007年以来,共对48名未成年人,170名外来人员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5名未成年人,19名外来人员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健全检察机关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监外执行人员信息,走访监外执行对象,敦促其遵纪守法。开展检察服务进村居(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规范村干部依法办事,教育青少年学法懂法,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先后在重点联系村居、企业和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开设法制讲座46次,受教育人数达15000余人次。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强劲势头,积极拓宽思路,探索依法办案的新路子,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相续开展查办商业贿赂、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突出查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的职务犯罪案件。2007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84件11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2件102人,渎职侵权案件12件15人。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涉案金额5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24件,10万元至100万元的24件,100万元以上的3件;占全部查处案件的70.8%。查处处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1人,科级领导干部职务犯罪34人;占全部查处人数的30%。其中楠溪江河道疏浚工程贿赂串案和永嘉工业园区受贿窝串案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积极的反响,取得良好的效果。同时,我院高度重视追逃工作,通过组织精干力量进行周密布控,先后成功抓获了5名职务犯罪潜逃人员,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促使1名潜逃4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规范执法,注重办案效果。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注意把握和处理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和反腐败的关系,正确区分不正之风与贪污贿赂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不断提高办案效果。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审录分离、移送审查。严格落实省检察院关于依法办案十条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始终将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认真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五年来,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分别达到92.1%和100%。

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教育。为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2010年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科。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廉政展览、设立“职务犯罪预防”公益广告和编发廉政信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警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对39个县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了预防机制。结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做好个案预防,做到一案一释法、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批,预防一片的效果。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实现查询系统全国联网,接受查询1223 件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紧紧围绕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强化侦查监督。建立健全立案监督机制,不定期审查公安机关立案情况。监督立案53件,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因证据不足不捕228人,无罪不捕31人;纠正漏报捕89人,追加起诉漏罪63人,追加起诉漏犯78人,追加起诉事实44起。坚持依法有理有节开展纠正违法工作,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3份,纠正侦查阶段的各种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审判监督。健全和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等制度,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和刑事抗诉工作,落实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工作。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刑事抗诉19件,市中院改判9件,发回重审1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有效途径,共受理申请民事、行政抗诉186件,对认为确实错误的民事、行政一审判决裁定提请市检察院向市中院抗诉50件,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0件。同时加大息诉服判说理解释,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开展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案件的民事督促起诉工作,维护公众合法权益。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违法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留所服刑及保外就医等问题,认真审查监督呈报减刑案件,纠正不符合减刑条件或不宜减刑。加强驻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与监管场所的信息、监控系统联网;积极开展看守所执法专项检查,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文明看管。依法对人民法院刑期计算进行监督,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有效纠正和防止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同时在刑罚执行监督中注意发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009年立案侦查了县看守所民警黄某受贿案。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要求,以提高整体素质为目标,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

加强队伍教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检察院”以及“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提高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核心,组织检察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参与省、市检察院组织的技能比赛、对年轻人实行辅岗锻炼,提升队伍整体业务素能。坚持把文化建设作为引领,认真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等专项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年度工作。自觉接受专项监督,报告专题工作。及时依法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督办的案件以及人大代表转交的举报、控告、申诉案件。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走访人大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加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先后聘请15名人民监督员,对13件拟作不起诉和撤销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办案流程监督管理机制,对举报线索实行网上登记管理,建立线索评估制度,规范侦查权的启动,防止有案不查和违法办案。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批捕权上提一级的改革部署,共向市检察院提请批捕职务犯罪嫌疑人14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均实行网上办理,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检务督察制度,建立健全执法档案制度,对撤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重点案件实行报备,对执法办案质量进行评估,不定期对执法情况和检风检纪进行督查。

五年以来,经过全体检察人员的不懈努力,我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喜人的业绩。我院2008年被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2009年被评为温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2011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科室荣立集体三等功4次,集体二等功1次;7名干警荣立三等功,10人被评为市级优秀检察官;2人荣获全市检察系统“十佳公诉人”称号,1人被评为全市政法工作优秀干警,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评为浙江省优秀信访接待员;1人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还有差距;二是高层次、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反腐败的力度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四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012年的重点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人民检察事业加快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检察工作任重道远。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事业全面发展进步,为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纲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贡献。2012年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提升检察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防范处置金融领域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高利转贷等犯罪。完善诉求表达机制,深化检察长接待信访制度,确保群众来访渠道畅通。积极参加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检察服务进村居(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完善检察工作联络室机制。建立统一接待大厅,方便群众查询、咨询、投诉和举报。

