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重商品区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贵重商品区所处位置的特殊性,为了更好的维护商场的人员
财产安全,杜绝恶性事件抢劫案件的发生,以便紧急情况下有序应急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营业员安全管理制度。
1、放贵重物品的柜台不得随意离人或空柜,非本柜员工或外来人未
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出,公安机关或其他专业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
查时,必须由本公司保卫部门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2、贵重商品柜员在接待顾客时,不许一人同时接待多人,不许在接
待顾客中途换人。
3、顾客在选购时贵重商品时,营业员必须做到:看一件,拿一件,
收一件,不得同时拿出多件供顾客选择。
4、贵重商品柜台在无顾客光临时,必须上锁,钥匙不准插在锁孔里,
必须放在安全处。
5、在营业中,如需调整柜台内商品,不得随意将其拿出柜台,必须
有保安人员场,方可进行。
6、闭店停业后,收藏贵重物品时,必须是在无顾客,有保卫人员的
前提下,方可进行。
7、贵重商品夜间必须存放在指定的是保险库房内。
8、凡违反规定未造成损失的,将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按规
定予以处罚 。
二、保安值班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该区域安全,迎宾岗重点对该区域进行巡视;
2、当值保安应配带防卫器材(警棍)及通迅器材上岗;
3、当值保安应保持高度警惕,任何情况下该岗位人员不得离岗、空岗;
4、当值保安应随时指出营业员的不规范操作,并知会部门主管;
5、紧急情况遵循紧急情况处理流程;
三、特殊时段的保卫制度:
1、就餐时间11:00——12:30、17:00——18:30贵重商品区员工必须知会迎宾岗保安重点巡视;
2、门店值班店长在闭店之前必须在贵重商品区进行巡视,确保安全。
《贵重商品区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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