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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防火规定

发布时间:2020-03-02 08:30:0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防火管理规定及应急预案

2012-7-10

目录

1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发生火灾时的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预防、预警和接警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应急响应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信息报告和发布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后期处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火灾事故保障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 培训与演练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奖惩..................................................................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应对预防重、特大、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黑龙江恒泰建设集团检修分公司检修 1

分公司以及项目脱硫维护的各级人员对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对火灾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企业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特编制本管理规定。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结合火力发电厂脱硫装置特点及维护实际的情况而编制。

1.3 适用范围

检修各项目防止、特大、一般发生和各、、一般。 1.4 预防和应急工作原则及意义

1.4.1 切实履行企业主体的安全生产职责,把保障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控制防止一般性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以及财产损失。

1.4.2火灾对脱硫设备和安全运行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所以我们要形成系统的火灾预防工作。消防工作具有安全保障的性质。一是预防火灾,二是消灭火灾。保护好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设备安全、运行安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长期不间断认真的落实防火制度具有长远意义。

1.4.3 高度重视了解电力行业设施和脱硫系统设备火灾事故的特点和危害,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长效预防管理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并做好应对重、特大、一般火灾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1.4.4建立健全分级负责,企业责任主体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项目,制订完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提高全体职工的防火意识,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企业所在地消防专业队伍的沟通,形成快速反应,协调有序,处置高效的预防应急管理机制。

1.4.5火灾以预防为主,火灾的应急处置应着重以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的目的,同时兼顾设备和环境的安全,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 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

2.1易燃重点防火区域: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工程师站、制粉系统、电缆层(间、隧道)、脱硫塔;电气设备和供电电缆、扩建以及办公生活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等。 2.2重点防爆防火的化学危险品: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3熟知危险品的分类及编号: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有品名和编号。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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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

由于某一化学危险物品往往具有多种危险性,因此在具体分类过程中,掌握其主要危险性很重要。

2.4易燃易爆气体的具体规定

2.4.1.严禁超量灌装,防止钢瓶受热。

2.4.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允许泄漏,其原因除剧毒、易燃外,还因有些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炸。因此,内容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气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室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此外气瓶应直立放置整齐,最好用框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出通道。

2.4.3.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压纯氧的冲击下极易起火燃烧,甚至爆炸。因此,应严禁氧气钢瓶与油脂类接触,如果瓶体沾着油脂时,应立即用四氯化碳揩净。

2.4.4.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2.4.5.气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超过使用期限不准延期使用。

2.4.6.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溜坡或横倒在地上滚动等。搬运时不可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搬运氧气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 2.4.7.储运中钢瓶阀门应旋紧,不得泄漏。储存中如发现钢瓶漏气,应迅速打开库门通风,拧紧钢瓶阀,并将钢瓶立即移至安全场所。若是有毒气体,应戴上防毒面具。失火时应尽快将钢瓶移出火场,若搬运不及,可用大量水冷却钢瓶降温,以防高温引起钢瓶爆炸。灭火人员应站立在上风处和钢瓶侧面。

2.4.8.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应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向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2.4.9.为了便于区分钢瓶中所灌装的气体,国家有关部门已统一规定了钢瓶的标志,包括钢瓶的外表面颜色、所用字样和字样颜色等,应按照规定执行。

2.4.10.各种钢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技术检验。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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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平时在储运气瓶时应检查:

⑴、气瓶上的漆色及标志与各种单据上的品名是否相符,包装、标志、防震胶圈是否齐备,气瓶钢印标志的有效期。

⑵、安全帽是否完整、拧紧,瓶壁是否有腐蚀、损坏、凹陷、鼓泡和伤痕等。 ⑶、耳听钢瓶是否有“咝咝”漏气声。

⑷、凭嗅觉检测现场有否强烈刺激性臭味或异味。 2.5易燃易爆气体其他注意事项

2.5.1.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苯、醇、汽油等),一般可用储罐存放。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5.2.装卸和搬运中,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2.5.3.一般不得与其他化学危险品混放。实验室少量瓶装易燃液体可设危险品柜,按性质分格储放,同一格内不得混放氧化剂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2.5.4.热天最好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在运输、泵送灌装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有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的静电。

2.5.5.绝大多数易燃液体的蒸气具有一定的毒性,会从呼吸道侵入人体造成危害。应特别注意易燃液体的包装必须完好。在作业中应加强通风措施。在夏季或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空气中毒蒸气浓度加大,更应注意防止中毒。

