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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6:17: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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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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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工会委员会

工会委员会职责„„„„„„„„„„„„„„„„„„ 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作职责„„„„„„„„„„„„ 工会小组长工作职责„„„„„„„„„„„„„„„„ 工会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职责„„„„„„„„„„„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 职工书屋管理员工作职责„„„„„„„„„„„„„„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办法„„„„„„„„„„„„„„„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与管理办法„„„„„„„„„„„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平等协商制度„„„„„„„„„„„„„„„„„„„ 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制度„„„„„„„„„„„„„ 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小组职责„„„„„„„„„„„ 员工意见箱(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公司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预防措施„„„„„„„„„„„„„

工会委员会职责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做好厂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九、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十、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

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一、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按照上级工会指示精神,有计划地开展工作。

二、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正常工作。

三、接受党委的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委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情况,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对于党委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召集工会委员会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的日常工作和经费开支,要根据职工群众的要求和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办理。

五、支持经理对生产行政工作行使职权,维护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高度权威,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发动职工积极参加企业的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参加研究有关生产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意见,维护国家利益,企业集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受理职工群众的申诉,参与

调处劳动争议。

七、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改革,根据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和职工群众的合理要求,提出建议,协助行政制定改革方案,发动职工群众贯彻实施。

八、对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执行大会决议,定期向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九、贯彻公司管理方针和目标,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十、代表员工合法权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开展。

一、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二、加强各分工会和工会小组建设,支持分工会开展工作,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总结交流经验,大力表彰先进。

三、布置、检查、协调各委员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在主席因公外出时,负责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工会小组长职责

工会小组既是职工日常活动的单位,又是工会基层工作的基础。工会小组长在所在分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结合小组的实际,集中大家的智慧,依靠全体职工把工会小组建设成为民主之家、友爱之家、文明之家。其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配合项目经理做好员工的日常政治思想工作,动员和组织小组全体会员积极参加政治、技术、文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办好职工业余文化室,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小组文化生活。

二、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劳动竞赛,参与讨论生产计划,制定劳动竞赛保证条件,动员和组织全体会员以主人翁态度参加管理和改革,要按时总结评比,表扬好人好事,抵制歪风邪气,要教育小组会员遵守劳动纪律、安全操作规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协同项目经理和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抓好劳动保护工作。

三、要关心职工生活,热心为职工办实事,经常进行家访、谈心,会员之间有意见要互相交换,有缺点要互相规劝,遇到思想疙瘩要互相帮助解决。组织对病伤会员进行慰问。开展小组的经济、劳力、生活互助互济活动,敢于代表群众说话,及时如实向所在分会反映情况。

四、要加强工会小组自身建设。定期开好工会小组民主生活会,传 达上级工会决议,讨论小组工会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小组成员的团结。

工会财务工作人员职责

工会财务工作的任务是:在“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会建设服务、为三个文明建设服务”的三服务的方针指导下,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的统一规定,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按规定上交经费。在本级所管范围内合理分配经费,决定各分会及所属单位的经费分成。

三、及时编制工会财务预决算,检查、分析财务收支情况、预算执行中的经验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妥善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及时登记帐目,按时编制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和上级工会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和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向会员公布帐目,准确、完整地为工会委员会提供会员(代表)大会财务工作报告所需的资料。

五、主动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

六、建立和健全工会财产物品保管制度,登记工会财产帐目,监督检查工会财产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七、模范地遵守和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工会财务纪律,对违反务制 度的开支,有权拒绝付款,拒绝报销,并及时向工会主席报告。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其工作制度是:

一、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对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协助同级工会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的方针、规章制度。

三、审查同级工会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需要。

四、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

五、主任委员有权列席工会委员会,将工会财务工作上的问题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对工会委员会在财务上的决定,有不同意见时,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向上级工会反映。

六、在经费审查过程中,遇到不接受审查或故意设置障碍时,有权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给予处分或经济制裁,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侵占国家财物等违反财务制度的纪律和行为进行斗争。

七、在同级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会计法》、的要求,依法对工会经费进行收拨,按规定向上级工会拨交经费。

