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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20:06:4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办公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公众形象,维护公司本部办公区域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办公楼内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中心)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所属员工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综合部负责来访人员前台接待、会议室使用安排等管理工作及公司本部和管辖区域物业及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员工餐厅等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 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办公楼物业服务、物业设施维护、人员出入管理、消防系统维护、车辆停放管理、员工餐厅、办公空调管理、安保监控系统管理、绿化管理、电梯管理等。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五条 办公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第六条 员工和代维人员进入办公楼须主动出示配发的工作牌,服从安保人员验证,不得将门禁卡、工作牌、临时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转借他人。未带工作牌的员工必须在保安处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大楼上班,未带工作牌上班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进行通报,并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1.员工刷卡进出办公区域时要注意防止无关人员跟随进入,办

公楼通道已经设置有监控录像,如属于员工刷卡开门让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的要追究责任。

2.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办公的外来人员,如各部门代维、外包等工作人员,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申请办理临时工作证。

3.临时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工作的外来人员,如施工、维修、设备保养等,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员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陪同外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手续。如施工、维修、设施保养时间为非工作日,承办部门须事先书面公告各部门。现场安全管理由施工承办部门负责,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其他办公区域,要确保施工安全和大楼的设备运行安全。

第七条 公司对外公务、接待工作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外来办事人员须从办公楼正门(玻璃门)进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一楼接待处办理会客手续,外来办事人员禁止从除办公楼正门外的其他门口进入办公楼。除公司贵宾外,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公司二楼及以上办公区域。确实需要进入办公楼的来访人员按要求办理登记后由被访部门人员负责接送。

第八条 办公楼电动铁门为备用通道,除紧急情况外实行24小时关闭,仅公司车辆进出时可临时开放,车辆进出后立即关闭。

第九条 公司贵宾进入办公区域,安保人员需电话请示贵宾访问的相应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登记放行,由公司领导下楼迎接的贵宾可免登记放行。

第十条 非值班人员不得在办公室留宿;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进办公楼(含员工亲友)。

第十一条 非工作期间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第十二条 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不定期在办公楼内巡检,所有人员进出办公楼及工作期间应佩戴工作牌。如遇未佩戴工作牌或无法出示工作牌的内部员工,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通报,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在巡检过程中如遇未能出示工作牌的外来人员,将追究认领部门的责任,经综合部审核并与各部门确认后进行通报,并进行扣罚1分/次。

第十三条 如果因未按本办法执行而出现的安全等问题,要追究责任部门及部门领导的责任。

第三章 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管理

第十四条 办公大楼一楼接待前台不准长时间寄存各种杂物,个人邮寄物品在接到接待处领取通知后应及时领取,最长存放期限不能超过两天,随时保持接待处的干净、整洁。

第十五条 办公室家具位置摆放不得随意移动。办公楼内区域划分及各楼层的布局和墙体建筑结构不得随意变动或拆改,如需改动,须报综合部安全管理批准后安排专业人员施工。

第十六条 消防通道不允许堆放任何物品,随时保持通畅。消防器材应摆放在干燥、通风、易取的固定地点,不准随意挪动位置或在

器材周边堆放杂物。各部门、中心每周检查一次办公区域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需要综合部协助整改时,应及时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告。

第十七条 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器具,公共区域严禁吸烟;各部门员工须妥善保管纸张等可燃性物品;严禁私接、更改电器线路和设备,严禁使用非办公设备以外的大功率电器;电源插座旁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下班后必须关灯、关空调、关闭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饮水机等电器设备及插座电源,关窗锁门。由综合部安全管理检查发现未关设备电源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绩效扣罚1分/次。

第十八条 办公楼内及大院公共区域,不得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及大院公共区域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要及时清运。楼内安全通道门在工作期间要保证能正常开启。

