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章程(示范文本)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
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对社区的年度管理计划;
(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履约情况,以及服务质量。在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两个月前,征集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满意度。在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一个月前,根据物业管理企业的履约情况、服务质量以及业主满意度向业主大会提出报告,该报告向全体业主公布;
(六)审议社区年度费用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向业主大会提出建议;
(七)制定或审议批准物业管理企业制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八)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九)对损害业主整体利益的行为,可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
(十)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一)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请,根据经谈判后物业管理公司发出的要约并结合业主大会确定的评比标准确定其中最合适的物业管理企业。
的,应向业主明示该项费用的用途及性质。
《业主大会章程示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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