二、依法算帐、记帐,做到帐物、帐表相符。

三、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工会经费是工会开展活动的经济基础,对于收取的工会经费要加强核算,保证工会经费发挥最佳经济效益。

四、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国家有关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五、工会财产、物资是工会工作的物质基础。会计工作要如实反映单位的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并监督其合理使用和安全保管,定期进行财产清查,检查帐实之间是否相符。对于铺张浪费、贪污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要及时揭露,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六、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财务年度预算收入、支出经过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计后,每年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工会财产管理制度

工会财产,是工会活动的基础,各级工会的财产,依法保管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侵占和挪用,为了使工会财产不被占用和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会财会人员对工会财产要逐一记帐,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工会财产有据可查。

二、工会财产由工会指定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领用物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好出库手续,并有经领人和领导签字。

四、工会财产、物资的保管要做到防虫蛀和霉变,每年夏季要把易虫蛀和霉变的物品进行处理,以保证财产和物资的完好。

五、对于易损物品需要作报废处理的,由保管人员提供处理意见,经研究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

六、对工会财物的借用,必须办理使用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借出,并由借出人按时收回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七、加强对工会财产的保管和维修,每年不少于一次对工会财产进行检查,发现损坏的要及时维修,以保证工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八、工会财务人员每年要对工会财产进行核查,对于人为损 坏和被无故挪用,要认真处理,保证工会财产的完整性。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职责

一、发动女工学习政治、文化、科学知识,努力完成工作任 务,为公司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二、维护女工特殊利益,做好“四期”保护工作,及时组织女工身体检查,对病患者及时联系治疗。

三、定期召开女职工座谈会,研究与制定工作计划。

四、监督公司《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并能坚持与歧视、虐待、摧残和迫害妇女的现象作斗争。

五、积极为大龄未婚青年牵线搭桥,解决其婚姻问题。

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政策,使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一、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利益的有关规定的制订和修改活动,并对涉及职工利益的各项问题,尤其是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认真的调查研究工作,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不断提高工会参与立法的质量。

二、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行政对《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集体合同的履约情况,督促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和依法修订规章制度,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三、为工会参政议政提供法律依据。在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和要求的基础上,为工会参政议政的各项活动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工会依法履行职能。

四、为职工和公司工会提供法律服务。贯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运用法律手段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为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以保障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和依法行使职权。

五、依法调处劳动争议。贯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预警机制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协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直至代理职工参与诉讼活动。

六、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司党委,参与制订并认真贯彻落实普法教育宣传规则,同时配合工会的宣传教育部门,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有的放矢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职工的自我维护能力。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调解本企业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在调解劳动争议中应履行以下职责:

1、决定接受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调查申请。

2、调查取证,认定事实。

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展调解工作,维护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4、遵守调解纪律,维护调解秩序。

5、监督检查争议双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合同。

6、对职工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

三、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调结合”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方针,通过宣传教育、做思想工作、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各种方式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工作,努力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达到化解矛盾,增强团结、促进生产、稳定大局的目的。

四、搞好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调解委员会成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

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在公司工会和上级工会劳动保护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参加涉及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本单位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计划和经费投入等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劳动安全卫生的决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定期分析研究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向企业行政和有关方面反映职工对劳动安全卫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解决劳动安全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三、参与本单位集体合同中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工伤保险等条款的协商与制定,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和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对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中劳动安全卫生条款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组织或协同行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组织职工代表对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督查。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建立档案,监督整改和处理,并督促企业防范事故和职业危害。

五、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向企业行政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六、监督检查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七、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查清事故原因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采取防范措施。对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进行研究、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建议。

八、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职业危害,并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求企业行政或现场指挥人员采取紧急措施,包括立即从危险区内撤出作业人员。同时支持或组织职工采取必要的避险措施并立即报告。

九、宣传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和发动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十、督促企业行政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劳动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用具,监督企业行政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监督企业行政履行对职业病患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责任,督促落实工伤待遇及职业病损害赔偿。监督和协助企业行政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

职工书屋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管理员要按规定做好图书的采购、登记、分类、编目和借阅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台帐。

