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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督办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0-03-03 10:55:0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在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督办会上的讲话

市政府副市长景世刚

全市环保工作总体上讲,各区县环保工作成效明显,限期治理特别是省政府限期整治的企业进展良好,宋公河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我市的“城考”及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形势严峻。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攻坚破难,奋战两个月,全力抓好今年的各项环保重点工作。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自觉增强搞好环保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环保工作是我国的“三大基本国策”之一,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之

一。近年来,国家对环保工作越来越重视,政策越来越严,要求越来越高,投入越来越大,处罚越来越重,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的手段推动环保事业向前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的环保意识也在日益增强,人们越来越关注关注自身的健康,关注空气的质量,关注周边的环境;宜宾是万里长江第一城,特殊的地理位置,再加上特殊的产业结构,宜宾的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特别关注。因此,我们的压力更大,任务更重。我们只能把工作搞好,才对得起市委、市政府,对得起526万宜宾人民。

(一)减排考核制度更加严格周密。2008年是“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的关键年,国家不断提高对减排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对减排工作的监测、统计,不断完善并严格实施考核办法。7月8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监察部,公布2007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五大电力集团公司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结果,并对问题突出的部分地区和企业分别作出暂停建设项目环评和经济处罚决定。9月24日,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08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对包括我市清源水务公司南岸污水处理厂在内的10个城市的13个污水处理厂,因“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或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或无故不正常运行出水超标或污泥未有效处理处置”,环境保护部决定对有关城市、企业予以公开通报,责令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

按照《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规定,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

由于前期我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南岸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行问题已被国家责令限期整治;省政府限期于12月15日前建成的宜宾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目前仅在进行土建施工,管网配套差距很大;列入市上“一把手”目标考核的长宁县、南溪县、珙县、筠连县、高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

从2008年上半年减排核查情况看,由于部分地方领导对减排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重点减排项目运行不稳定,加之部分减排项目支撑材料不全,减排项目与现场工程不一致,淘汰关闭落后生产能力证据不充分等原因,上半年宜宾市减排项目未得到完全认可,年终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完成面临巨大压力。

(二)国家和省对城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08年8月,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全国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主要指标达标考核办法》。从2009年起,将采取公布上年各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的方式,对环保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报后进城市名单。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已经成为城市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2007年,宜宾城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省其他地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2008年8月,省政府公布了2007年度四川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宜宾市在全省18个参加考核的地级市城市中,综合排名第15位。全市在城考四项主要指标中,我市的环境质量在全省排位第5,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三项指标在全省排位分别是第17位、第18位、第18位。主要差距是:重点工业企业排放量和万元产值的排放量较大,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污水和垃圾)严重滞后,机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率低,区县环保机构不完全独立等。省上对城考工作要求明确,将对每年城考全省排名后三名的城市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势环保风暴,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一查到底。为保障群众健康,国家8部委继续联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对2006年、2007年检查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进行后督察。今年4月,环境保护部在宜宾检查时,发现宜宾市翠屏区顺风食品厂未按安评和环评要求完善安全和环保设施,因此环境保护部要求省环保局督促我市责令顺风食品厂停产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根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将包括宜宾顺风食

品厂等5户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向四川省监察厅通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照《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上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向证监、银监、金融等部门通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鉴于国家对环保工作的从严要求和重拳出击,我们必须站在促进宜宾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自觉增强搞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实推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整体推动各项环保工作

对照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国家、省上的安排部署,必须重点抓好、全面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必须强力推进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南岸污水处理厂要确保在12月5日前达到国家和省上要求的处理负荷60%的目标,宜宾县、江安县、兴文县污水处理厂12月5日前必须达到60%的处理率,长宁县、南溪县、珙县、筠连县、高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

(二)必须按时完成省、市政府限期治理任务。截止9月底,列为市政府限期治理的53户企业中(其中3户企业属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1户企业搬迁,限期治理和整改项目78项),有12户企业共计20项仍处于方案设计阶段,分别是市级企业宜宾纸业固废整治、叙府肉类食品公司屠宰场搬迁,宜宾县重啤公司,江安县川安化工厂(2008年启动,2009年完成),高县腾龙乡先锋煤矿和白庙乡芙蓉村煤矿,珙县芙蓉煤矿,兴文县蜀河兴煤矿、光明煤矿、资中煤矿、黄家沟硫铁矿煤矿、鑫隆煤矿。这些治理项目必须在2008年11月15日前完成治理和整改任务,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通过考核验收。

