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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查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0-03-03 15:01:2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复 查 申 请 书

安定区人民政府:

我是内官营镇万崖村村民曹兰花,因我对安定区内官营镇人民政府做出的安内政初查字(2014)21号《关于万崖村村民曹兰花反映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不服,现向安定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情况如下:

1999年农历8月11日夜间8点多,被小儿子程显明将与共同生活的父母赶出家门,两位老人后经商量后其到二儿子程显林家生活,两位老人的土地承包经营地(朱家地2.3亩,河湾地1.6亩)由程显林承包经营,及其划分承包地当时由老人程显明、程显材、王建基划分,我夫妻二人都不在现场。现如今程显明由我经营15年的地说是给他们少分了,望上级领导重新丈量,河湾地1.6亩和朱家地2.3亩是否少分少划。现如今河湾地1.6亩程显明占路挖路,无路可走,朱家地包括老人的2.3亩和自己的0.6亩总3亩一无收成,叫一家7口之人如何生存。

农历2009年5月17日由程显明夫妻和儿子程志军将我丈夫程显林殴打致伤,因是亲兄弟再没有上诉,也没有追究其责任。

2014年5月3日,程显明驾驶微耕机要强行通过我的菜地,我说地已经平整过了准备种菜,在我拦挡时,程显明就出手殴打于我。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从5月3日到现如今半年已过,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根本与事实不符,并干涉我在自家地里种菜。

2014年农历7月4日,程显明以该土地写在老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为由,将我在朱家地栽的菜全部铲除,并将菜苗全部损坏。当时报案后,民警到现场后不但没有阻止程显明的破坏行为,反而告诉我说不要在此块地中栽菜,后我多方咨询,派出所没有权利来阻止村民在自家地里播种,望上级领导复查。

申请人:曹兰花 电话:13079341380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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