二、组织职工开展读书小组活动,向读者推荐介绍新书目,做好读者的服务咨询和辅导工作。

三、保管好各类图书杂志,定期做好图书杂志的修补,装订工作,做到书证按号排列,图书分类堆放,保证图书上架的完好率。

四、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干部职工一视同仁,一律凭证借书,对损坏遗失图书、杂志,按书刊价格出具罚款单交财务部门扣款。

五、按时开放图书室,正常搞好图书室卫生工作,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尽可能满足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需要。

六、管理员要保证报刊杂志柜和阅览台的整齐清洁无灰尘,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卫生,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

2、认真履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依法行使审议建议权、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选举权。

3、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

5、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予以确认。

6、公司工会委员会作为本企业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职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合作,维护政治的稳定和社会安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是职工、会员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可以结合召开。

职工(会员)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会员大会制度。25人以下的企业可以建立职工、会员代表小组,开展本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

第三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接受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各分公司。

第二章 代表大会职权

第六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公司行政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让职工、会员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的经济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审议和通过本公司集体合同、工资协商合同、公司业务招待费

使用情况报告,劳动安全卫生合同;听取和审议公司领导述职报告,民主评议公司领导干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和批准公司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经费审查报告,审议决定工会委员会的重大事项。

四、对公司工会的委员、正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主任进行选举、增补、罢免。对公司工会主席、副主席进行民主评议,并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五、选举产生本公司参加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的代表,选举产生本公司参与集体协商的代表。

六、审议本公司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和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工会报告。

第三章 职工、会员代表

第七条 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的职工、会员均可当选为职工、会员代表。职工代表和会员代表身份合一,一并选举。职工、会员代表由本单位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会员代表要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愿,行使好民主管理权,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对不称职的职工、会员代表可由原单位职工提出罢免要求,经公司职代会职工、会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同意后履行罢免手续,并重新选举新的职工、会员代表。职工、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八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应与公司工会委员会任期相同。

第九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

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经公司工会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会员代表的提议,报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同意,亦可召开职工、会员代表大会。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会员代表过半数通过生效。

第十条 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及时处理的重大问题,由公司工会委员会召集职工、会员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协商处理,联席会议可以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党委、行政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召开联席会议处理问题,应事先广泛征求职工、会员代表意见,协商处理结果,应在下一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上报告并取得确认。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十一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公司的职工、会员代表选举工作。

二、确定职工(会员)代表大会议题,负责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三、主持召开职工、会员代表组长联席会议,组织代表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决定和提案的落实,动员和组织职工、会员为贯彻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而努力工作。

四、对职工代表、会员代表进行培训,提高代表的素质,接受和处理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五、代表职工与企业及相关部门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协调劳动关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公司集体合同,督促公司行政履行集体合同。

六、组织本公司民主管理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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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应定期向公司党委报告有关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的情况,主动争取和接受党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公司工会委员会在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一周和会后一周内,应分别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工会报告大会的准备工作情况和大会召开的程序及结果。

上级工会有指导、支持和维护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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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办法

职代会提案工作是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之一。为保证做好职工代表提案管理工作。现将职代会提案的征集、立案及处理规定如下:

一、提案的征集:

1、提案应在职代会开会前征集。职代会原则上每年征集提案一次,(年终或年初)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召开会议的前一个月向各代表团(组)发出提案征集的通知和提案表。

2、各代表团组要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所在单位的职工代表开展提案征集工作。职工代表要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经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提案表,于职代会召开前送到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立案原则:

1、提案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提案要以企业发展,促进内部经营机制的转换,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应围绕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有关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安全生产,健全规章制度,改善职工劳动和生活条件,转变干部作风,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等方面提出提案。

3、凡超出企业能够解决的问题以及国家和上级已有明确规定的内容,不应作为提案。

4、每项提案要有至少二名职工代表附议方可有效。

5、凡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无法进行处理的提案,不能立案。

三、提案处理程序

1、审议。提案工作委员会收到职工代表提案后,根据立案原则对提案进行审议,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给予立案。

2、立案。对已审定后确定的立案,进行分类、统计、造表、可分为“生产经营管理、生活福利、分配制度、精神文明、其它方面”共五类。

3、转送。对审定立案的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按类别分别送交总厂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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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领导或职能部门处理。

