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3 04:22:3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2365”发展战略,高举“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三面旗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全力推进平安宜宾、法治宜宾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在次级突破战略布局中率先崛起、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推进平安宜宾建设

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惩防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及时、准确、有力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涉嫌刑事犯罪人员2568人、提起公诉3837人,办案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二位。始终坚持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作为惩治重点,密切与公安、法院的协同配合,建立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快速办理等办案机制,依法从严从快惩处。严惩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破坏金融税收管理、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促进形成法治化营商环境,共批捕涉嫌经济犯罪人员85人、起诉115人。依法起诉了在全国涉案金额最大的云南省XX县江明中等人生产销售假烟案,12名犯罪分子受到严惩。依法办理了一批侵犯我市名优酒商标专用权的犯罪案件,保护了企业健康发展。严格刑事政策,坚持宽严相济。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切实做到宽严适度,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机制,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26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110人,促成刑事和解100件。认真落实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程序规定和司法保护措施,积极建立办理未成年人犯罪专门机构,推行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不批捕86人、不起诉10人,提供法律援助238人次。坚持惩防并举,推进社会治理。坚持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相结合,采取检察长接访、下访巡访等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68人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1件。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释法说理等工作,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改进社会治理的建议。

二、坚决惩防职务犯罪,全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结合环境兴市,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共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人员114人,渎职侵权犯罪人员22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人数同比上升14%,数量居全省市州第三位。坚持打老虎、办大案,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6人,贪污受贿100万元以上大案10件。立案侦查了四川理工学院院长曾黄麟(正厅级)、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正厅级)、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张泽华等涉嫌贪污受贿数百万元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坚持打苍蝇、挖蛀虫,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深入开展商业贿赂、工程建设、涉农惠民领域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等职务犯罪专项治理活动,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领域犯罪41人、工程建设领域犯罪42人、涉农惠民领域犯罪52人、教育医疗领域犯罪23人、行政执法领域犯罪23人。坚持抓教育、抓预防,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对干部队伍的廉政教育,积极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积极推行预防职务犯罪谈话制度,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市检察院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赴全市10个区县和市级部门作宣讲报告,受教育干部达4000多人。不断加强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跟踪监督和跟踪服务。继续深入翠屏新区、宜叙高速、宜宾港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活动,抓好同步预防。继续加强对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推动发案单位、行业部门的制度完善。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分析全市及各区县一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发案原因、管理漏洞,向党委政府提出预防犯罪的意见建议17件,推动了我市惩防体系建设。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全力推进法治宜宾建设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属性,切实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监督,努力促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宜宾。加强侦查监督,促进执法公正。扎实开展对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完善与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信息通报、重大案件检察官出现场等制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6件、撤案37件,纠正漏捕34人、漏诉79人。继续加强对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着力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不文明办案等行为发生,向公安机关提出纠正意见59件。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全面开展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以防止和纠正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审查刑事判决、裁定1937件,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13件,已改判和发回重审7件。以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建立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过程、执行“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对民事案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3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采纳22件,监督法院诉讼过程违法36件,办理违法行为调查1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维护监管秩序。认真开展对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以建立和健全同步监督机制,监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为重点,推动改进和加强刑罚执行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55件。以依法保障人权、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不断完善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制度,加强巡视检察和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查,认真清理超期羁押案件,共纠正监管活动违法136件。大力推进派驻监狱和看守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加强派驻力量和检务保障,全面落实检察室和监狱、看守所监控系统联网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时全程监控。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联席会议、案件备案、提前介入、重大案件通报和督察考核制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4件。

