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报告书写内容规范
病理报告内容要求有统一内容,格式。
1、病理号、送检标本的科室、患者姓名、姓别、年龄、标本取材部位、门诊号和(或)住院号。
2、标本的大体描述、镜下描述和病理诊断。
3、其他需要报告或建议的内容。
4、报告医师签名(盖章),报告时间。
5、病理诊断报告内容的表述和书写应准确、完整,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术语。(参照病理检查报告书写规范)。
《病理报告书写内容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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