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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时间:2020-03-02 09:46: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 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分解,全面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要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化建设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危害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理念融入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履职,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业务部门。各单位(含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职能部门、区队(车间)、班组及各岗位(含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企业标准要素要求融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中。

第二章 管理层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 董事长安全管理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规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四)监督综合管理体系运行,并为体系运行提供资源支持。

(五)定期组织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 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党委书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和分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分管范围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六)督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七)参与、监督分管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第九条 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对公司安全管理作出承诺,签发公司安全管理方针。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四)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安技措项目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分管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组织Ⅰ类重大隐患的认定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

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主持体系管理评审,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第十条 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和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监督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监督指导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促进现场安全管理。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一条 分管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机电业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组织机电设备及运行的隐患排查,监督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组织召开机电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机电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在保证安全前提条件下组织生产。

(六)组织机电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 分管基建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项目审查、立项、设计和建设全过程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

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督导承包商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监督承包商安全协议的签订和责任落实,组织承包商安全管理绩效评价。

(六)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者,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监督两级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划、目标、管理方案及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协助董事长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和治理方案;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听取有关单位、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

(五)督导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监督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持续改进风险预控管理。

(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协助总经理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督导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督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第十四条 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总工程师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三)督导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设计、施工、科研、技术改造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

(四)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组织审查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技术措施。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指导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八)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九)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 分管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经营副总经理承担安全投入资金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组织制定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二)负责审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年度预算,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经费的提取,并监督专款专用。

(三)负责员工工伤、意外保险费用落实工作和安全奖惩兑现。

(四)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参与体系管理评审,落实纠正预防措施所需资金,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六条 分管其他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其他工作的公司领导对分管范

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要求的落实。

(四)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六)组织分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九)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助理级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公司助理级领导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具体职责为:

(一)协助分管领导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分管领导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协助分管领导落实业务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要求。

(四)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六)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分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管理部门(含具有管理职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组织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安全管理职责的分解落实。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负责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并持续跟进。

(四)参与公司组织的业务相关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五)负责组织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

合规性进行评价。

(六)向本部门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七)参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持续改进风险预控管理。对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组织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章 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九条 安监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拟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划、目标、管理方案及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二)负责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策划、改进指导工作。

(三)负责安全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文化管理工作。

(四)负责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负责矿山救护消防管理。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六)监督检查各单位及承包商安全生产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的落实。

(七)负责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日常、定期检查评价及安全绩效考核工作,跟踪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八)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单位、承包商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九)负责安全生产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跟踪督办工作。定期汇总公司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并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十)负责编制公司消防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消防技术标准和检查标准,并监督检查与考核。

(十一)监督检查安技措项目的落实情况。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的审查工作。

(十二)组织、参与应急救援演练,监督各单位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救援工作。

(十三)组织、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负责事故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十四)组织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评价,参与体系管理评审,持续改进风险预控管理。

(十五)向全公司所属单位及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六)负责与政府监管部门、神华集团、相关方及公司内部进行有关安全健康的信息交流,保留信息落实、反馈记录。

(十七)负责公司安全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及改进工作。 (十八)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 (十九)对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二十)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生产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生产技术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采掘设计、采掘接续方案的审核,从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四)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组织开展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理工作。

(五)负责生产技术管理中重大隐患的查处和整改跟踪。定期梳理顶板、防治水等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六)负责采掘、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和分管业务的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负责全公司井田范围内地物管理和周边煤矿监察,防范外来安全风险。

(九)负责公司顶板、井下水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参与业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负责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促进危险源管控。

(十一)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二)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一条 机电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机电业务保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机电设备配置、机电设备配套方案审核,从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四)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组织开展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理工作。

(五)负责公司机电设备采购、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以及拆除报废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六)负责供应商安全资质审核及履约评价。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查处和整改跟踪。定期

梳理公司供用电系统、供排水系统、煤矿主辅运输系统、压风系统和煤矿采掘、通风、瓦斯抽放、注浆注氮设备等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九)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机电安全检查。负责监督检查操作规程、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十)负责公司防雷工作和分管业务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物资供应、供用电、信息和设备运行、维修业务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公司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应急抢险救援时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参与业务范围内的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三)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四)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五)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通风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控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办法、技术标准、考核办法、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机通风系统设计和通风设施设置方案的审核,从

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四)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组织开展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管理工作。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六)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的查处和整改跟踪。定期梳理公司“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等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七)负责公司“一通三防”、监测监控业务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八)依据安全生产法规,优化煤矿“一通三防”系统,并监督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实现通风系统的本质安全化。

(九)负责对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监控各系统及通风仪器仪表、自救器的使用、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落实整改。

(十)负责与地方检验机构、技术监督机构等单位协调联系,组织各矿井“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控技术相关的核定、鉴定、测试等工作。

(十一)负责矿井通风业务考核工作。组织开展通风业务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十二)负责“一通三防”非人身伤害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一通三防”人身伤害事故调查处理。

