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岗位制度
一、文件签发
1.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由总经理签发。
2.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由分管各部部长审核、签发。
3.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由专人印制、报送。
二、文件登记
1.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
2.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董事长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三、文件报送、签收与存档
1.秘密文件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2.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3.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秘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四、文件传阅
其他部门或个人对有阅办要求的文件,应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情况反馈办公室。三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应向办公室说明原因。
《行政管理岗位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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