2.6检修工作中防火防爆 2.6.1.脱硫防腐施工作业

防腐作业不外是先在金属构件上油刷一两道底漆,待其干固化后再喷刷一两道防腐漆,达到额定的厚度与强度,就算大功告成了。通常用于罐的防腐蚀涂料有沥青涂料、漆酚树脂涂料、乙烯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聚氨脂涂料等。这些涂料的特性是耐腐蚀性能好、透气性和渗水性低、附着力强,并有一定的机械强度。不论采用哪一种防腐蚀涂料,在施工作业时,都必须掺兑相应的稀释剂,以便喷刷操作和快速干燥。在这些稀释剂中包括汽油、二甲苯、甲苯、环已酮、丙酮等,这些都是易燃、易挥发液体,当作业环境中,可燃气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有静电火花或其他火源,就会引起爆炸火灾。作业环境温度过高,也会引起火灾或爆炸。为了预防这类火灾,在进行防腐作业时,必须采取以下防火措施:作业场所禁止吸烟、禁止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掺兑稀释剂时,禁止使用铁棒搅拌,以防碰出火星;参加此项作业的工人,不许穿着带铁钉的鞋和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注意保持作业环境的通风换气,预防可燃气体聚集;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和电气设备,必须具有防爆功能;进行此项作业时,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作业场所要准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做到有备无患。

2.6.2在维护检修作业过程中经常会使用电火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办理相应的级别的动 4

火作业票,并根据动火作业票要求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及监护人,施工作业完毕后专人检查杜绝遗留火种隐患。

2.6.3在维护检修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用与工作无关的明火。必须及时清理现场遗留的油污、破布和其他易燃杂物。

2.6.4经常有专人检查设备、临时用电的闸、线、缆使用是否有发热过载现象,定期对配电设施、电缆夹层及通道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发生火灾。 3 发生火灾时的处理

3.1 维护人员在生产现场发现有设备或其它物品着火时,尽快报告火灾情况。

3.2 正确判断灭火工作是否具有危险性,按照“安规”的规定,根据火灾的地点及性质选择正确的灭火器材选,迅速灭火,必要时应停止设备或母线的工作电源和控制电源。

3.3 灭火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应对各部分设备进行检查,对设备的受损情况进行确认,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3.4 火灾引起6KV电源中断的处理

3.4.1立即确认脱硫联锁跳闸动作是否完成,若各烟道挡板动作不良应立即将自动切为手动操作。

3.4.2 确认柴油发电机段、UPS段、仪控电源正常;工作电源开关和备用电源开关在断开位置,并断开各负荷开关。

3.4.3 尽快联系值长及电气维修人员,查明故障原因,争取尽快恢复供电。 3.4.4 若给料系统联锁未动作时,应手动停止给料。

3.4.5 注意监视烟气系统内各点温度的变化,必要时应手动开启除雾器冲冼水门。 3.4.6 将氧化风机、增压风机调节挡板关至最小位置,做好重新启动脱硫装置的准备。 3.4.7 若6KV电源短时间不能恢复,按停机相关规定处理;并尽快将管道和泵体内的浆液排出以免沉积。

3.5 火灾引起380V电源中断的处理

3.5.1 若属6KV电源故障引起,按短时停机处理。

3.5.2 若380V单段故障,应检查故障原因及设备动作情况,并断开该段电源开关及各负荷开关。及时汇报值长。

3.5.3 当380V电源全部中断,且电源在8小时内不能恢复,应将所有泵、管道的浆液排尽并及时冲洗。

3.5.4 电气保护动作引起的电源中断严禁盲目强行送电。 3.6火灾引起工艺水中断的处理 3.6.1 确认脱水机及真空泵联动正常。 3.6.2石膏旋流器底流切换至吸收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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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立即停止球磨机运行,并相应停止给料,同时关闭滤液至球磨机及循环箱相应阀门,并停止滤液水泵运行。

3.6.4 查明工艺水中断原因,及时汇报值长,联系电厂水处理车间,恢复供水。 3.6.5 根据冲洗水箱、滤饼冲洗水箱液位情况,停止相应泵运行。

3.6.6 在处理过程中,密切监视吸收塔温度、液位及石灰石浆液箱液位变化情况,必要时按短时停机规定处理。

3.7火灾引起脱硫增压风机故障

3.7.1 确认脱硫旁路挡板、排烟挡板自动开启,进出口烟气挡板自动关闭,若联锁不良应手动处理。

3.7.2 检查增压风机跳闸原因,若属联锁动作造成,应待系统恢复正常后,方可重新启动。 3.7.3 若属风机设备故障造成,应及时汇报值长,联系检修处理。在故障未查实处理完毕之前,严禁重新启动风机。

3.7.4 若短时间内不能恢复运行,按短时停机的有关规定处理。 3.8 火灾引起吸收塔循环泵全停

3.8.1 确认联锁动作正常。确认脱硫旁路挡板、排烟挡板自动开启,增压风机停运;进出口烟气挡板自动关闭,若增压风机未跳闸、挡板动作不良,应手动处理。 3.8.2 查明循环泵跳闸原因,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8.3 及时汇报值长,必要时通知相关检修人员处理。