4、对征集的提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议,认为不能立案的,以反馈单的形式注明原因交提案人;做为意见处理的提案交有关部门处理,并以反馈单的形式向提案人作出解释。

5、关于提案主办部门对提案的处理答复:

(1)对职工代表的提案,主办部门应认真及时地进行研究处理,予以落实。

(2)凡需在一定期限内落实的,应提出处理落实计划,分期落实。

(3)提案处理答复意见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填写“主办部门处理结果”一栏,送提案工作委员会。

6、把主办部门对提案的处理答复送提案人,请提案人反馈意见。

7、在主办部门落实提案的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每季度检查、督促提案的落实,及时收集和掌握提案的落实进度。

8、提案工作委员会在下次职代会上将提案的落实情况向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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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与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公司法》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其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挥监督作用的制度。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称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二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的目标。

凡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都要逐步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在源头参与、监督和维护上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设置。

公司董事会中,可以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人数不得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职工持股会选派到董事会、监事会的董事、监事,不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名额。

第四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条件。

1、本公司职工;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参与经营决策和财务监督的能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中规定的不能担任或兼任董事、监事的人员,不得担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工会主席、副主席可以参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选举。

第五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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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组织审核确定,并报告上级工会。没有党组织的公司应当由上一级工会组织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第六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补选和罢免。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辞职等原因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从出缺至完成补选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补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就任前,原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职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不履行职责或者有严重过错的,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职工(代表)提议,可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进行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补选和罢免要经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任期。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公司董事和监事的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调离公司的或者其他原因长期不在岗的,其任职资格自行终止。

第八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责。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享有与公司董事、监事同等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经常或者定期深入到职工中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研究决定公司重大问题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代表职工行使权利,充分发表意见。

3、职工董事在董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变更劳动关系、裁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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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和事项时,要如实反映职工的合理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董事会研究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时,要如实反映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况。

4、职工监事要定期监督检查职工各项保险基金、工会经费的提取、缴纳情况和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应当参与检查公司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第九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1、知情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可以定期调阅公司有关的经营、财务报表;列席与其职责相关的公司行政办公会议和有关生产经营工作的重要会议。公司要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工会要主动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开展工作提供服务。

2、保密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接受职工代表质询时,要按照信息有序披露原则,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保守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涉及的公司商业秘密。同时不得向本公司以外的人员泄露。

3、报告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遇到工作受阻、待遇不公等情况时,有权向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反映。

4、委托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公司其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或者公司董事、监事代为出席,并在委托书中明确授权范围。

5、培训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自觉加强有关专业知识的学习。公司要创造机会,安排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职培训。

6、述职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每年至少一次。报告内容或者提纲应当提前一周告知职工代表。

7、评议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在认真述职的基础上,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质询予以答复,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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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奖惩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要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考核,实施必要的奖惩。对履行职责好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对不称职或者有渎职行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进行撤换或者罢免。

9、保障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除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 变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务时的出差、办公等有关待遇参照公司董事、监事执行。

第十条 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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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对象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主要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

2、职代会以企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每年对公司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和测评。

3、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情况;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推进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作风建设、精神状态、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4、职代会听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组织职工代表采用无记名方式对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填写测评表。

5、由公司工会组织统计测评结果,报送公司支部和上级有关部门。作为公司领导奖惩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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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成立人数对等的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分别由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双方首席代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公司行政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水平等事项每年进行一次平等协商。

2、工资集体协商谈判组成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工资问题的法律法规,调查了解企业经营的财务收支状况,既要注意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关系,又要注意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分。

3、履行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工资原则,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员工的工资标准进行审议。在达到平均工资增长水平的前提下,对苦、脏、累、险等一线岗位和高技术岗位员工作工资倾斜。

4、注重对企业内最低工资收入者的帮助。在向一线员工倾斜的同时,重视对低收入者的帮助,通过协商谈判给予优先帮助,保证其正常的生活。

5、把延长工作时间、节假日加班、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职工年休等 特殊情况作为工资协商谈判的重要内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予以确认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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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协商制度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民主管理,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特制定平等协商制度。