二、加强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进一步保障社会和谐性和稳定性。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更加注重审查逮捕和公诉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更加注重批捕、起诉的质量和效果。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黄赌毒”等犯罪。健全逮捕必要性审查制度,坚持少捕慎捕,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探索建立批捕、起诉阶段为盲、聋、哑、未成年等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工作机制。健全不起诉、撤案、撤回起诉、无罪案件的报告机制。

三、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深挖窝案串案。规范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正确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做好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良。

四、加强诉讼监督,进一步提升监督力度、质量和实效。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深化立案监督工作机制,推进立案监督案件的后续监督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犯罪。加强对侦查机关另案处理案件和漏捕、漏诉案件的监督。规范刑事抗诉工作,扩大量刑建议适用范围,健全民事申诉案件检调对接机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建立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

五、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坚持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以执法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执法作风和形象建设为载体,努力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针对性、实效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深化检务督察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树立良好检风。建立案件管理机构,实行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析、综合考评的管理监督模式,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实施精细化管理、科学化考核、严格化奖惩,加强院务管理和考评。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深入实施“三大战略”,打造幸福永嘉作出更大的贡献!

2012年1月8日在平阳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林锡铭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200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打击犯罪和化解矛盾相结合,刑事检察职能得到持续加强

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不断强化批捕、起诉等工作,在加大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五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431人,提起公诉6614人,不批捕154人,不起诉21人。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与公安、法院等密切配合,不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检察环节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五年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毒涉赌、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犯罪嫌疑人910人,起诉1170人;批准逮捕重大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严重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1537人,起诉1820人。对重大敏感案件,坚持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着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着力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8人,起诉376人。着眼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相关犯罪18人,起诉37人。着眼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认真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46人,起诉57人。着眼服务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加大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盗窃、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犯罪61人,起诉83人。着眼推进城市化建设,积极参与“清障除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霸王搬运”等无理阻挠重点工程施工的犯罪,批准逮捕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113人,起诉153人。

——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着力防范和化解不和谐因素。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及因家庭邻里等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共不批捕74人,不起诉16人。设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分案办理。2010年9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先行开展轻微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具备帮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适用附条件不起诉6件。推进“检调对接”机制建设,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3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司法救助制度,共有8件案件进入司法救助程序。开通运行12309举报电话、建立申诉案件网上受理系统,适时开展“巡访下访”、“联合接访”等,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共接待处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和来信来访300余件次。

二、坚持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相结合,反腐倡廉工作获得积极进展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五年来,共依法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8件87人。

——突出查办重点,深入查处贪污贿赂犯罪。紧紧抓住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力量查办妨碍发展、危害民生、影响稳定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59件73人,其中,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大案47件,占79.7%,科级干部25人。以“查串挖窝、行业治理”为抓手,扎实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及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犯罪,共立案查处相关领域窝串案37人。

——立足民生热点,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认真开展侵犯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强化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9件14人,其中,重特大案件7件,科级干部2人。立案查处违章建筑监管、土地权属证书发放等环节的滥用职权窝串案9人,引起较大反响。依法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67次,立案查处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2件。办案中,认真研究和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一般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切实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

——注重治本工作,预防职务犯罪持续深化。结合办案情况,形成《2009-2011年职务犯罪预防对策综合报告》,提交党委、政府作决策参考。健全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出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县人民医院异地迁建工程”、“顺溪水利枢纽工程”等开展全程同步预防。加强重点行业系统预防,协同供电、国税、卫生、国土、安监等20余家单位开展行业系统预防30余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惩防体系建设,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向工程招标单位、建设主管部门提供档案查询300余人次。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宣教讲师团,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警示教育30余次,典型案例剖析40余次。注重发挥检察建议的预防功能,向有关部门提出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50余件,推进相关行业的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三、坚持强化监督和维护权益相结合,诉讼活动监督取得扎实成效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依法监督纠正各种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进一步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5件51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8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0件38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80人,不起诉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73人、追加起诉84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5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检察建议229份。对认为法院判决量刑畸轻畸重、适用法律错误的,提出刑事抗诉10件,已改判4件,发回重审1件。

