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完成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顺 序。
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包括以下 个方面的内容。
项目建议书
要搞一项基本建设工程,由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中长期计划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提出需要进一步作可行性研究的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
有关专家机构根据项目建议书提供的初步资料进行技术、经济、政治等 方面的分析和论证,并得出是否可行的结论。
计划任务书
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计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指导工程设计的计划 ·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手册
任务书。
选择建设地点
根据计划任务书和地区规划的要求,慎重、合理地选择建设地点。 勘察与设计工作
勘察部门根据选定的建设地点进行勘察,收集有关地质、水文资料;设
计部门根据计划任务书、选点报告和勘察资料进行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并 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如需进行技术设计(大型工程),还需编制修正概算。 初步设计方案(技术设计方案)通过以后,在此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并 编制施工图预算。
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
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是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文件编制。
设备订货和施工准备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根据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进行设备订货和施工准备。 组织施工
根据施工图和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组织全面施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 编制施工预算。
生产准备工作
在展开全面施工的同时,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要及时组织验收。这时,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 算,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
以上 项内容的前 项内容属于基本建设前期工作,后 项内容属于 基本建设后期工作。
虽然基本建设全过程由于工程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但进行基本建设工
作,一般都应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先设计后施工、先验收后使用的程序,这 一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过程中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客观反映,我们只有 遵循这一客观规律,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