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县虎山中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讨论稿1)
为了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激励长效机制,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信府办字[2010]13号)及县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信教人秘字[2010]2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组成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早晚自习津贴、超课时津贴、代课津贴、教研津贴、值周值日津贴及绩效考核津贴五部分组成。
二、各部分津贴的计算方法
1、早、晚自习按每节2元计算。
2、超课时津贴及代课津贴按每节8元计算。
3、教研津贴包括教研组长津贴及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骨干教师津贴。教研组长津贴每学期100元;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骨干教师津贴每学期200元。
4、绩效考核津贴根据下列方法计算:
个人考勤所得分
个人绩效考核津贴 =——————————×考试科目教师绩效考核津贴总额×30﹪考试科目教师考勤总分
个人教学成绩所得分
+ ———————————×备课组绩效考核津贴总额×70﹪
备课组教学成绩总分
说明:
绩效考核津贴总额
①备课组绩效考核津贴总额 = ——————————×备课组人数
参与绩效考核人数
②绩效考核津贴总额 = 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早晚自习津贴总额+超课时津贴总额+代课津贴总额+教研津贴总额+值周值日津贴总额)
③个人所得分根据《虎山中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评出。
④教师每周超过9节课的,发放超课时津贴。各领导职务及相关工作折算课时如下: 校长9节;副校长6节;主任5节;副主任、团委书记4节;年级组长3节;教研组长、各处室干事、理化实验员、农远管理员2节。
三、本办法解释权归绩效考核委员会。
四、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信丰县虎山中学
2010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