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
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情况说明
灵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建立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劳动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的劳动关系实际情况,工会于2011年3月20日向企业行政发出了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书。
工会征求了职工的意见,与企业管理层进行了多次必要的沟通,企业有关部门作了相关的调查和分析。工会收集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薪酬资料,结合政府颁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物价指数和本企业的经济效益、职工的薪酬现状进行了分析,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做好了充分准备。2011年3月25日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在企业会议室进行了集体协商。双方一致认为:同意签订工资集体协议,最终,以工资集体协议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形成了文本草案。
2011年3月26日,企业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与会代表认真讨论并审议通过了《工资集体协议草案》,作出了 1
草案。
2011年4月1日,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对工资集体协议确认无异议后,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山西灵石银源华强煤业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企业工资集体协议签订情况说明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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