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
一、凡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均由器械科统一负责采购、调配、供应、管理和维修。
二、根据各科请购计划和储备情况编制采购计划,报院长批准执行。
三、一般医疗器械,按计划的品名、型号、数量进行采购。贵重仪器应会同有关科室人员进行考察、汇报、论证采购。
四、凡购入的器械、卫生材料、必须履行严格额出、入库手续。
五、购入或调入的国内外贵重仪器,应由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验收,然后入库上账立卡,建立仪器技术档案,与有关科室制定领取、使用和管理制度。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联系,按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办理索赔)
六、器械库要按照器械的请领和保管,要求账务相符,要求注意通风防潮,保持整洁,防止损害丢失。
七、各种医疗器械的请领和保管,须由专人负责,贵重仪器的报废、报损、变价、转让或无价调拨,由科室填写申请单,经本科审查后送院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八、各科需要维修的仪器,应填写维修申请书,送交医疗器械科,由维修人员维修。维修人员平时常深入科室进行检修。
《医疗器械科工作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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