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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宣传手册

发布时间:2020-03-02 15:39:0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什么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2、新农合筹资个人缴费何时进行?

大约每年的第四季度在户口所在村缴纳下年度的参合费,于元旦前结束。

3、2014年、2015年、2016年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4年70元,2015年90元,2016年120元。

4、什么人可免交个人部分?

五保户、孤儿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民政局资助。

5、普通门诊如何报销?

参合患者持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无论到区、乡、村哪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均可享受累计年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0元的门诊补偿,补偿比例80%。

6、如何申请慢性病证?何时领证?

申请慢性病证有两种途径:如因慢性病近期在区级以上医院住院并在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报销过的参合农民,持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近期一寸红底照片3张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填写《慢性病申请审批表》;无法提供住院资料的参合农民,持近期一寸红底照片3张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填写《慢性病申请审批表》后,由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鉴定,鉴定时带

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一些病种还须空腹检查。然后由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抽调的专家对上述病历或鉴定结果会审评估后,对符合发证条件的申请人发放慢性病证并建立档案。已领慢性病证希望增加病种

者,也按上述两种途径申请。

慢性病证的评审发放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对于评审后符合发证条件的,上半年申请者于7月1日后来区新农合服务大厅领证,下半年申请者于12月15日后来区新农合服务大厅领证。

7、慢性病证何时年检?如何年检?

年检时间为每年的3—4月份,分三种形式:对新旧标准出入太大或争议大的病种,由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年检鉴定;患其余病种者,由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指定专人照相年检;行动不便者,由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派人入户照相年检。

8、已领慢性病证者怎样报销?

对于年检合格或当年领取慢性病证的参合患者,可在国内所有县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院就诊(药店票据不予报销)。在本市内就诊者,由就诊医院直接减免;在辖外就诊者,将门诊医药费统一收据及明细单分别于本年度的7月份或11月份来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提交(提交时携带医疗证、慢性病证、身份证件),最迟不得超过次年的2月底。从3月1日起,上年度所有慢性病票据自动作废。

9、慢性病补偿的病种及级别?

2014年起,扩大重症慢性病和其他费用较大的慢性病病种

范围,共45种,病种名称及级别如下:

第I类(重症慢性病类21种):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费用),慢性中度及重度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终末期肾病,肾病综合症,肾功能不全,肺心病,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慢性心功能衰竭,心脏换瓣膜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重症肌无力,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慢性化脓性骨髓炎,脉管炎。

第II类(普通慢性病类19种):冠心病(非隐匿型),风湿性心脏病,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哮喘,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高血压(有心、脑、肾、眼并发症之一),重性精神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膝关节骨性关节炎(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活动性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癫痫病,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肾型紫癜,特发性紫癜,帕金森氏症,银屑病,白癜风,老年痴呆症,慢性溃疡性结肠炎。

第III类(地方病类5种):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碘缺乏病,布鲁氏杆菌病,高碘性甲状腺肿大,地方性砷中毒。

10、慢性病补偿如何计算?封顶线为多少?

慢性病补偿不设起付线,费用累计核算,不分医疗机构级别,补偿比例统一为70%,根据病种级别封顶线为I类8000元、II类3000元、III类1500元。

11、住院补偿起付线及比例?

2014年:乡级卫生院起付线50元,补偿比例90%;区级医院起付线200元,补偿比例75%;本市内市级医院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70%;本市外市级医院起付线500元,补偿比例65%;

三甲医院起付线800元,补偿比例55%;非定点医院起付线2000元,补偿比例40%。

12、如何办理住、转院审批手续?

在本市内住院者,须于入院之日起7日(节假日顺延)内到所住医院新农合窗口办理住院审批手续,超规定时限(包括未办理)者补偿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且不得享受大病二次补偿待遇;于入院之日起7日(节假日顺延)内仍未照床头像者,除降补10%外,还要核实患者身份。参合患者非急诊到本市外定点医院就诊,须持朔州市中心医院、朔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朔城区人民医院、朔城区第二人民医院、朔城区中医医院等五家二甲以上医院中任何一家医院出具的转诊《诊断证明书》、《转诊申请表》(只限本次转诊就医,一个月内有效)及医疗证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转诊审批手续。在入院第二天(节假日顺延)仍未办妥转诊审批手续者,补偿比例在同级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的基础上降低10%,且不得享受省外住院保底补偿和大病二次补偿待遇。

13、长期外出人员怎样就医?出院后如何报销?

长期外出务工、求学、居住人员发生疾病,原则上需到居住地新农合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到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备案后领取《长期外出备案单》。申请补偿时需提供参合地村委会证明(证明上要有村干部的亲笔签名和联系方式,并加盖村委会公章),于出院后1个月内将相关资料递交到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个月),方可按同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14、因急病已住院未来得及办理转院手续怎么办?

患急、危、重症或疑难杂症及专科疾病,可自主选择医院先行就诊,但患者家属须在入院之日起10日(节假日顺延)内向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报告并领取《急诊备案单》,方可按同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给予补偿。

15、什么是“先住院后付费”?

朔城区参合患者到朔州市中心医院、朔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朔城区人民医院、朔城区第二人民医院、朔城区中医医院等五家二甲以上医院住院时,无须交纳住院押金,实行分段结算,在总费用达到3000元时才交1000元,出院时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

16、住院补偿封顶线为多少?

从2013年起,住院补偿封顶线15万元。

17、重大疾病有哪几种?补偿比例是多少?一年中重大疾病保障待遇可享受几次?

将儿童(14周岁以下)白血病、先心病、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手术治疗)、先天性巨结肠、先天性肥厚性幽门狭窄、唇腭裂,乳腺癌,宫颈癌,结肠癌,直肠癌,食道癌,胃癌,肺癌,重性精神疾病,终末期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急性心肌梗塞,I型糖尿病,甲亢,脑梗死,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24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新农合补偿比例达到70%。

重大疾病保障待遇一年中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年内再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统筹地区补偿方案进行补偿。

18、享受重大疾病待遇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 重大疾病实行省内定点医院救治、按临床路径治疗、按病种限额付费、出院即时结报、协议化管理。参合患者需持二甲以上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到区新农合医管理中心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审批表》,办理转院审批手续后到省内指定医院按重大疾病的相关规定治疗。对在已经开展即时结算医院住院而回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要求补偿的患者,不得享受重大疾病相关待遇。

19、报销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①医疗证,户主、患者、代办人身份证(户口簿);②诊断证明、出院证;③住院医药费统一收据;④住院费用总清单;⑤住院病历复印件;⑥住院或转诊申请表、身份认定及接收病历审批表;⑦错过当年缴费期随父或随母享受新农合补偿的患儿需出具出生证;⑧外伤患者需出具《外伤证明核实表》。

20、领取补偿款时需带哪些资料?

①医疗证(慢性病领款者还需带慢性病证),患者、领款人身份证(户口簿);②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开具的接收单;③指定的银行卡及持卡人身份证。

21、复印病历啥程序?

①携带单位介绍信,患者、代办人身份证,患者医疗证;②先到区新农合管理中心登记,周五到东大厅凭医疗证领取病历复印件和《新农合补偿证明》;③到区新农合服务大厅窗口盖章。

22、朔城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349—203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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