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班组长考核评价办法
1、目的
为全面、客观、公平、准确地考核评价班组长履行职责及岗位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加强班组长的管理与监督,激励与约束,特制定办法。
2、术语、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班组长考核评价工作,是指按照规定程序、方法和内容,对班组长履行职责及指标完成情况所绩效的考核、评价。
3、适用范围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所有班组长
4、考核方式与内容
4.1班组长的考核采取季度考评、年度总评的方式进行,考核内容分为班组评价、民主评议、指标考核三部分。
4.1.1班组评价(占30%)
班组评价即所在班组在每季度班组建设检查评价中的得分情况。由各单位班组建设职能牵头部门直接从每季度班组建设检查结果提取并纳入计算。
4.1.2民主评议(占40%)
民主评议由各分、子公司队、部门安排,各班组民主管理员组织实施,评议内容包括民主测评打分、满意度评价、意见征集三部分。
4.1.2.1民主测评打分:满分100分,其中,本班组职工评分占60%,队、部门管理、技术人员评分占40%。
4.1.2.2满意度测评:以问卷方式与民主测评打分同步进行。
4.1.2.3意见征集:对班组长工作进行评议并征求意见,所征求意见经队、部门整理后报分子公司考评小组,以适当方式反馈给班组长。
4.1.3考核指标
4.1.3.1安全指标
4.1.3.1.1考核期内,班组发生微伤或险肇事故一起扣10分;
4.1.3.1.2发生个人违章一起扣2分,发生群体违章一起扣5分(违章情况以安全质量部门通报结果为准)。
4.1.3.2生产指标
4.1.3.2.1考核期内,班组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一起扣10分;
4.1.3.2.2发生货运质量问题一起扣10分。
4.1.3.3成本指标
考核期内,班组费用指标累计每超计划指标5%扣2分。
4.1.3.4综合治理
班组发生刑事、治安、违纪案件一人/次或发生火灾事故一起扣10分。
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由各职能部门负责统计和提供。
5、民主评议
5.1班组长民主评议的基本程序
5.1.1班组长述职
5.1.1.1向对、部门管理技术人员提交述职报告
5.1.1.2向班组成员述职。
5.1.2班组民主管理员组织对班组长进行民主评议。 5.1.3民主测评
5.2开展民主评议时,参加人员必须超过班组人数的三分之二。班组长述职完毕后即可回避。 5.3队、部门管理、技术人员应分别安排参加班组民主评议,对评议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5.4民主测评表由分、子公司班组建设职能牵头部门统一设计和打印,队、部门技术员负责领取、发放、回收、统计,并向班组建设职能牵头部门汇报结果。
6、考核结果的评定与运用
6.1根据业绩考评、民主测评、指标考核三项得分结果,在队、部门范围内进行综合排名,将班组长评价氛围优秀(占10%)、良好(占50%)、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占40%)四个档次。 班组长综合评价得分=班组长评价得分×30%﹢民主测评得分×40%﹢考核指标得分×30% 6.2考核结果作为班组长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6.2.1班组长年度考评被评为优秀的,岗位津贴上浮一档。
6.2.2年度考评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由所在队、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评定为基本称职的,进行调整更换或降档使用(岗位津贴下浮一档)
6.2.3年度考评被评定为不称职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免去班组长职务,所空职位在后备班组长中选拔替补。
7、考评纪律
考核组织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要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的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考核组成员对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8、附则
8.1新任职不满一年的班组长,原则上只参加考核和排序,不执行岗位津贴调整。 8.2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会办负责解释。 8.3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期实行。 附:集团公司班组长考核民主测评表
集团公司班组长考核民主测评表
考核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