(十三)参与编制公司“一通三防”、安全监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高瓦斯矿井中、长期瓦斯治理计划和措施的审查;指导各矿井制定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治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十四)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五)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三条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工程建设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组织审查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安全专篇。负责工程项目的招标、委托、合同的签订、程序性业务办理、工程开竣工报告的报批、竣工验收及移交等工作。督促落实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四)负责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从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五)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

性进行评价。

(七)负责工程建设施工中重大隐患的查处和整改跟踪。定期梳理工程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八)负责公司基建项目和本部门委托的专项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九)在安排布置基建任务的同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十)负责承包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应用推广和运行监督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一)负责制定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承包商资质、安全协议签订、安全抵押金交纳、事故管理等工作,组织承包商履约评价。

(十二)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十三)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四)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四条 总调度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调度业务保安管理制度。指导调度系统业务保安建设工作。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业务范围内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系统性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定期梳理冬、夏季“三防”等业务方面安全管控重点项目,做到提前预控。

(四)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调度工作。负责分管业务的作业许可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公司冬、夏季三防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负责应急值守工作,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统一调度救援力量参加应急救援,传达各项应急指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负责地方事故救援的联络协调工作。

(六)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的监控及异常情况的处置工作。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组织开展调度业务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九)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一)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条

企业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审核公司管理制度的规范性、协调性。

(二)负责公司综合管理体系方案设计、管理方针、部门职责的拟定。

(三)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对安全管理目标、指标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组织调整。

(四)策划公司管理评审,组织公司内部审核,协调配合体系外审,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跟踪落实,对制定和实施的预防与纠正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六)负责公司安全绩效管理考核奖罚兑现。

(七)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八)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九)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规划发展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三)负责组织相关部门拟定公司年度工作计划、目标和管理方案。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四)对公共关系部提报的地质灾害评价报告计划进行审核,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写地质灾害评价报告。

(五)组织编制各类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六)负责落实基建项目建设初期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九)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一)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

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全公司岗位设计、能力需求分析和岗位任职标准的制定。负责岗位定编定员和人员招聘、录用、配置工作。负责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劳动纠纷的处理。

(四)负责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教育培训中心和各单位的培训工作,督促落实矿长(厂长)、区队长(车间主任)、班组长和重点岗位、重点工种的培训。

(五)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职工工伤和职业病等伤残等级鉴定工作,以及员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管理工作。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七)组织开展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检查,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八)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九)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一)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财务管理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安技措资金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安全保证金的交纳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罚款和安全奖励资金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七)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八)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九)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二十九条 董事长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参与公司安全生产政策和安全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定。

(三)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四)负责董事长信箱的管理工作,协调公司解决安全生产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相关事项。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

性进行评价。

(六)负责公司宣传管理、舆情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和谐发展。

(七)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八)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九)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条 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讲话、指示、规定、办法及时下达上报。负责内、外部信息交流及相关信息的处理。

(四)负责公司级安全会议的组织、纪要发布和相关决定事项的督办。

(五)督查催办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公司安全生产的决策、决议的贯彻落实。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八)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九)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一条 党建工作部(企业文化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三违”活动和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职责履行情况。

(六)负责做好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

(九)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十)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一)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二)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工会工作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群众安全工作,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监督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和员工体检工作。

(五)参与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安康杯”竞赛活动。

(七)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八)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九)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十一)参与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 法律事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法律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公司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法律事务活动。

(四)组织全公司安全生产法规的识别和合规性评价。

(五)负责矿权维护与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法律事务工作。

(六)负责公司普法教育宣传工作。

(七)参与公司生产事故调查。

(八)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九)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十)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四条 公共关系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涉及煤矿安全开采的土地征用、报批以及证件办

理等工作,参与土地复垦治理验收工作。

(四)协调解决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的塌陷补偿、搬迁工作和周边矿井越界开采、盗采问题。

(五)参与安全设施及生产系统验收。

(六)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七)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八)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九)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五条 内控审计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组织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安全专项资金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概(预)算、组织实施、现场管理、单位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等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管理相关内容及落实进行审计。

(五)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

性进行评价。

(六)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七)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八)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六条 纪检监察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督察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统计政策、标准规范和两级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五)监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安全生产问责制的落实情况。对在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六)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七)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

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八)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七条 治安保卫部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负责公司辖区内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四)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五)向本部门业务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六)负责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七)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三十八条 其他具有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制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制定业务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或措施。

(三)根据本部门、单位的管理职责,做好业务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

(五)向本部门、单位人员宣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理念和要求。

(六)负责本部门、单位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七)对体系审核涉及本部门的不符合进行处置,制定预防与纠正措施并整改落实。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对不履行本职责的,按照《神东煤炭集团管理人员问责暂行规定》进行问责。造成事故的,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十条 公司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如有与本责任制不符之处,按照本责任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神东煤炭集团安监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神东〔2016〕36号)废止。

神东煤炭集团红线管理办法

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

2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目标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煤质管理实施细则

神东煤炭集团下属煤矿介绍

3神东煤炭集团安全投入保障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稿)

神东煤炭公司

神东煤炭集团束管监测管理制度

神东煤炭集团五月份机电专项整治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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