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潭河卫生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奖惩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提高医务人员
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促进传染病管理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对门诊日志、住院病例(或出入院登记本)及登记簿项目齐全、书写规范、填写完整、字迹清楚者和传染病报告质量好、无漏报、迟报、错报的医务人员,上报确诊的每例医院给10元的奖励。
二、医生、传染病疫情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尽职,而导致法定传染病漏报者,漏报1例扣50元。
三、传染病卡片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者各扣50元。
四、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登记项目不全,缺一项扣10元;漏报一项扣10元;登记书写不规范1例扣10元;漏报1例扣10元。
五、对违反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造成交叉感染,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数目罚款。
六、发生疫情时,若迟报、漏报和瞒报,造成不良后果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七、公共卫生科保留奖惩依据及资料(复印件)
2012年2月1日
《长潭河卫生院传染病管理工作奖惩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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