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航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通航安全管理、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和海上搜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局有关通航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负责辖区航道(路)、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等水域的划定、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管理、指导辖区通航环境、通航秩序监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辖区内巡航工作,指导、协调各分支海事局、巡查支队跨区域的水域巡航工作。
五、负责管理、指导辖区岸线安全使用的审核工作,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沉船沉物打捞、碍航物清除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航行警告和航行通告发布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组织、协调辖区内助航设施配布的审核工作。
九、负责外国籍船舶紧急避险临时进入辖区非开放水域的申请审核工作;管理、指导外国籍非军用船舶通过琼州海峡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管理、指导辖区船舶引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总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和指导辖区船舶防台工作。 十
二、承担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搜救责任区内的相关海上搜救行动。
十三、负责辖区内通航安全管理、事故调查和搜救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管理、指导辖区相关航海图书资料、海图的收集工作。
十四、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航主要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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