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本二)
一、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根据本制度进行支付。
第二条工资结构如下所示: 基本工资
职级津贴
职务津贴
特别津贴
1、工资家属津贴
交通费补贴
交通费补贴
基准外工资加班津贴
深夜加班津贴
值班津贴
歇业津贴
效益奖金
2、奖金全勤奖金
第三条工资按月支付,每月的工资在下月5号支付。但当支付日为节假日时,在其前一天支付。
第四条在支付工资时,需从工资中代扣下列部分:
1、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其他法定的项目。
2、受工会委托代收的工会会费。
3、应返还的个人借款。
4、公司宿舍的使用费(房租)。
第五条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因需要用钱而提出申请时,可在工资支付日前将属于本人的那部分工资支付。
1、本人或以其收入维持生计者在生育、疾病、受灾、结婚时。
2、其他公司认可的员工需要用钱时。
第六条员工死亡或退职时,经本人或其权利代理人申请,在7天之内支付给其工资、归还其储蓄存款及其他任何应属于该员工的钱财及物品。
第七条员工因工作外的伤病或其他不得已的事情,经正式的手续缺勤时,按下机的分类、支付给其标准工资及家属津贴。
员工缺勤工资支付标准
第八条长期休假中的工资,除上一条规定之外,原则上不再支付。
第九条进公司、复职、退职等情况下的工资,按时计算。每天的工资等于月工资额除以22.5。
第十条节假日的工资,按通常上班时对待。但如果在节假日前后缺
2勤时,节假日也视为缺勤。
二、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基本工资为月工资。
第十二条学校毕业后的初级任职工资如下所示:
博士毕业元
硕士毕业元
本科毕业元
上述人员以外的初次任职工资根据其担任的职务及技能、资历等而定。
第十三条职务津贴根据担任的职务,按下面标准支付。
职务津贴支付标准表
三、基准外工资
第十四条交通费补贴发给利用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者,按每月××元支给。
第十五条员工一天工作超过8小时,其超出部分为加班,发给加班津贴。每一小时的加班津贴按一小时的工资乘以1.25计算。
3第十六条由于公司的责任,使员工暂时无工作时,每天按平均工资60%支付给员工。
四、提薪
第十七条提薪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在×月进行。
第十八条有资格参加提薪者为正式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者。每次提薪的总额、分配标准及其他重要事项视当时具体情况而定。
五、奖金
第十九条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发放。
第二十条有资格参加奖金分配者为正式在公司工作6个月以上者。奖金发放总额、分配标准及其他重要事项视当时具体情况而定。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从年月日起实施。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