第十九条 楼道、走廊等公共区域,由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日常管理,不得自行改动和占用公共部位。不得随意在办公楼外墙、走廊和室内的墙壁、门窗上粘贴图画、宣传广告及安装物品。若因工作所需,须书面报备综合部。不得在窗外悬挂衣物等物品;不得拆卸建筑装饰;不得在地面(地毯)上拖拉重物和用水冲刷地面(地毯)。

第二十条 各办公室的灯光照明要做到节约用电,使用中要爱护开水器和节约用水。

第二十一条 现金、有价卡等贵重物品不准随意存放,各部门要

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下班后锁好门关好窗,防止被盗案件发生。

第二十二条 办公楼所有防盗、防抢、防火等安全防范设施要爱护,严禁人为破坏,需要挪动位置及时协调综合部安全管理通知厂家完成,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

第二十三条 爱护办公设备,不得随意调换办公室和已配备的办公设备。员工工作调动时,配备的办公设备按规定移交。

第二十四条 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大小便入池、使用后及时冲洗,卫生纸扔进纸篓内,残茶倒入卫生间的垃圾桶内。

第二十五条 办公区域严禁携带食品进入食用,各楼层饮水设备及烧水壶应分别安放在各办公区域内指定位置。

第二十六条 办公桌面要简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办公室内不得堆放有碍办公的杂物和个人生活用品。

第二十七条 重要节日及重大庆典活动期间,综合部党群管理负责布置办公楼内外场景。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二十八条 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的保安、物业管理和清洁工作外包给专业服务公司负责。

第二十九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对保安、物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听取被服务人员意见。

第三十条 服务管理公司负责落实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物业管理、清洁等各项工作,确保办公楼内及公共区域人财物

安全、秩序正常及干净卫生。

第三十一条 办公楼外墙定期和在重要节日或重大庆典前由综合部党群管理委托专业清洁公司进行清洗。

第五章 安全保卫管理

第三十二条 安保、消防监控人员要严格执行安保及消防各项安全制度,规范操作,遵守保密纪律。

第三十三条 个人物品在办公室要妥善存放,部门的贵重物品要入柜、上锁或专人保管。

第三十四条 大宗物品进出办公区域,需填报《办公楼大宗物品进出放行单》办理放行单,经综合部安全管理同意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第六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十五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和消防知识培训,并组织员工熟悉楼内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方法。

第三十六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要定期组织物业人员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失效灭火设施应及时进行充装及更换,保障灭火设施、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七条 各部门安全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的用电设施、防火器材和消防工作做到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确保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杜绝、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十八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的日常安全巡查,对各楼层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安全设施状况、物业管理公司安

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告检查结果。

第三十九条 办公区域、楼顶、停车场及其他公共区域严禁烟火。 第四十条 严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严禁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堆放办公设施及任何物品,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在大楼周围公共区域明火作业和燃烧废弃物,如有需要须报综合部安全管理批准实施。

第四十一条 爱护消防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及挪作他用,不得损坏灭火器材,保持其清洁完好,自觉遵守办公楼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第四十二条 每层通道的消防栓上有消防泵启动按钮及警铃,发生火灾时按下按钮报警,同时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或打电话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告。发现起火点时,应主动利用灭火器实施灭火,起火点漫延时应听从指挥,迅速从防火通道疏散到安全地带。在非火警状态下,严禁触动按钮。

第七章 车辆停放管理

第四十三条 保安公司负责管理停车场,主要负责市公司日常车辆停放管理工作,负责值班人员岗位安排、停车场的规划、核发车辆通行证等工作。综合部安全管理履行对保安公司指导、监督、检查等职责。

第四十四条 公司大院内只停放公司公务车辆及领导车辆,外部车辆(含非机动车)一律禁止入内停放。员工车辆及来访车辆一律停放在大楼正门前或院外停车处,公司大楼前平台停车区域供员工停放

摩托车、非机动车。

第四十五条 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车头朝外,严禁随处摆放,并保证公司车辆出入通道和货物通道的畅通。

第四十六条 员工或相关协作单位的车辆如需在院内停放,必须征得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停放。

