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高低是教学中心地位、教学质量的集中反映,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培养的关键。为促进内涵建设,提高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做了适当修改,特制定本方案。
毕业设计(论文)评估是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由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实施。
由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会同教务处确定被评估对象;
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进行检查; 各学院在答辩工作结束后开展自评工作,主要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结;
高等教育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抽审被评估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
学校组成评估专家组对评估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现场考查,确定评估结论,并向各学院反馈意见。
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指标体系与标准
本方案设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5项,根据重要程度设置了分值,给出了相应主要观测点及A级标准,重点是毕业设计(论文)自身质量。
《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培养的关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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