一、平等协商是指职工方(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方(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劳动报酬,工作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保护,保险与福利等问题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二、平等协商应遵循合法、平等、实事求是和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以及和谐、协商的原则。职工和企业方代表一致。由3—5人组成,职工方首席代表应由工会主席担任。

三、平等协商一般一年协商一次,对协商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协商会议。

四、在平等协商意见一致的情况下,将协商条款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签订集体合同书,集体合同书一式五份。

五、集体合同书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市建筑工会和市总工会民管部各一份,并在企业内张榜公布。

六、集体合同执行情况,每年由公司工会和行政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履约情况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并张榜公布。

七、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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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制度

1、公司行政、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各派等额代表联合建立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遵循依法、依集体合同规定;实事求是;依靠群众;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等四项原则。

3、公司行政组织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监督检查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督促各部门履行各自的义务。公司工会组织对工作时间、工资发放、劳动保护、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进行定期检查。

4、检查组将集体合同履约情况整理成书面报告,分别报公司行政和公司工会,并向职工代表大会作专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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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工作小组职责

一、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座谈会,听取各部门对公司执行集体合同情况的反映。

二、协同集体合同履约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向职代会作专题报告。

三、协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检查公司行政对《劳动法》及配套法规、《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听取职工群众对公司执行劳动法规的反映。

四、通过厂务公开栏公开公司集体合同履约检查汇总情况。

五、整理建立厂务公开档案,经公司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 督小组审核后,由公司工会妥善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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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意见箱(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为及时了解员工对公司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开辟群众性监督渠道,沟通双方信息,公司研究决定设立员工意见箱。为切实加强员工意见箱管理,使之达到下情上达、沟通信息、加强管理、持续改进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目的,特订立本制度。

一、员工意见箱设置在公司办公区,并有遮雨、防潮、加锁等安全保护措施。

二、员工意见箱每月25号开启一次。

三、员工代表将公司员工意见箱中的建议和意见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并将分析情况、落实整改情况整理成专门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信息输入,为公司领导了解员工对建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和意见,确保公司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四、员工意见箱中的员工建议和意见由工会主席及员工代表进行分类汇总,报公司经理审阅后,传递到相关部门落实改进措施,并报公司工会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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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要求:

1、单位重大决策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重大改革、改制方案,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等。

2、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单位的财务预决算、单位担保、大额资金的运作、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大宗原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产品销售和盈亏情况,单位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情况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3、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案、奖金发放、奖罚和福利、各种社会保险金缴纳、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职工招聘情况等。

4、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相关的问题必须公开。主要包括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评议结果,中层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领导人员的工资(年薪)、奖金、兼职、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以及出国(境)费用支出、业务招待费情况等。同时,要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有所侧重,并适时进行调整。 第二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涉及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2、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企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资本运作以及涉及职工权益方面的规章制度、职工裁员和除名、对职工的处罚等。

3、涉及职工劳动权益方面的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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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关职工具体的切身利益问题。主要包括劳动收入办法的制定,职工提薪晋级和奖金分配,以及有关福利和奖罚等。 第三条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1、职代会是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要不断充实和丰富职代会的内容,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和实效,落实好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通过权、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2、厂情公开栏是厂务公开的必要形式。企业要在醒目处设置固定的公开栏,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公布。

3、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班组长情况通报会等是厂务公开的经常形式。通过企业不同层次人员参加的有关联系会,进行企业重要事项的公开。

4、紧密结合企业特点的其他公开形式。如厂报、墙报、职工信箱、网络对话、职工座谈会、经理接待日等多种形式的厂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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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及时有效地把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依据上级工会有关规定,为建立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工会组织运用预测、预审、预报、预防等措施,及时掌握产生劳动关系矛盾的诱因,有效调解劳动争议,增强职工法律意识,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建立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稳定职工队伍、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中的独特作用,是进一步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推动工会工作改革的重要举措。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四条 工会主席为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责任人,在公司党组织和公司工会的领导下,对本单位的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实施负总责。

第五条 工会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是一项法律工作的系统工程,是工会全会的工作,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组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日常工作的牵头部门。

