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动火”管理制度
1、在机房因维修需要,需动用电、气焊时,均需报告中控室,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可作业;
2、在“动火”作业时,现场需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3、电、气焊工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人员必须佩带相关防护用具;
5、在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一名“看火人”在现场;
6、烧焊地点周围应清除5米内的任何易燃易爆和可燃物品;
7、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
8、焊接的地点与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距离不得低于15米,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9、工作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气源,清理现场,在保证无余火、余热复燃的危险后方可离开。
《机房动火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