3.8.4 若短时间内不能恢复运行,按短时停机的有关规定处理。

3.8.5 视吸收塔内烟温情况,开启除雾器冲洗水,以防止吸收塔衬胶及除雾器损坏。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组织机构

4.1.1公司成立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总监。

4.1.2 公司所属各项目成立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各项目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专业班组组成,并组建相应的应急小组,负责事故应急工作。 4.2职责

4.2.1公司火灾事故应急相关部门职责火灾 4.2.1.1 总经理:负责批准火灾应急响应计划。

4.2.1.2 副总经理:负责审核火灾应急响应计划及应急预案。

4.2.1.3 安全总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火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变更,跟踪落实火灾应急措施的执行。监督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及紧急救护培训。火灾事故发生后收集有关原始材料。 4.2.1.4片区经理:负责火灾应急响应的组织、调配及日常检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及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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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机构及部门职责

4.2.2.1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小组的领导下全面组织指挥各火灾应急开展火灾。

4.2.2.2 维护主管: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负责组织生产(运行)设备方式变动,隔离相关设备及动力源。

4.2.2.3维护各专业班组:在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按要求各负其责,实施现场应急的具体工作。

4.2.2.4安全总监: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4.2.2.5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灭火、警戒、现场保卫、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4.2.2.6工程技术部:负责事故现场通讯、对外联络及交通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4.2.2.7食堂人员: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 4.2.2.8综合管理部:负责事故所需应急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4.3 各应急小组职责

4.3.1现场设备隔离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所对应位置的相关设备、系统;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准确隔离火灾事故所涉设备、系统和其动力源。

4.3.2 引导疏散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根据事故现场人员分布情况,开辟安全疏散通道,组织疏散人员至安全地点。

4.3.3 安全保卫警戒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火灾所涉位置相关道路和周边环境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接受指令,疏通事故现场通道,设立警戒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统计进入事故现场施救人员人数,采集事故现场信息、辨识事故现场可能出现的次生事故源,及时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报告。

4.3.4灭火施救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各类火灾的施救方法、火灾所涉位置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听从指挥,不盲目行动,有序展开施救行动。

4.3.5 救护后勤保障组:参加定期组织的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各类专项灭火应急预案的内容以及应急后备物资的存放地点;应急预案启动时迅速向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集结,设立现场临时救护站,置备应急车辆,联络专业救治资源,开辟人员救治绿色通道;记录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过程。 5 预防、预警和接警 5.1 危险源监控和预防

检修公司及所属各项目须完善各级人员防火安全责任制维护班组,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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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黑龙江恒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防止发生电力火灾事故重点要求》中关于“防止火灾事故”和《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做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的各项组织和技术措施。

5.2 预警和接警 5.2.1 预警:

电力企业的任何不受控制的火情均作为本预案的预警条件,项目,发现人应及时就近拨打厂内应急值班电话或“119”报警,并向当班生产(运行)值班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报告。 火灾事故报警要点: 5.2.1.1火灾地点; 5.2.1.2火势情况;

5.2.1.3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5.2.1.4火灾现场人员受困情况; 5.2.1.5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5.2.2 接警: 5.2.2.1 当班(运行)值班人员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发出“警报”,启用呼叫系统通报火灾地点,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5.2.2.2 倘若火灾事故发生在夜间或休息日, 维护(运行)当班值班人员还应立即向厂部值班室报告。

5.2.2.3 接警的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各机构成员应立刻赶赴火灾现场,辨析火势情况决定启动何级应急预案,并通知召集各应急小组进行应急准备。

5.2.2.4 接警的夜间或休息日,维护各值班人员应立即召集内和其他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协同生产(运行)当班值班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程序

6.1.1火灾事故报警和初期处置

6.1.1.1火灾事故发现人发现火情,事故现场设有火灾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的,应立即启动报警、固定灭火装置,并临近拨打火灾报警电话和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报告。根据火情进行灭火扑救或采取控制火势的措施;当火势猛烈,当事人势单力薄,危及人身安全可紧急避险。 6.1.1.2 火灾事故所涉地点管辖范围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组织对火灾所涉设备、系统迅速、准确隔离,并切断相关动力源;组织人力启用事故现场消防设施,尽力扑灭初起火警;当火势扩大,可能秧及人员集中区域,要立即组织其他人员撤离疏散至安全区域,并派员引领人员至火灾现场。 6.1.2 火灾事故的应急展开

6.1.2.1 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临近设立指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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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设立明显标志,宣布启动火灾事故地点的相应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的应急行动。

