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上乡中心学校(校本部)班级
量化考核办法
班级量化考核的对象为学校的一至六年级各班级,量化考核分为“卫生”、“学生出勤”、“ 佩戴红领巾人数”、“两操”、“其他”共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基础分为50分。每天由值班教师(2人)进行打分,由少先队大队部负责一周一小计,一月一累计,并分别作出结果公示。各项量化考核的细则如下:
一、卫生(总分15分)
⑴教室卫生(5分)
根据教室卫生的打扫;教室门窗是否关好;黑板有没有擦干净;桌椅板凳是否安放整齐等情况酌情给分,最高给5分。 ⑵环境卫生(5分)
根据环境卫生的打扫及保洁工作情况,酌情给分,最高给5分。
⑶个人卫生(5分)
根据衣着整洁,不留长发、长指甲,常洗澡,手、面部、脖子等部位无污垢等情况酌情给分,最高给5分。
二、学生出勤(总分10分)
1、无学生点名册扣2分,无学生考勤记录扣2分。
2、值班领导查堂,对照《校务日志》,每缺勤1人扣0.5分。
3、升旗、集会、课间操、眼保健等,有无故不不参加的学
生,则每人次各扣1分。
三、佩戴红领巾人数(总分10分)
领导值班,对照《校务日志》,佩戴红领巾人数每少1人扣0.5分。
四、大课间活动(课间操、眼操)(总分10分)
学生集合做到快、静、齐,学生队列不整齐扣2分,做操不认真扣2分,纪律不好(比如同学间相互打闹、讲话)扣3分。
五、其他(总分5分)
⑴学校安排的工作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0.5至3分;
⑵班级财产有损失的,根据财产损失情况扣1至5分;
⑶班级学生有不良行为(比如:打架骂人、赌博、吸烟、牛言蜚语等现象)的每人次扣0.2分;
⑷班级或学生在全校性比赛活动中获第三名的加1分,获第二名的加2分,获第一名的加3分,获乡级奖的加4分,获县级奖的加5分,获市级奖的加6分,获省级奖的加7分,获国家级奖的加8分。(注:获奖加分时,采取各级表彰、奖励累计相加。)
坪上乡中心学校(校本部)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