第六条 建立劳动关系预警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预警网络可吸收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法律咨询员、信访接待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参加。

第七条 与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经常沟通,研究问题,共同推进预警机制的建立,运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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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预 测

第八条 预测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首要环节,通过调查研究和信息的搜集,科学地分析和把握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第九条 预测要全面、深入、细致。预测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一是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部颁规章、政策及地方性政策、法规,因利益关系调整而引发的热点和难点;二是涉及职工所关心的就业、分配、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焦点和矛盾;三是对可能发生职工集体上访、怠工、罢工等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进行分析、预测、找出不稳定的因素;四是某一阶段劳动争议的突出矛盾和主要特点。

第十条 在预测工作中要建立四项制度:

一、情况汇总制度。每月汇总分析职工信访、劳动争议、劳动法律监督、安全生产的情况,作为劳动关系预测的重要依据。

二、现状分析会制度。定期召开分析会,研究倾向性问题和矛盾,明确工作重点及工作策略,并向公司党组织汇报,向行政通报。

三、联席会议制度。工会牵头定期召开由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对劳动关系到中的突出矛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协调处理意见。

四、台帐制度。公司工会应建立情况汇总、现状分析会、联席会及台帐,指定专人记录整理。

第四章 预 审

第十一条 预审是劳动关系预警机制的关键环节。预审是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改制、结构调整、下岗分流方案等进行法律、法规、政策性的审核过程,通过预审,确定这些方案内容、程序是否合法,防止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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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预审要严格规范。预审的主要形式是平等协商,职代会、工会或工会的法律咨询机构,提前介入企业改革方案的制订和论证等。

第十三条 坚持民主程序,让职工依法行使知情权、审议权、建议权,对改制、结构调整、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劳动分配等方案,未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一律不得实施。

第十四条 凡涉及面广并可能引发不稳定或突发事件的改革方案,应在提交职代会讨论前一周报公司工会预审,公司工会应在三天内予以答复。未作答复视作同意。

第五章 预 防

第十五条 预防是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疏导、调解,援助等措施,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第十六条 对劳动关系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工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好工作预案,落实措施和责任,妥善处理矛盾。

第十七条 预防要标本兼治。要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当出现集体劳动争议或不稳定因素时,工会干部要及时深入到职工群众中去,积极宣传法律、政策和作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要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检查、监督、调处的力度。对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职工,工会组织要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维护。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如与相继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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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分公司和各项目部。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劳动关系预警机制领导组负责解释。

建筑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预防措施

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一、粉尘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1、矽尘 产生于以下作业: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2、水泥尘 产生于以下作业: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3、电焊尘 产生于以下作业:电焊作业。

4、石棉尘 产生于以下作业: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5、其他粉尘 产生于以下作业: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二、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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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

1、机械性噪声产生该类噪声的作业主要有: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2、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该类噪声的作业主要有: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三、高温

建筑施工活动多为露天作业,夏季受炎热气候影响较大,少数施工活动还存在热源(如沥青设备、焊接、预热等),因此建筑施(活动存在不同程度的高温危害。

四、振动

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五、密闭空间

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主要包括:排水管、排水沟、螺旋桩、桩基井、桩井孔、地下管道、烟道、隧道、涵洞、地坑、箱体、密闭地下室等,以及其他通风不足的场所作业;密闭储罐、反应塔(釜)、炉等设备的安装作业;建筑材料半年的船舱、槽车作业。

六、化学毒物

建筑施工活动可产生多种化学毒物,主要有:爆破作业产生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油漆、防腐作业产生苯、甲苯、二甲苯、四氯化碳、酷类、汽油等有机蒸气,以及铅、汞、锅、铬等金属毒物;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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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作业产生沥青烟;涂料作业产生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脂以及铅、汞、福、铬等金属毒物;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阴离子再生乳胶、聚氨脂、丙烯酸树脂、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铬、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作业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 预防措施: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并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2、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2、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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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震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2、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音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2、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3、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佩戴防护耳塞,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长期超时、超强度地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小工人劳动强度,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休息、娱乐场所,加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2、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即使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

3、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七、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1、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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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暑药品、器材。

2、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3、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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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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