7户省级限期治理企业,已完成1户企业的关闭、1户企业停产待关闭的工作,1户企业的关闭待省政府批复(市政府已专题向省政府请示延期关闭);其余4项治理项目均进入试运行阶段。除天竹公司报请省上组织验收外,其余6户企业的限期整治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完成验收工作。

(三)必须全力完成全年减排任务。总量减排是刚性要求,各区县要严格对照减排任务,强力推进各项工作,精心准备减排支撑材料,确保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四)必须全面落实城市环境保护的两大重点工作。一是关于饮用水源保护。各区县应按照新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标识警示设施,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体的活动,确保饮用水源安全。中心城区宋公河综合治理工程关系到宜宾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考核工作和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必须按整治方案强力推进,必须确保年底宜宾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考核全面合格。由市规建局负责的旧州开发区进入宋公河的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改造建设工程10月底完成,旧州片区生活污水不再进入宋公河。翠屏区政府负责的宋公河上游居民的沼气池建设10月底完成,减少农村面源对宋公河污染。市环保局强化对宋公河沿岸企业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在强力推进宋公河污染综合整治的同时,也务必做好宜宾市一水厂、二水厂水源保护区内旧州片区生活排污口、二水厂水源保护区内采沙场、四水厂水源保护区内天柏片区生活排污口的清理取缔,四水厂上游采沙船餐饮鱼船的搬迁,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关于城考工作。市环保、发改、工商、安监、公安、城管、农业、水利、卫生等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环保职责,加强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数据收集汇总,通过真抓实干,提高“城考”名次。对照城考工作的差距,区县必须紧急行动起来,加快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程。各重点企业必须加大减排工作力度,坚决把排放量和排放强度降下来。规建部门要全面完成南岸污水处理厂整治、宋公河治理、宜宾县污水处理厂城区管网配套工程建设任务并确保通过验收。城管执法部门要圆满完成市垃圾处理场的各项整改任务。交警部门要立即全面规范开展机动车尾气环保检测,提高机动车尾气检测率。环保和统计部门要密切配合,把统计和资料上报工作做好,确保2008年我市在全省城考中排位提升3—4位。

三、对照差距,增添措施,确保各项环保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环保工作是“一把手”工程,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各重点企业一把手必须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落实。要组建强有力的班子和队伍,保证必要的经费,增添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责任不落实一切都是空谈。要避免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各项工作必须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具体工作必须落实到人头。有责任才会有压力、有动力,责任人才会认真履职,主动工作。

(三)倒排工期。任务艰巨,时间紧迫,今年剩下的两个多月看起来还很长,实际上稍纵即逝,我们必须充分用好。每一项工作我们都要统筹考虑,科学安排进度,什么时间干什么工作,哪一项任务在什么时间必须完成,要有一个系统的明确时间表,既方便推进,又方便考核。

(四)协同配合。每一项重点工作都不仅仅是哪一个部门的事情,有牵头单位,有配合单位,大家要勤沟通、多联系,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主动研究解决问题,不等不靠不耽搁。环保部门要主动介入,做好指导、衔接、汇报和争取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加强督办。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市环保局要加强督办,开展“点对点”督查,并定时通报区县和重点企业区县督办情况,并将推进情况纳入环保党政“一把手”考核。监察部门、市效能办要加强督促,启动问责程序,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进度的部门和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区县、企业也要成立督查组,对本地的环保重点工作进行督办,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确保验收。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狠抓落实。要按时完成硬件任务,切实做好软件资料,加强对上的汇报和争取。如验收不过关,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就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七)严格奖惩。对各项环保重点工作完成得好的,在年终统筹考虑给予奖励,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而导致任务不能完成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行政“问责”,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对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并依法进行处罚,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对未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和区县,将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减排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

——摘自《市政府副市长景世刚在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督办会上的讲话》(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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