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一、中层干部的任职期限:
2年。
二、中层干部的任命:
由院务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院长任命。
三、中层干部的产生方式:
(一)竞聘上岗。
(二)群众推荐。
(三)自荐。
四、中层干部的职责:
(一)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医院的管理规定及诊疗操作规范。
(二)执行医院的决定和规章制度。
(三)以发展的观念统领全科工作,注重人才的培养,打造名医、名科,统筹协调科室内的全面发展,又注重突出特色。
(四)注重抓好科室的两个效益的增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体现在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观念持续转变、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全科同志团结干事。
(五)组织好交班会、术前讨论会、疑难病例讨论会、死亡病例讨论会及科室例会。
五、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考察:
由院务委员会进行组织,科室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每半年进行一次,必要时邀请上级有关部门参加。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分临床科室、行政后勤科室二类制订具体考核细则。在考核中应严格区别打击报复行为与不履职、职工反响大的行为,鼓励认真干事、认真管理。对借考核之机对被考核人打击报复等作风不正行为,查实一例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一例。考核力争做到公开、透明。
六、奖惩:
科室主任、护士长津贴的计算方法按科室人数计算,每人每年300元/人;10人以下的科室主任津贴为每年3000元。每半年考核一次,就发放一半的科主任护士长津贴。考核为优秀的全额发放考核期内科主任、护士长津贴,并给予一次性1000元奖励;考核合格的,足额发放考核期内的津贴;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考核期内的津贴,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调离现工作岗位或免去其科主任或护士长职务。
附件:1.《医院中层干部评分办法(临床科室)》。
2.《医院中层干部评分办法(行政后勤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