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使用须知:
1、《就业协议》一式两份,分为甲联与乙联。每页分为上下两部分。甲联需要交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乙联的上半页自己留存,下半页需要交给辅导员——高校毕业生接收函,上面应盖好章,盖章流程见第6点。
2、落实工作后,《就业协议》用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署,领取报到证、档案调取等事项。考研、考公务员、入伍前的协议无效,不视为违约,无需赔偿违约金。
3、《就业协议》非常重要,如果不是确定落实工作,不要签署或随身携带,以免丢失。
4、《就业协议》补办流程:于市级以上报纸(例如《苏州日报》、《苏州科技学院院报》)登报挂失,登报一个月后,凭报纸相应版面到辅导员处补办,并于就业指导中心(天平学院行政楼101)盖章后有效。
5、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须要在91job网站上填写单位的相应信息。
6、《就业协议》提交须知:
单位有权接收档案的,只要盖单位的公章。有权接收档案的单位一般为:国企、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单位具体是否有权接收档案,可以咨询单位的人事部。 单位无权接收档案,但是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的,需要盖单位的公章与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即人才市场的章。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盖章的,有单位人事统一办理与个人自行办理两种情况。如果需要个人自行办理的,需要携带协议书、推荐表、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单位无权接收档案,但也没有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备案的,档案只能回原籍,即生源地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协议》上只需要盖单位的公章,但是需要提供公司出具的《档案回原籍同意书》、《回原籍申请》以及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毕业生就业协议使用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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