——进一步强化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重点加强对涉及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民生利益案件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106件,建议再审5件,同期法院改判、发回重审和调解结案62件。探索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工作,共办理土地出让、环境污染等领域民事督促起诉案件154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按照调解优先原则,调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7件。2010-2011年先后有两起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系统民行调处十大精品案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发出检察建议87件。注重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对农民工讨薪、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等支持起诉129件。 ——进一步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实行同步监督,纠正呈报不当49人次。对看守所日常监管活动实行动态监督,纠正在押人员收押、提讯等环节违法情况10件次,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1人次。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通进入全县社区矫正服刑人员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考察社区矫正对象1500余人次。加强对辖区内监外执行罪犯的跟踪监督,建议收监监外执行条件消失的罪犯17名。进一步完善在押人员约见驻所检察人员制度,加强对“牢头狱霸”的排查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立足实际,争取支持,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制度,增强检察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在开展刑事拘留监督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开展对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试点工作。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2011年以来,共提出量刑建议584件,占同期案件总数的81%,法院采纳560件,采纳率为96%。加强与工商、税务、卫生等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联合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应用管理办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配合协作,共同制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危害生态环境的监督力度。与县人民医院协商出台《保外就医续保工作管理办法》,规范保外就医续保工作。

四、坚持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相结合,法律监督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能力建设、自身监督管理和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我为平检献一计”思想大讨论,结合“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机关党建工作,坚定干警政治信念和立场。积极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专项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执行“即办制”,对干警纪律作风进行全面监督和动态管理。打造检察文化走廊,开设检察官论坛,开展主题演讲、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活动,以检察文化为引领,优化检察队伍形象。

——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提升适岗履职能力。认真组织岗位专项培训,适时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以提高实战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岗位技能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共有9人次在全省、全市检察系统岗位技能竞赛中获得殊荣。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招录选调高学历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目前干警具有硕士学位11人,拥有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1名,全市侦查人才库成员、业务尖子、办案能手7名。选派优秀检察干警进乡镇、社区和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挂职锻炼,组织年轻干警到控申窗口轮岗接待来访群众,推行辅岗制和导师制,建立带教帮扶制度等,提升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和检察实务能力。

——以监督制约为手段,深化执法办案管理。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以案件质量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业务流程管理运行机制30余项,开展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5次。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完善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和检务督察专员制度,加强对办案质量的检务监督管控。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对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等“七类案件或事项”进行全面监督,先后有13件职务犯罪案件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在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中,主动引入听证程序,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听证员,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处理。

——以强基固本为目标,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开展“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活动,建立定向联系乡镇、企业制度,及时了解掌握涉法需求。扎实推进鳌江检察室建设,打造检察机关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加强基层执法监督的一线平台。尝试设立检务工作站,定期指派优秀检察干警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等“检察官送法进社区”活动。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加强检察专线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网上案件管理和绩效考评试点稳步开展。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加快检察院办案用房、技术用房建设步伐,目前大楼建设已进入设计图纸审查阶段。

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重要情况、重大事项。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和意见、建议。先后就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以及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的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项工作报告,并根据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访、邀请视察、发送手机短信、寄送《平阳检察》等形式,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在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侦查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市检察系统前列,先后两次被省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全院共有1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6个集体和18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表彰;37个集体和78名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市检察院表彰;16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我院戚春雷同志2008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国百佳侦查员”、“全省优秀检察官”、“全省政法机关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平阳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诉讼监督工作仍然比较薄弱;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效果还不够明显,干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提高;案多人少、经费紧张、办案装备相对落后的状况仍然比较突出。我们将正视问题,以更加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也期望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意见

各位代表,201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是平阳在新的起点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是平阳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跨越崛起的关键时期。我院将紧紧围绕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推动全面建成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力度。深入开展“清障除污”行动。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运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和措施,减少社会对抗。全面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法律文书说理、社区矫正动态监督等工作,继续深化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保障,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创新。

