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02 03:23:5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督查室督查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督查工作的考核,建立健全责任传递、压力传导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全县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依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加强督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印发县督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文件精神。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场、社区)、县直各单位(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考核内容

1.《督查工作规则》中规定的各督查事项落实情况;

2.各单位组织督查机构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标准

列入年度考核的单位,基础分为80分,根据工作完成等情况给予加分或扣分,加分、扣分均取最高分;单项不重复计分,最高得分为100分。县级领导条线工作督查开展情况由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督查办)会同“两办”进行考核、排名。

(一)单位考核事项及细则

1.凡承办事项为招商引资、为民办实事、对上争取、市重大项目及其他列入督查办专项督查的,按要求每完成一项,承办单 1

位加2分,协办单位加1分;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加0.5-1分;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的,扣5分,协办单位扣2.5分。

2.县主要领导批办、会办、交办的工作事项,按时完成的不加分也不扣分,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2分。在县委工作会议、县委扩大会议、县三级干部大会等重大会议上受书面通报表扬的每次加5分。

3.凡被《督查通报》表扬的事项,主办单位每次加1分,协办单位加0.5分;被通报批评的,主办单位每次扣1分,协办单位扣0.5分。

4.凡按规定建立督查工作网络、基础工作完善、正常开展工作的加1分,否则扣2分。

5.按要求建立各项督查台账的加1分;台账不规范的扣0.5分,未建立的扣2分。

6.凡服从大督查网络统一安排且督查人员积极配合督查办工作的,每抽用1次加1分。

7.被督查单位不支持、不配合督查办工作,制造工作障碍的,每发现一例扣2分。

8.凡因督查工作出现重大问题而被诫勉谈话的,每次扣10分,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二)督查机构人员考核事项及细则

1.各分管条线督查人员按时办理县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

办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督查情况且内容全面、言简意赅、表述清楚的加2分,否则扣1-2分。

2.各单位督查人员向督查办反馈的办理结果,报送及时、内容全面、言简意赅、表述清楚的,每件加0.5分;反馈报告不符合要求,退回重查、重报或补充报告的,每退回1件(次),扣1分;存有漏报或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的,一经查实,每次扣2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3.报送的月度工作计划及每周完成情况比较及时、规范,内容包括县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和招商引资、策应扶持、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工程等工作的,每次加0.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0.2分。

4.工作计划或办理结果经催报后仍未报的,每延迟1天扣1分。

5.报送的督查信息类新闻稿件被督查办采用的,每篇加1分;被市级以上办刊采用的,每篇加2分。

6.为按要求参加督查办召开的会议,迟到、早退或擅自替会的,每人次扣1分;缺席会议的,每人次扣2分。

7.在督查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得当,为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的,每次加5分,并对相关督查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因工作疏忽、督查不力造成重大失误或延误最佳补救时机的,每次扣5分,并责成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8.督查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态度不端正,存在吃拿卡要、滥

用职权等现象的,每人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本办法由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督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市容环卫督查考核办法

督查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效能风暴行动督查考核办法

小学岗位目标督查考核办法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查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4

督查工作

工作考核办法

工作考核办法

城市网格化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党委系统督查制度及考核办法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
《督查工作考核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