第四十七条 保安公司要管理好停车现场,维持好现场秩序,指挥车辆按划出车位停好车,保持出入通道畅通,防止车辆乱停乱放。

第八章 员工餐厅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综合部党群管理负责对员工餐厅的管理和考核,并制定相关的管理考核办法。

第四十九条 员工餐厅采取员工点餐方式为员工提供餐饮服务。 第五十条

具体供应时间为:早餐7:40-8:30;中餐12:00-13:10;晚餐18:10-19:00,提前或超过时间就餐食堂不供应。

第五十一条 员工餐厅仅对公司在职员工开放,员工必须刷卡用餐,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带领外来人员到食堂就餐。

第五十二条 非本单位员工跟岗学习用餐、会议用餐、培训用餐、接待用餐等(包括经理人员接待用餐),由需求部门提前报综合部党群管理审批,由综合部通知食堂进行备餐,如未按以上流程报备一律不得用餐。

第五十三条 员工餐厅不得随地吐痰、大声喧哗,自觉遵守就餐

秩序,按先后顺序排队点餐,不得拥挤、插号,做到文明用餐。爱护餐厅的公共设施及公物,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餐桌、餐椅,不得擅自将餐具带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

第五十四条 讲究卫生,自觉保持餐厅的整洁,不得将饭菜汤等洒泼在餐桌、椅、地上,残余饭菜、餐具应放在指定的回收处,做到人走桌地两净。

第五十五条 爱惜粮食,杜绝浪费。

第五十六条 讲文明、讲礼貌,尊重食堂服务人员,对食堂管理服务、饭菜质量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意见者,可向综合部党群管理投诉解决,不得因此和食堂工作人员发生矛盾而争吵、斗殴。

第九章 空调管理

第五十七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办公楼空调的保养和维护、日常使用管理,对各部门空调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八条 各楼层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室内温度在30℃以上方可开启空调制冷,按照国家环保节能要求,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在10℃以下方可开启空调制热,制热温度设置不应高于27℃。

第五十九条 重视节能减排,做到人走空调关。坚决杜绝开窗使用空调,以减少能源浪费,避免因冷凝水在冷凝管上大量凝结,造成制冷管件锈蚀和天花板结垢。

第六十条 不得随意改变空调机的风叶方向及随意打开机壳或拆卸机件。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有异常须速报综合部安

全管理,由综合部安全管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检修。

第六十一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组织维护单位加强对空调设施的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可能潜在的问题,委派专业人员负责检修,定期对相关设备进行清洗和维护,确保空调主机和附属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章

监控系统管理

第六十二条 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对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使用。

第六十三条 监控室的使用由保安服务公司负责,监控室由专人(兼职)进行值班,无关人员不得在监控室内逗留,任何需要到监控室内查询监控记录资料的部门和人员,须报综合部批准登记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四条 监控室24小时(兼职)值班,(兼职)值班人员负责记录值班情况,负责对监控室内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清洁维护。监控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综合部,由综合部安全管理负责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消除故障,保证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

第六十五条 各区域安装的监控探头,任何人不得故意遮挡及随意调整方向、角度,如需调整,应上报综合部安全管理安排调整。

第六十六条 监控系统由专业公司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安服务公司应做好故障排除及保养等相关记录。

第六十七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关闭监控系统、不得删除监控录像资料。

第十一章 绿化管理

第六十八条 办公楼内绿色植物的配置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负责,绿色植物养护具体工作委托专业花木服务公司负责。

第六十九条 员工应爱护配置在办公楼内的植物。不得随意采摘、弯折植物,不得擅自在植物上悬挂物品,不得随意变换植物摆放地点。

第十二章 IT网络管理

第七十条 办公楼内办公电脑一律不得连接互联网,如确有因业务需要须经常性使用互联网的,须由各自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给予接入互联网。

第七十一条 由工程维护部定期对接入互联网的电脑开展检查,发现非因工作需要使用互联网的,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进行通报,并按1分/次进行绩效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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