(二)加强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依法严肃查办政府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损害民生民利、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破坏生态资源、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及群体性事件涉及的案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同时,以政府主导性工程的专项预防为重点,不断强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格局。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惩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积极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健全接受群众投诉、听取律师意见制度。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促进检察监督与内部纠错机制相结合,处理好法律监督与配合协作的关系,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

工作科学发展的根基。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确保检察队伍的政治本色。以青年干警为重点,以“青年学会”为平台,继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队伍管理机制建设,建立涵盖检察业务、队伍、事务的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机制,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让社会各界更加充分地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忠实履职,为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崛起,加快实现富民强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合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加强

各位代表:

我就合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以及今后五年的工作计划做以报告,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目标,以中政委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五县战略”和“三创三区三转变”工作重心,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呈现出协调发展、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五年来,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主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做到快捕快诉,全力维护合阳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五年来,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33件50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29件494人,不捕9人,依法追捕漏犯12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305件517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68件454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29件54人,不予起诉8案9人,已收到判决265案450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审结,批捕和起诉准确率均为100%。

在办案中,我们一是坚持提前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及流氓恶势力犯罪案件,先后依法办理了以雷某为首的流氓恶势力犯罪案、以金某为首的系列盗窃保险柜案以及以李某为首的系列飞车抢夺、抢劫案等一批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犯罪,增强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感,为我县平安创建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强化“四个意识”,提高案件质量。即强化时效意识、跟进意识、归纳分析意识及个案总结意识。通过跟庭观摩、庭后评议、判决(裁定)审查,确保所有案件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三是采取得力措施,打造“三优”工作品牌。按照“案件质量优、诉讼监督优、队伍建设优”工作目标,实行办案流程公开化、诉讼监督实效化和案件质量考核规范化,确保程序与实体的公正。四是在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慎用逮捕措施,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五年来,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87件106人,快速化解了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不和谐因素。

二、重点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县域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发展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建设始终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五年来,我们积极查办涉及民生问题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4件7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一是突出重点,努力查办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案件。针对合阳属国家级贫困县、农业人口多、经济总量小、涉农资金拨付量大等特点,我们调整办案思路,以涉农职务犯罪为重点,组织精兵强将,摸排线索,突破了一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确保了涉农资金的正确使用,化解了基层干群矛盾。二是强化办案机制,提高案件质量。在办案中,我们推行“侦、捕、诉”联动机制,坚持由承办人把事实关、科室负责人把证据关、主管检察长把立案关的办案模式,使所立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立得起、诉得出、判得了,提高了自侦案件的成案率和判决率。三是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原则,促进公正执法。在办案中,实行自侦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有效固定证据的同时,保障了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将规范执法贯穿到侦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我们不断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效开展了个案预防、专项预防、行业预防及重点预防等工作,重点对澄合矿务局新区开发建设项目和县域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进行了专项预防,共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件,完成个案预防39件,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活动48次,受理并答复预防咨询34次,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发检察建议87份,组织农村基层会计培训和法制讲座58次。我们的做法先后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市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在渭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上,我院连续三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单位”。

三、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我们从强化法律监督入手,深入基层,倾听民意,把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做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控申、民行、监所等其它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也都有了较好的发展。

1、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和党组成员逢集下访等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力求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的受理,百分之百的办理,百分之百的答复。五年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209件,检察长接待152次,受理举报线索177件,初查105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6次、专项治理活动8次,网上受理各类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做到了举报线索件件有回复,案案有结果。

2、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履行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共受理群众申诉案件71件,经审查立案34件,向市院提请抗诉14件,息诉37件。在具体工作中,我院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推行民行工作“进社区、进乡村”举措,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3、监所检察工作以创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目标,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联合看守所大检查46次,依法提出纠正违法书9份,发检察建议6份,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活动12次,处理行为人11人;依法纠正脱管、漏管7人,纠正押员刑期计算错误1件;受理罪犯及家属控告申诉案件线索6件,初查6件9人,办结率为100%。