四、更加关注保障民生,全力维护人民根本权益

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严办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共批捕43人、起诉89人。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共批捕46人、起诉149人。严查危害民生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销售病死猪肉等背后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犯罪3人。依法同步介入矿难等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立案侦查渎职犯罪11人。积极查办征地拆迁、扶贫开发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犯罪30人。市检察院被高检院表彰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帮助解决救助金23.7万元。健全特殊群体维权机制,依法支持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追索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181万元。不断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渠道。加强控告申诉文明接待室建设,建立完善12309举报电话和网络、视频接访等服务群众平台。进一步推进检力下沉,在人口集中的乡镇探索设立派驻检察室29个,主动贴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五、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着力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坚持抓制度、促规范,不断深化案件集中管理改革。加快案管大厅建设,制定案件管理实施办法,全面部署使用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控、综合考评。共受理案件4685件,对办案期限提出预警83次。坚持抓情报、强装备,不断深化职务犯罪侦查改革。健全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探索建立全市侦查情报信息系统,购置侦查信息化专用设备196台,建成全市远程提讯系统,严格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职务犯罪嫌疑人心理测试,推动办案方式的转变。坚持强监督、保权益,不断深化诉讼监督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侦查监督改革,探索建立全市侦查监督动态监管平台,制定捕前公开审查实施办法,规范律师参与审查逮捕程序,严格落实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工作。认真落实刑事审判监督改革,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辩护和律师依法行使权利,积极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庭前会议等改革,探索对证人出庭作证进行经济补偿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认真落实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改革,建立健全诉讼违法行为调查协作、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等机制,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做法被高检院推广。深入推进监所检察机制改革,以成立监所检察局为契机,整合监督资源,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加强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监督,监督相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六、着力强化监督制约,切实保证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与强化法律监督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和事项9件,做到限时回复,件件落实。全市检察机关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4次、向政协通报工作3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列席会议、监督执法活动1200余人次,走访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00余人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举办人民监督业务培训,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共提请监督案件12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在媒体开辟“宜宾检察”宣传专栏,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开展捕前公开听证、刑事和解和附条件不起诉公开审查工作,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完善监督制约。健全执法责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上级对下级检察院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探索建立案件集中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机制,加强执法办案中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个案跟踪回访,对办案安全、警车使用、涉案财物管理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防止检察权滥用。

七、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大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中国梦”、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转变作风、司法为民”、“警民亲”等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解决检察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夯实检察干警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大力推进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实施人才强检、素质兴检战略工程,加大对专门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强对干警的业务培训,不断推进检察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举办公诉人论辩赛、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等各部门的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各类培训358期,培训人员4563人次。市检察院检察员李直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论辩赛中获得优秀辩手称号。大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制专项检查,推行廉政提醒谈话、约谈科级以下干部等制度,加强廉洁从检教育,促进检察干警清正廉洁、敬业奉献。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实行市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和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等制度,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统筹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坚持编制向基层倾斜,为基层补充检察人员25人、司法辅助人员28人,缓解了人才短缺困难。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无违纪违法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纪律作风、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共有61个集体、76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市检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执法理念和执法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人才流失尚未得到缓解;法律监督在一些方面仍然较为薄弱,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检务保障、检察信息化建设还面临不小的困难。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廉洁执法”三面旗帜,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率先崛起、全面小康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紧紧围绕市委“2365”发展战略,准确把握稳位求效、创新求进的工作要求,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手段,全力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宜商营商,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大对招商引资、商贸、物流、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的司法保护,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围绕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积极参与产业园区、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周边环境治理,依法惩治涉及工业转型、服务业升级、文化事业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犯罪,坚决打击危害企业发展、侵害企业权益等犯罪,切实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围绕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惩治涉农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预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耕地保护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的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确保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切实加大对扶贫、就业、创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公共文化、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等领域危害民生犯罪的打击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促进宜居宜业绿色美丽宜宾建设。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法治宜宾建设。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设平安稳定先进市、社会治理示范市、法治环境首善市、执法司法公信市中的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突出打击黑恶势力、故意杀人、抢劫、抢夺、盗窃、强奸、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切实加大刑事赔偿和救助救济的力度。积极参与对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中介组织和信息网络服务管理,促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提升依法治市水平。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结合办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开展释法答疑、法律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并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信仰,坚定法治信念。

三、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力度。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公正、程序、证据、效率、人权保障意识,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着力加强立案、侦查活动、刑事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结果、诉讼过程、执行程序的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建立健全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督联动机制,努力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

一、尊严和权威。以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自身监督机制,促进形成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运行和法律监督格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大力推进网上办案、人民监督员制度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等检务公开制度,积极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按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要求,切实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全面推进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更加有力惩治职务犯罪,形成震慑。以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为重点,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项目实施、产权交易、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资源开发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贪污贿赂犯罪,坚决查办利用行政执法权、项目审批权、资金支配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胡作非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危害我市发展大局的贪污贿赂犯罪,严肃查办工作草率马虎、不负责任、不履行公职、非法行使职权、超越职权等失职渎职犯罪。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深入开展预防调查,立足职能查找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提出预防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预防职务犯罪要更加有效。继续推进侦查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侦查技能和执法水平,坚定不移地将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五、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核心,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结合开展“四诺”活动,切实正风肃纪,转变作风,努力增强检察工作亲和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以提高整体素质为关键,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和人才育检工程,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着力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以塑造良好形象为主旨,不断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过硬检察队伍。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汉寿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报告

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永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
《人民检察院年度工作报告.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