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农村犯罪

发布时间:2020-03-03 14:35:3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论农村犯罪的新特点及其防控

1.犯罪主体范围不断扩大。除农民外,一部分小城镇无业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也时常流窜到农村盗窃、抢劫、诈骗作案。同时,随着城市化的高度发展,农村人口大量涌向城镇,部分打工农民因寻求不到正当谋生途径返乡后,引发大量盗抢、诈骗和赌博案。卖淫嫖娼、非法传销、利用有价证券及地下“六合彩”等形式进行赌博等犯罪也时有发生。

2.部分犯罪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危害后果严重。如一些偷盗团伙春天偷种子化肥、电机水泵、农机具及耕畜;秋天偷杂粮杂豆;夏天偷光缆、变压器;冬天盗伐国家、集体、个人林木。更有甚者拉帮结伙专门洗劫农村种养殖专业户。再如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农民子女升学、参军之际诈骗大额现金,这些诈骗分子往往编造各种理由或制造假象,以安排农民子女就业或参军、出售贱货、手机消费中奖、固定电话话费优惠等为借口,迷惑对方上当,在农村大肆骗取钱财。

3.犯罪形式复杂,手段多样。原来单独犯罪比较普遍,现在共同犯罪较多,交叉结伙作案突出。在农民犯罪中,多以老乡、亲属结伙形成帮派,交叉作案。在盗窃、抢劫、破坏油田设施、电力设施等刑事犯罪中,多为团伙作案,他们利用先进的交通、通讯工具进行犯罪,组织内有明确的分工:踩点、盗抢、运输、销赃连成一体。方圆百里各村及小城镇犯罪人员相互勾结,有的甚至利用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为掩护,犯罪形式复杂,手段多样,其社会危害性相当大。

(二)犯罪人以青壮年为主,并向低龄化和高龄化发展

农村犯罪中犯罪人除以青壮年为主外,农村未成年人犯罪或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犯罪案件及老人犯罪比例上升。现在不少农村孩子未读完初中就辍学进入社会,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受不良影视及其他社会丑恶现象形响,缺乏对善恶好坏的辩别能力,自身防卫意识较差,非常容易堕落为少年罪犯或成为犯罪分子的侵害对象。犯罪分子往往以胁迫、利诱、等手段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如奸淫幼女、猥亵儿童、绑架勒索、抢劫等。除了青少年和青壮年传统型犯罪外,一些老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偷盗,参与拐骗及奸骗妇女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三、农村犯罪的原因

(一)农村劳动力过剩,城乡差距增大

我国农业基础薄弱,抗风险能力不强,以土地为生存根本的农民收入普遍较低。近年来,增产不增收的问题一直困挠着农村广大农民,城乡差别越来越明显。有的农民,特别是年轻的农民,出现了明显的心理反差。农村劳动力过剩,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之中,有些人不想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来获得劳动果实,而又想过上不劳而获的生活,这些人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也有一外出打工的农民因家庭破产或土地流转等原因,不能取得稳定的非农收入,在短时间内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最后铤而走险,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往返于城市与乡村之间作案犯罪。

(二)农村人员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

这部分人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精神空虚,没有形成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受腐朽没落的文化影响,禁不住灯红酒绿的诱惑,学习影视剧中的抢劫、盗窃、伤害等犯罪行为,最终成为社会的负担。

(三)农村基层组织不能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

由于许多农村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能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基层违法犯罪。经济落后地区的村干部,认为没有政治待遇,经济上又无实惠,只顾自己利用手中权力干自己的事。条件好点的村,村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利用国家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利用国家修路、建立工业园区,征用土地等机会,把集体资源变成自己的资源,贪污受贿。这些行为成为被一些违法犯罪行为人要挟的把柄。这些村干部被迫充当地方“名人”的保护伞。有的村支书、村委会主任竟然演变成了黑社会老大,横行乡里,无人敢惹。

(四)农村缺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

农民的经济负担,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农村执行的却不够严格,大部分农民职业技能弱,进城打工适应城市生存能力不强,获取工作的机会少,一般只能从事报酬较低的体力劳动,大部分人打工多年最后还是返乡度日,维持基本生计。由于缺乏对农民合法权益保护机制,这部分农民成为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五)受利益驱动,执法措施落实不到位

1.在农村,由于受利益驱动,有的执法机关把在农村罚款当作生财之道,当作经费保障来源。一些执法人员随意执法,以罚代刑。一些本来明显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往往有被降格为治安案件办理的现象,只作罚款处理了事。在农村,交通肇事刑

事案件逐年增加,肇事者受不到严厉的刑事制裁,与利益驱动,有关单位管理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2.农村的刑事案件破案率较低,破获的许多刑事案件被作为一般治安案件处理,一些犯罪嫌疑人只能是在网上通辑而已,被害人的近亲属如不提供费用,案子就很难破,有时候,即使知道犯罪分子在哪里,也无办案经费去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

(六)无预防农民犯罪的有效机制

农村人口占据我国人口绝大多数,国家有关农村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却没有几部。对农村管理的各部门之间又缺乏有机联系,存在多头管理、重复管理、分工不明现象。有的部门只收费不管理,管理形同虚设。目前,有关农民管理的立法远不能满足不断变化的农村新情况的需要,各单位缺乏预防农民犯罪的有效机制。