4、调研信息及检察宣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五年来我们注重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合阳检察服务民生的新做法、新举措,塑造检察工作为民执法的新形象。院党组带头撰写调研文章172篇,全院共撰写调研文章、宣传稿件3200余篇,被中、省、市等各类媒体采用1500余篇,调研、信息及宣传稿件采用率连续名列全市检察系统前茅。

5、人民监督员和检委会工作逐渐步入规范化轨道。五年来,我院检委会和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规则,规范和细化检委会工作制度,由人民监督员实体性审查我院办理的“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案件。五年共召开人民监督员会议10次,召开检察委员会44次,研究讨论重大疑难案件35件,增强了执法透明度。

四、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五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同时把我院开展的“个十百千”工程与县委、县政府开展的“走千访万”、“乡村说事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将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工作力量下沉,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2009年度、2010年度以及今年上半年全省政法系统满意度测评中,我院连续三年位居全市检察系统前列。

工作中,我们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并考核。同时以乡镇便民检察室为平台,切实打造民生检察。2009年,我们在路井、新池、王村、城关、坊镇等五个中心乡镇设立了“乡镇便民检察室”,将检察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乡镇。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我院创新涉农检察工作模式,提出“以平安创建为目标,以乡镇便民检察室为依托,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思路,通过提前在合阳电视台公布检察长接待日以及逢集下访日、设立“流动检察室”等措施,形成了以中心乡镇辐射全县的检察便民服务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讲法律知识,进行社会矛盾化解。自乡镇便民检察室成立以来,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共深入全县12个乡镇28000余户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90余次,开展法律宣传70次,接待走访群众30000余人(次),受理群众举报65件72人,化解矛盾纠纷40余件,切实维护了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基层院建设的根本。五年来,我们按照“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创佳绩”的整体思路,以“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精诚团结,合作共事,充分发挥党组的模范带头作用。五年来共召开学习交流会23次,民主生活会12次。二是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先后建立健全了《警用车辆管理制度》、《禁酒令制度》、《案件质量管理办法》等20余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干警执法档案和廉洁档案,增强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坚持素质兴检,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加大职业素质教育和司法考试培训力度,先后有60余人次参加了省市各级业务培训,提高了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不断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实行“暖心工程”,除组织全体干警和离退休老同志体检外,还在离退休老同志生日时,为他们送去生日贺卡和蛋糕;逢年过节,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让他们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同时,院党组还开辟了“干警之家”,配置了电脑、图书和健身器材,极大地丰富了干警的业余文化生活。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坚持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不断改进和加强接受党的领导,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社会各界监督的方式方法,把重心放在转变执法作风、强化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上:一是自觉地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之下,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争取县委的重视和支持;二是牢固树立人大、政协监督意识。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按时完成人大交办、督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把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落实到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2007年,全国驻陕人大代表视察合阳检察工作时,对我院职务犯罪预防、监所检察、机关建设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10年,县人大对我院反渎职侵权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反渎职侵权专项工作汇报,对我院近年来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2011年,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2006—2010年预防职务犯罪综合报告》,并提出三点建议,我院均予以对照落实。三是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和联系。在开展重大检察活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及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换意见。特别是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检风检纪整顿等工作中,主动走访人大代表60余人次,对征得的9条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落实。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我院整体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检察业务工作、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均取得较好成绩,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位次不断提升。200

7、2010年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2010年纪检工作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200

7、2008被市人民检察院评为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集体;连续五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奖。其中职务犯罪预防、监所检察、政工人事、检察宣传等单项工作连续进入全市单项考核前三名,受到市院的表彰;并涌现出杨发民、肖朝阳等一批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归功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归功于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合阳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不适应:一是执法观念还不完全适应,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还没有牢固确立,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服务领域需进一步拓宽。二是执法能力还不完全适应,一些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还不大,通过办案服务县域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在队伍建设方面,个别干警的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和业务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机关作风仍需整改加强等。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正和克服。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国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和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重要阶段,也是合阳经济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检察工作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根据高检院和省、市院的部署,今后五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省政法、检察长会议和市委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三个强化”为总体要求,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既定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以中政委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继续扎实稳妥地深化“乡镇便民检察室”试点工作,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同时,要坚决打击破坏新农村建设、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为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创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努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自身监督,提高“两率一度”,积极为维护经济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保障和促进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合阳”活动,加强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2、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要查处涉及民生问题的犯罪案件,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权犯罪案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

