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重要空白凭证排查清理
责 任 书
联社(商行/合行) 为强化辖内各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印章管理,切实做好重要空白凭证、印章专项排查工作,使各信用社负责人更好的履行职责,积极防范凭证、印章风险,县级联社主任与各信用社负责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各信用社能够按照《关于开展重要空白凭证风险排查活动的紧急通知》中相关要求认真组织排查,履行职责,有效防范各类案件和违规事故的发生,确保排查结果真实有效。
二、责任界定
重要空白凭证排查涉及事项,应发现未发现,出现违规问题、责任事故和案件的,根据《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管理办法》界定责任。
三、责任追究
(一)出现的违规问题、责任事故,责任人将自愿接受《山东省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处罚。
(二)因专项排查不彻底出现案件、重大违规问题的,各信用社负责人自愿先行引咎辞职,会计主管先行免职,再根据问题进展情况进行处理。
联社主任(行长)(签字):
信用社负责人(签字):
〇一 年
月
二
日
《重要空白凭证排查清理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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