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草原法

发布时间:2020-03-01 19:11:02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五十五条修改为:“除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因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确需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并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

(二)将第七十条修改为:“非抢险救灾和牧民搬迁的机动车辆离开道路在草原上行驶,或者从事地质勘探、科学考察等活动,未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未按照报告的行驶区域和行驶路线在草原上行驶,破坏草原植被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三年平均产值三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文物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草原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草原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