3、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遏制和预防腐败。要结合办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保障政府投资安全;有针对性地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保障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投入和农业补贴款项的规范使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4、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宪法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刑事诉讼监督中,要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畸重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等问题的监督,切实防止放纵犯罪和冤及无辜;在民事诉讼监督中,以规范和加强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受理、审查为基础,突出抓好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和消除社会对抗;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超期羁押、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等问题,切实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1、建立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以中省市开展的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各类执法专项活动活动为契机,提高执法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一是认真执行《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着力加强对重点岗位和环节的监督;二是全面推行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将检察人员年度执法业绩、执法作风和执法纪律情况作为其晋职晋级、执法业绩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主动接受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努力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水平。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和永恒主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和检察文化建设活动,为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的执法公信力奠定坚实的思想保证。同时,强化干警素质教育,教育和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培养干警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机关营造比业绩、比奉献、比作风、讲原则、讲正气、讲团结的良好工作氛围,注重检察干警业务培训工作,稳步推进机构人事制度改革,以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促进业务工作,全面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依靠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〇七年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落实《平定检察工作三年发展规划》,按照“从严治检,团结奋进,争创一流”的要求,努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和发展。

一、紧紧围绕全县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中心工作,综合运用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措施,努力为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着力服务新农村建设。制定落实《关于建立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实施方案》,从2007年开始先后在巨城、东回两镇设立服务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在张庄、锁簧两镇设立涉检事务联络中心,聘请检察联络员、召开座谈会、举办法律培训,开展支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切实帮助基层组织解决涉法难点。县检察院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二是着力推进检力下沉。认真开展“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实践活动,组织巡回检察工作组进行走访调研,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建议,促使检察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中心。围绕保民生、保发展、保稳定,研究制定《关于推进检力下沉服务基层工作实施办法》,将检察服务和法律宣传送到乡镇机关、驻镇单位、厂矿企业、中小学校以及乡村街道,努力把法律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基层。

三是着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突出打击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犯罪。批准逮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7件7人、提起公诉13件19人。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煤焦领域反腐败等专项斗争,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11件13人,煤焦领域职务犯罪7件7人。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查办上述领域职务犯罪13件13人。

四是着力服务创优发展环境。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坚持做到打击与保护并重,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时,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不轻易发表影响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报道,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积极营造有利于发展稳定的公平法制环境。

二、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对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严把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29件730人,提起公诉744件1240人。坚持“严打”方针,努力增强打击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打击恶性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杀人、绑架、抢劫和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104件219人、提起公诉201件332人,切实维护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正确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行刑事和解和轻微刑事案件的非刑罚化处理,对因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伤害案件、交通肇事等案件,在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后,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19件,不起诉12人,减少社会对立,修复社会关系。探索实行附条件不起诉改革,对未成年人特别是在校学生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的,依照有关规定决定附条件不起诉7人,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认真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攻坚大会战和案件评查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下访巡访等制度,共接待和处理涉检信访539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3名特别贫困的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开通6062000举报电话和8008063300免费信访热线,进一步方便群众反映诉求。举办大型法制宣传和讲座42次,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和综治联系点9个,针对社会治安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45份,促进平安平定建设。

三、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加大办案力度。认真落实“积极办案、坚决办案、办好案件”的要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8件38人,渎职侵权案件11件1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8万元。所立案件中有大案31件,查处科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人。严肃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基层农村组织人员贪占挪用支农惠农资金犯罪9件10人,查办非法采矿、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7件7人,查办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4件5人。

提高案件质量。正确处理办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报批报备制度,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工作方法,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努力增强发现犯罪、突破案件、固定证据的能力。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扎实推进办案工作区的规范化建设。