四、农村犯罪的防控措施

针对当前农村刑事犯罪的新特点,要预防、遏制和打击农村刑事犯罪,需做好以下几方面防控措施:

(一)各司其职,“公检法”严厉打击涉农犯罪

针对当前农村盗窃、抢劫、经济犯罪突出的特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加大打击力度。对于侵财性犯罪和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严打”方针,并针对农村治安的阶段性特点,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如在春耕、秋收时节开展打击盗窃耕牛、农机具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犯罪的专项活动,在农村种养专业户、承包经营户受害严重的地区开展专

项审判活动等。人民法院对盗窃、抢劫、诈骗等侵犯财产类型的犯罪,除了依法追赃外,还应视具体案情依法判处财产附加刑(6),并采取措施力争执行到位,要让犯罪分子得不偿失。对发生在农村基层组织、农村信用社和农村乡镇企业中,诸如贪污、侵占、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法院应开展专项审判服务活动,及时打击,尽力为农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对在农村称霸一方的流氓恶势力,流窜作案等重大团伙犯罪要严惩不贷。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公安机关应改革派出所管理体制和勤务制度,充实公安机关基层第一线的实力 ,检察院对涉农犯罪要加大关注力度,适时将犯罪分子移交审判机关审判处理。

(二)加强立法,构建新农村各方面保障体系

目前,广大农村还不能享有切实有效的社会保障,在农业生产、生活方面还没有完备的法律法规作保障,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法律保障体系,建立相应的保护农村合法权益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减少农民的后顾之忧,推进农村依法治村的进程,对避免农民犯罪、减少全国刑事案件发案率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三)加强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

农村人口的知识文化水平较低,建议国家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的继续投入,以有效的方式留住和吸引人才到农村就业。同时积极开展技能教育和思想教育。开阔农民的眼界,改善民生环境,改变农民就业方式。把义务教育纳入法治化的轨道上来,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依法管理,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以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地方政府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重中之重,调整产业结构,

增加农民就业渠道,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领导干部要带领广大农民勤劳致富,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有效预防犯罪发生。同时,加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变利益管理为服务型管理,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依法对农村进行管理。

(五)多头并举,搞好农村综合治理工作

针对当前农村犯罪案件增多的现状,包括法院在内,各单位和部门要努力减少诱发犯罪的社会消极因素,注重协调人际关系,及时调处、化解民间纠纷。

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基层组织不能只注重于兴修水利、代收税费等日常事务,还要为维护本村组社会治安稳定尽一份力量。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村。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提高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扩大村民自治范围,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做好因邻里纠纷引起上访、闹访事件的处理。依法打击农村犯罪活动,增强村民的安全感。

2.建立基层治安联防机制。对有作案前科的人员实行重点管理,对有销赃嫌疑的农村牲畜交易场所、城镇废品收购站、城镇抵押拍卖行等实行重点监控,竭力遏制农村刑事犯罪的发生。通过组建夜间巡逻队,认真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全面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坚持

实行\"一个乱点、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限期整改\"的办法。(7)大力推广通过契约管理村务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村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人民法院办理农村刑事案件时要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人民法院办理农村刑事案件,特别是自诉案件(8)时,要多向基层干部了解情况,征求处理意见,争取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不留后遗症。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的黑恶势力和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黑恶分子、农村宗族、宗教势力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坚决消除影响农村地区社会稳定的祸根。

4.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应具有超前预防作用,针对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重点,利用个案加强对农村村民的法制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把法律服务延伸到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司法所的法律服务作用。

5.健全农村民事调解组织,发挥自治作用。在农村基层组织及村办、乡办或民营企业中,成立民事调解组织,(9)机动灵活地协调处理各类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之中。

6.公安机关要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防控工作。公安机关要作好“两劳”人员的帮扶工作,防止这些人重新违法犯罪,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环境。依法加强对民爆物品、民用枪支、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禁赌、禁毒宣传,严厉打击和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强化交通安全监管,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抓好农村中小学校建筑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消防监管责任,积极消除不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加强对重点人口、出租房屋的控制。针对农村人口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对农村违法犯罪时间规律的分析研究,掌握其特点。加强对农忙季节的交通整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主动参与,积极化解,努力预防和遏制“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7.要在农村切实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普法人员要坚持深入农村农户,深入乡村

(10)厂矿,开展 “四进”活动。通过开办普法学校、提供法律咨询、张贴宣传画

报、下乡宣判案件等形式,以案讲法,引导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并通过宣传、揭露各类犯罪特征、提高农民群众识破犯罪、打击犯罪、瓦解犯罪的意识与能力。农村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薄弱区域。要广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让广大农民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已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为加速农村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农村基层组织犯罪情况危害

关于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

农村犯罪问题及其治理对策

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问卷

农村青少年犯罪问题的调查问卷

农村黑恶势力犯罪防控对策研究

当前农村盗窃犯罪新动向剖析(定稿)

农村非法经营食盐犯罪的原因策略

对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思考

当前农村基层组织犯罪情况、危害及对策

农村犯罪
《农村犯罪.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农村常见犯罪 农村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