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流程
一、立项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规划,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
2、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原则报发改委审批。
二、工可阶段
1、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2、根据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3、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4、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按项目隶属原则和审批权限报发改委审批。
三、勘察设计招标阶段
1、根据发改委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招标方式,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
2、建设单位将项目法人、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3、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报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招标控制价;
4、公布招标控制价;
5、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
6、经建设单位同意,招标代理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建设单位将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
四、勘察设计阶段
1、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
2、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
3、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
4、初步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
- 1
6、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交工验收。
八、试运营阶段
1、交工验收通过后,项目交付运营单位试运营;
2、建设单位报请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环评、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
3、建设单位向财政评审中心申报竣工决算评审或向审计机关申报竣工决算审计;
4、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5、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正式运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