深化预防工作。积极推动建立县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体系,社会化大预防格局逐步形成。设立了职务犯罪预防科,认真开展个案预防、宣传预防和系统预防,加大预防调查、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工作力度,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处13个,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次,组织警示教育40余次,发出检察建议50余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努力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监督能力。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完善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共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9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4件,立案监督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刊发推广。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4人、追加起诉24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69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积极推进量刑建议改革,对323件刑事案件依法提出确定刑期的量刑建议,促进了人民法院量刑公正公开。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3件,纠正刑事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6件。认真开展超期羁押专项检查,回访考察监外执行罪犯1014人,针对脱管、漏管等问题向有关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检察建议17份。

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市检察院抗诉6件,建议提请抗诉1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认真办理涉及民生和弱势群体的民事申诉案件,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和督促起诉工作,先后为300余名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款197万余元,与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等7个行政机关共同签发了《关于建立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暨预防国有资产流失协作机制的意见》。创新开展对民事审判活动的同步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0份,促进了民事审判和执行行为的规范化。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和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以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努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端正执法思想。

抓好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不断强化对检察队伍的管理和监督。集中开展了“反特权思想、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各项要求,努力确保检察队伍公正廉洁。充分发挥检务督察的作用,对禁酒令、警车管理、检风检容等问题加强督察,促进了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以提升理论素养、强化实践能力为目标,采取学习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实践交流等方式,着力培养业务骨干和办案能手。我院干警王艳娥在2009年全省公诉人抗辩赛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最佳辩手”称号。大兴学习调研之风,坚持举办检察理论研讨年会,先后有3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11名干警被评为市级以上检察业务尖子。

开展检察文化建设。以争创省级文明和谐单位为载体,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设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展示室和院史陈列室,发扬优良传统,展示文化育检成果。大力倡导积极向上、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促进了各项工作的争先进位。加强检察宣传,先后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和报刊杂志上发表新闻报道和理论文章70余篇。

推进检务保障建设。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努力改善检务保障。办公办案信息化进一步推广,档案管理达到“省级示范化档案室”标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2010年8月,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技术侦查大楼正式开工建设,为平定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不断加强内部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县委研究制定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保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健全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制定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内部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办案流程规则,认真落实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改革措施。积极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制定案件管理办法,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检察机关所办全部案件进行动态、统筹管理和实时监督,加强案件评查和业务考核,有效促进了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主动报告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执法检查,及时办理交办案件和事项,不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反渎职侵权等各项工作的评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进行整改落实。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开展人大代表听庭评议工作,及时向县人大报送《平定检察情况反映》等信息刊物,不断畅通人大的监督途径。

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县政协的联系沟通,认真听取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共有3件拟作不起诉和1件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由人民监督员进行了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到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座谈交流,虚心听取意见,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平定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发展,在破解难题中推进。县检察院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推进公正执法“五星级”单位,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和谐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又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先后有40余名检察干警分别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级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近年来的实践,我们对做好检察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保证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本着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执法办案;必须坚持检察工作始终服务于全县大局,切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必须坚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的要求,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使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不够大,与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不相适应。诉讼监督的效果不明显,监督不力、不善监督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仍有发生。检察人员缺编问题较为突出,年龄结构老化,缺乏业务骨干和复合型人才,执法办案的整体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三是科技强检工作进展缓慢,检务保障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两房”建设经费和执法办案经费保障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工作的长远发展。这些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加速时期,是实现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振兴的战略机遇期。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的任务更加繁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建设开放、富裕、人文、生态、和谐的新平定再做新贡献。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新平定建设。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 “两大”目标和打造“三大”基地、推进“四县”建设宏伟蓝图,切实增强机遇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研判新形势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项职能作用。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努力做到服务思路清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重点突出、服务效果显著,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进一步建立完善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结合执法办案,主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三是更加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坚持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围绕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突出打击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努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更加适应群众,更具亲和力和公信力。

四是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发生在重点环节和行业中的职务犯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积极拓展反渎职侵权的新领域。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警示教育、检察建议等工作,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 五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提高监督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切实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加强对刑讯逼供等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完善对搜查、扣押、冻结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机制。规范量刑建议工作,强化对刑事审判特别是量刑畸轻畸重的监督。加强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稳妥开展对民事审判诉讼过程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六是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对检察人员始终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扎实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加速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制约。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我县转型跨越发展和新平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和硕县人民检察院普法依法工作要点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报告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和硕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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