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
“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督查工作
工作流程
一、督查范围
督查组根据工作安排,在了解该省区市整体情况的基础上,主要对第一批创建示范区和创建示范项目、“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随机选择该示范区下辖1个县(区)2个乡镇2个社区进行实地检查。
二、具体安排
(一)召开座谈会
在创建示范区所在地召开座谈会,内容包括:
1、创建示范区人民政府汇报创建示范区总体进展情况和制度设计研究情况。
2、各省创建示范项目文化局汇报创建项目进展情况。
3、省文化厅(局)汇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情况和“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进展情况。
(二)实地考察
1、创建示范区实地考察
(1)实地考察创建示范区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管理服务等情况。
(2)实地考察随机选择的1个县(区)2个乡镇2个社
区基层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设施建设、活动开展、管理服务等情况。
(3)实地考察创建示范区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农民工文化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情况。
2、对创建示范项目的实地考察
委托各省文化厅(局)实地考察项目进展情况和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情况。
(三)审阅资料
各省文化厅(局)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省(区、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情况;
2、本省(区、市)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进展情况;各创建示范区需准备以下资料:
1、创建示范区总体情况报告。
2、按照督查指标要求,反映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相关材料。
3、创建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进展情况。
4、贯彻落实《通知》制定印发的相关文件,包括《创建规划》、《制度设计工作方案》、《宣传方案》、《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5、信息报送稿件、媒体报道资料等。
各创建示范项目需准备以下资料:
1、创建示范项目进展和制度设计研究进展情况报告,
以及反映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材料。
2、贯彻落实《通知》制定印发的相关文件,包括《创建规划》、《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3、信息报送稿件、媒体报道资料等。
(四)问卷调查
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随机抽取创建示范区服务对象,发放问卷,就创建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情况进行抽样调查,了解群众知晓度和服务满意度。
(五)情况反馈
督查结束时,督查组应形成督查组全体成员签名的书面督查反馈意见。
1、对创建示范区工作的反馈:向创建示范区人民政府反馈示范区督查工作情况,抄送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省(区、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2、对创建示范项目的反馈:委托省(区、市)文化厅(局)根据现场考察和督查组评议意见形成反馈意见,反馈给示范项目所在地文化局、财政局,抄报文化部社会文化司和当地人民政府。
3、对免费开放工作的反馈:向省(区、市)文化厅(局)、财政厅(局)反馈免费开放工作督查情况,抄送省(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六)总结报告
1、4月中旬,各督查组形成每组全体成员签名的创建示范区督查报告报送文化部社会文化司文化馆处,免费开放督查报告报送文化部财务司。
2、4月底前,社文司牵头对创建示范区(项目)督查工作进行总结,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和中央领导;财务司牵头对免费开放工作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督查报告,报送中央领导。
3、在对创建示范区(项目)督查工作总结的基础上,筹备召开2012年创建示范区(项目)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