6.1.2.2 各火灾应急小组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应立即向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集结、报到,并统计人数;有条件的应让人员佩带明显的识别标志。

6.1.2.3火灾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根据火灾现场火势、人员受困、设备、物资情况,下达疏散人员、灭火施救、转移物资等指令,有组织地指挥各应急小组展开行动。 6.1.2.4 火灾事故中如伴有或次生人身伤亡、危险化学品燃烧或泄漏和环境污染等事故, 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及时启动相应的《人身伤亡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等。

6.1.2.5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驻厂武警和经警增援或向地方政府请求援助,为帮助实施警戒、疏散、解救受困人员等提供人力资源。

6.1.2.6 火灾事故应急中,根据火势、人身伤亡等情况及时请求矿山救护队、企业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增援,为帮助实施行动提供专业支持。 6.2 火灾应急结束

6.2.1 火灾事故现场火势已扑灭,确认无复燃可能;各类已启动的次生事故应急预案均已结束;各投入的应急小组人员已全部撤回复命;由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宣布应急行动结束。

6.2.2 应急行动结束后,保留火灾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域,待事故取证完毕后清理事故现场。 7 信息报告和发布

7.1 在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公司及下属相关应项目立即向公司应急值班室和通过三个渠道向上级公司报告。

7.2 在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后,公司以及下属相关项目应及时按照相关程序向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7.3 上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统一对外准确发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 8 后期处置

8.1 火灾应急行动结束经调查取证后,火灾事故发生项目组织人力进行现场的物资以及污染物的清理,消除事故影响,及早恢复生产、办公、生活秩序。

8.2 火灾事故伴有人身伤亡的,事故发生项目应妥善安排受害者医疗救治、安抚、慰问受害者家属等工作。

8.3 火灾事故发生项目的财产保险工作小组和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对设备损坏、救灾物资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进行统计,汇总财产保险、工伤保险材料,启动善后赔偿理赔程序。

8.4 火灾事故发生单位应在6小时内将事故起因、抢险过程和结果形成简要书面报告和在事故处理结束后2日内形成专题报告,报送上级公司。

8.5 火灾事故发生单位应对应急过程进行评估,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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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火灾事故保障措施 9.1 通信与信息保障

9.1.1 项目通信系统管理部门应在应急行动中,派员值守,保障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9.1.2 火灾事故预案各应急机构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和企业置备的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9.1.3 公司下属项目事故应急现场指挥部联系方式由下属项目单位发布 9.2 应急队伍保障

9.2.1 维护公司火灾应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队伍,按本预案职责定期进行训练,提高应急队伍的能力。

9.2.2 加强项目与所在地消防、医疗、民防等专业机构的沟通或订立互助协议,保障应急行动的专业支持。 9.3 应急物资保障

9.3.1 各企业的固定和移动消防设施按国家以及行业标准配置,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验,保证消防设施的性能完好。

9.3.2 其他通用物资(应急照明灯具、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罩、备用消防器材、医疗救护器材、应急车辆等)由本预案相关成员部门负责定点存放,并落实专人维护保养,保证应急状态时及时到位。 10 培训与演练 10.1 培训

公司以及下属各项目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对本单位各类预案的相关人员进行危险辨识、疏散人员、灭火扑救、紧急医疗救护等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协同配合能力。 10.2 演练

公司以及下属各项目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对本预案和其他专项应急预案的综合演练,来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11 奖惩 1.1 奖励

对在重大火灾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11.1.1 出色完成重大火灾事件应急任务;

11.1.2 对重大火灾事件应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 11.1.3 根据本预案5.1.1款规定报警有功; 11.1.4 其他应予表彰或奖励的情形。 11.2 责任追究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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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2.1 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制订各类重大火灾事件应急预案;

11.2.2负有火灾应急责任的人员在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11.2.3 对重大火灾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11.2.4有对重大火灾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1.2.5有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的。 12 附则 12.1 术语和定义 12.1.1 特大火灾

火灾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的;重伤20人及以上的;死亡及重伤20人以上的;直接财产损失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 12.1.2 重大火灾

火灾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重伤10人以上的;死亡及重伤10人以上的;直接财产损失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 12.2 应急预案备案

12.2.1 公司下属各项目制订的应急预案,有关部门以及上级公司备案。 12.3 维护和更新

12.3.1 火灾预案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修改变动以及本企业生产条件和组织体系变化,及时组织修订更新。

12.3.2 本预案应根据应急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的评估,组织修订更新。 12.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2.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检修车间防火措施

检修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防火规定

防火巡查规定

高炉车间检修规定

森林防火管理规定

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

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

通信机房防火安全规定

中心机房防火规定

检修防火规定
《检修防火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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