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院27届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学习部是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的一个部门,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组织,接受学院党委、团委的领导,在法律、学校与学院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条 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合法要求,充分调动大家的学习积极性,在学院领导和老师指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第三条 宗旨是提高全院同学学习成绩,降低挂科率,并提高英语四六级以及计算机二级等等级考试通过率。为营造学院良好的学习氛围、充分调动同学的学习积极性不断努力。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二十七届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所有成员,在职期间享有以下权利:
1、利用学院提供的各种可用资源,组织开展各项积极向上的促进学习的活动;
2、对学院同学的学习进行鼓励与监督;
3、针对学习部学生干部进行审核与考核,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撤销其职务。
第五条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二十七届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所有成员,在职期间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学校与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
2、按要求完成学院安排的任务;
3、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原因须向负责人请假;
4、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和学院荣誉;
5、带动周围的同学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章日常工作制度
第六条 例会制度:
1、学习部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
2、参加例会的成员有学习部长、副部长、干事;
3、例会无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若不能到场须在会后向负责人了解会议内容;
4、在第一时间向同学们传达例会内容。
第七条 汇报制度
1、全权授予的工作要适时向部长或其负责人汇报工作情况;
2、每周二将10级早晚自习情况向部长汇报;
3、所有成员要及时将本班或年级的学习特殊问题向部长汇报。
第八条 干部考核制度
遵照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二十七届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对学习部干部进行考核。
第九条 财务制度
1、所有成员将发票或凭证统一交给部长;
2、按照学院规定,需要复印或者打印需到研究生打印社记账,凡是有关打印复印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条 学生干部任免与撤销制度
1、在职期间若受学院及院级以上处分,观察其为一个月,如果个人表现不好,则撤销其职务;
2、活动中擅自挪用公款,不听指挥,情节严重者,撤销其职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二十七届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全体成员;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二十七届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配合使用;
第十三条 制度中如有改动,须经分团委及学习部内部商讨修改;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二十七届分团委学生会学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