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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02 11:06: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

1、支付结算的定义

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主体包括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

2、支付结算的方式

包括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

3、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保证其对资金支配的自主权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主要在于保护银行资金的所有权和安全

【应用举例】

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04)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

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银行不垫款原则

答案:ABCD

4、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重点掌握以下几项:

(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2)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否则银行不予受理。

应用举例

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签发票据时,可以更改的项目是( )(05)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称 C.票据金额 D.用途

答案:D

解析: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05)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

D.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

答案:ABCD

3、下列各项属于无效支票的有( )(06) A.更改签发日期的支票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支票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字金额不一致的支票

D.由出票人授权补记金额的支票

答案:ABC

解析:支票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4.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 )(07)

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

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

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不一致的票据

D.使用的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票据

答案:ABCD

5、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2)中文大写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数字金额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数字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例子:

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1409.50,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整

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中间只写一个“零”字。如¥6007.14,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

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1680.32,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或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107000.53,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者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伍角叁分

阿拉伯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16409.02写成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

(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

(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位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壹拾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2月12日,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

10月20,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7)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应用举例]

1.使用小写填写出票日期的票据,银行可予受理。 ( )(05)

[答案]×

[解析]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2.在填写票据的出票日期时,下列各项中,将\"10月20日\"填写正确的是( )。(05)

A.拾月貮拾日 B.零拾月零貮拾日 C.壹拾月貮拾日 D.零壹拾月零貮拾日

答案:D

解析: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3.某出票人于2月12日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该支票“出票日期”中“月”“日”的下列填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贰月拾贰日 B.贰月壹拾贰日

C.零贰月拾贰日 D.零贰月壹拾贰日

答案:D

4、如果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阿拉伯数字金额为¥16409.02,则其中文大写数字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玖元贰分( )(06)

答案:错

解析:¥16409.02,则其中文大写数字金额应写为: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贰分

5.下列关于票据的各项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05)

A.票据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B.票据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

C.票据的出票日期应使用小写填写

D.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

答案:ABD

解析: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6.下列关于票据的各项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A.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B.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

C.票据的出票日期可以使用小写填写

D.票据中的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字

答案:ABD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按照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存款账户有四类: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07多选.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ABCD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1、开立

存款人要填制开户申请书,

符合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条件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开户手续

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日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手续后,应给存款人出具开户登记证

2、变更

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以及账号,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

银行接到存款人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3、撤销

撤销情形:

(1) 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

(2) 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 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

(4) 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注意:存款人尚未清偿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开户银行对已开户一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三、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的日常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该账户办理。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以及开户要求见教材

[应用举例]

1.根据我国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办理存款人工资、资金等现金支取的存款账户是( )。(04)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答案:A

2、根据金融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银行结算账户是( )(06)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答案:A

3.下列有关银行账户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04)

A.一个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B.一个单位可以在多家银行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C.现金缴存可以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

D.现金支付不能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

答案:ACD

4.为了便于结算,一个单位可以同时在几家金融机构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 )(04)

答案:错

5、为了方便结算,一个单位可以在多家金融机构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06)

答案:错

四、一般存款账户

是企业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和下列文件:

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应用举例】

1.下列关于支付结算的各项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05)

A.银行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B.存款人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C.存款人可以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

D.存款人可以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

答案:ABC

2.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的( )

A借款转存 B 借款归还 C现金缴存 D 现金支取

答案:ABC

五、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特定用途需要而开立的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适用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政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信用卡备用金,住房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业务支出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组织机构经费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见教材

【应用举例】

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适用于( )等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A.基本建设资金 B.更新改造资金 C.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D.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答案:ABCD

六、临时存款账户:

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可以开立临时存款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见教材。

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临时机构,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出具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同时还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3)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4)注册验资资金,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批文

七、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适用情况: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业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见教材

八、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可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3、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了解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要求,见教材。

第三节 票据结算

一、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票据是指《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一般来讲,票据具有信用、支付、汇兑和结算等职能。

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

【应用举例】

1.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的有()。(05)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信用卡

答案:ABC

(二)、票据当事人

1、票据当事人是指票据法律关系中享有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当事人,也称票据法律关系主体。

2、票据基本当事人:

票据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他们是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

(1)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

(2)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3)付款人是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借款责任的人。

3、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

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他们是在票据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是否存在,取决于相应票据行为是否发生。

(1)承兑人是指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

(2)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3)保证人是指为票据债务提供担保的人,由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当。

【应用举例】

1.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04)

A.出票人 B.付款人

C.收款人 D.保证人

答案:ABC

2、票据的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业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有( )(06)

A.背书人 B.出票人 C.付款人 D.收款人

答案:BCD (三)、票据权利与义务

1、票据权利

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1)、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

(2)、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2、票据义务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05年试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 A.票载收款人

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

C.最后被背书人

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

答案:ABCD

07多选.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乙、保证人丙等事项。乙在法定时间向甲提示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戊。戊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未获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债务责任的有( )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 (四)、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我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2、背书是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3、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签章的行为

4、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应用举例】

(五)票据签章

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的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如果票据缺少当事人签章,该票据行为无效。

(六)、票据记载事项

是指依法在票据上记载票据相关内容的行为。票据记载事项可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等。

相对记载事项中银行汇票付款日期以及付款地未记载的规定。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经营居住地为付款地。

(七)、票据丧失

是指票据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而使票据权利人脱离其对票据的占有。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应用举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因灭失、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票据时,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06)

A.挂失止付 B.公示催告 C.普通诉讼 D.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答案:ABC

2、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07) A普通诉讼 B.公示催告

下列行为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的是( )。(04) A.出票 B.背书

C.承兑 D.保证

答案:ABCD

C.挂失止付 D.登报声明

答案:ABC

3.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三种形式进行补救( )(08年)

答案:对 (三)、支票

1、概念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3、基本规定

(1)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2)支票的出票人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机构开立的可以使用支票的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支票的付款地为付款人所在地。

(3)签发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支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任何一项的,支票都为无效。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应用举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上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的事项有( )。

A.金额

B.收款人名称 C.付款人名称 D.出票日期

[答案]A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支票必须记载事项的有( )

A.付款人名称 B.出票日期 C.确定的金额 D.付款日期

答案:ABC

(4)支票在其票据交换区域内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

(5)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6)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7)存款人领购支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支票交回银行注销。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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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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