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文化教育体育局文件
鹤山教文〔2009〕29号
关于转发鹤壁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的通知
两乡中心校、区直各中小学:
现将鹤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鹤教办〔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此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保证质量,切实做好此次征文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学生征文请按要求写好,于4月18日把征文与报名费交区文教体局教育股。参赛学生较多的学校也可直接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名。(参赛费用:每人10元) 联系电话:2923878Email:hsqjyg@163.com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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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鹤教办〔2009〕6号
鹤壁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征文活动的
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
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讴歌我们伟大祖国取得的辉煌成就,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决定在全市开展庆祝建国6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全市中小学生
二、征文要求:
1.本届征文比赛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主题,针对建国60年来的历史变迁,结合改革开放以来的伟大成就,就家乡或者身边的人、事、物有感而发,讴歌祖国的新变化、新发展、新成就。文章必须由学生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 —2 —
2.小学生中高年级作文不低于500字,中学生作文不低于700字。作文一律使用稿纸,要求字迹清楚,书写工整,报送时最好使用打印稿。
3.文章需另附封面,将作者姓名、学校、班级、辅导教师及联系电话书写于封面上;作者不得在文章标题下或文章末尾署名。
三、比赛方式:
本届征文比赛分小学生组、初中组和高中组,活动中心将邀请有关专家对参赛征文进行评审,评出
一、
二、三等奖。
四、设奖名额:
本届征文比赛各组别分别设奖。各设一等奖8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和优秀组织奖;获得
一、二等奖的作品,其指导教师被评为优秀辅导教师,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18日—5月31日(周
三、周四不接受报名、周
六、周日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活动部。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372886联 系 人:徐博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学生比赛通知
鹤山区文教体局办公室2009年4月1日印发—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