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0-03-03 18:47:1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关于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方面的问题,时间关系课堂不及展开,感兴趣的同学请参考以下资料——

一、不当得利

1、不当得利的性质问题

不当得利的性质我国法律无规定,学理上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件,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当得利属于事实行为。我们认为,应当具体分析。非给付的不当得利认定为事件比较恰当,如甲家鱼池的鱼跃入乙家的鱼池;给付的不当得利认定为事实行为,如银行因错误多付给取款人1万元。

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

① 履行道德义务而为给付。如养子女对生父母不具有赡养义务,但是养子女支付了赡养费后悔的,不能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

② 履行未到期债务而交付财产。如甲因提前履行债务而丧失的期限利益。

③ 因不法原因而交付财产。如甲因赌博向乙支付的赌债。

④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交付财产。如甲因售货员的错误而少付了货款500元。

例: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本案应如何处理?

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分析:本案中,王先生获得利益很难说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因为王先生驾车前往该酒店就餐时,其与酒店之间形成了一种服务合同关系,而停车场的工作人员正式基于王先生与酒店之间的关系才为王先生洗车的,故不属于不当得利,A错。同时,由于停车场工作人员为王先生洗车是“明知是他人事务,而出于为自己利益管理”,不属于无因管理,B错;此外,停车场工作人员与王先生并未就洗车这项服务协商一致,因此王先生并无合同上的义务需要向酒店支付洗车费用。故本题应选。

例: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D)

A甲欠乙500元,丙在甲不知情的情况下自愿代为偿还

B甲大学新建校区,当地居民乙的房屋大幅升值

C甲以拾得的100元还了欠乙的债务

D甲雇人耕田,雇工误耕了乙的数亩待耕之田

2、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因收益人的善意或恶意而不同。

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标的为受有利益的一方所取得的不当利益。受益人返还的不当利益,可以是原物、原物所生的孳息、原物的价金、使用原物所取得的利益,也可以是其他利益。返还不当利益请求权的标的的范围,也就是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具体有三种情况:

第一,受益人在获利时善意,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受损人受到的损失为准;

例:甲服装厂和乙百货公司签订服装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甲服装厂出售5万件服装给乙百货公司,由乙百货公司于11月5日之前到甲服装厂提货。11月4日乙百货公司派员工前往甲服装厂提货,该服装是500件一包。在装货时,由于装卸工人的失误共装105包,双方人员当时均未察觉。货车回商场途中因雾气太重致与一辆运油车相撞起火,车上货物全部被烧毁。双方就5包货物的现存利益为损失承担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分析:甲乙公司之间构成不当得利。但乙公司善意,故其返还范围以现存利益为限,但5包货物已被烧毁,无现存利益。故甲公司就5包货物的损失自行承担。

第二,受益人获利时恶意的,应当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利益,即使其利益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若受益人所得到的利益少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除返还其所取得的全部实际利益外,还须就其损失与得利的差额另行赔偿。利用不当得利所获得的收益,扣除劳务费后,予以收缴。

例:2008年1月5日上午,原告李某在一家银行办理汇款业务时,因疏忽将3万元现金误存到被告吴某在中国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帐户上。当日原告李某即与被告吴某联系,要求其退还误存的现金3万元,遭被告拒绝,遂引起诉讼。

分析:本案中,被告明知其取得3万元没有合法根据而取得该利益,是为恶意。恶意的不当利益返还的范围应是受损人的全部损失,即除了返还3万元外还应返还3万元的存款利息。

例:某甲向银行取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1万元。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其中2000元为其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个月以后银行发现了多付款的事实,要求甲退回,甲不同意。下列有关该案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C)

A,甲无需返还,因系银行自身失误所致

B,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

C,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

D、甲应返还银行多付的1万元,同时还应返还同时还应返还1个月的利息及3000元利润

分析:《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民法通则的解释,退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本题中银行工作人员因点钞失误多付给某甲1万元,构成不当得利。甲作为债务人应返还包括原物1万元和原物1万元所生的1个月的利息。因此,正确的选项为C。甲以这1万元作本钱经商,获利5000元,属于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的3000元应当予以收缴(5000-2000=3000),收缴主体是国家而非银行。

第三,受益人在获利时不知而后才知的,即受益人受益时为善意而其后为恶意的,以知道的时间为界,以前以及此后分别按照上述两种情况决定其返还利益的范围。

3、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之债的竞合

① 在得利人为恶意的情况下,只要得利人受有利益,不管实际得利与否,均负有不当得利之债。在此种情况下,实际上形成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竞合,受损人可以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

② 在得利人为善意的情况下,应以得利人实际受有利益为限,但得利人因重大过失而失去利益,应负有不当得利之债。

二、无因管理

一种观点认为:无因管理以本人的受益为限,其理论意义在于防止他人对本人事务的干涉。另一种观点认为:无因管理不以本人的受益为限,其理论意义在于张扬助人为乐的伦理价值。我国司法实践中采用的是第二种观点。所以,在无因管理之债中,即使管理行为没有使财产保存下来,但并不影响无因管理本身的成立。

1、不构成无因管理的情况:

① 违法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② 不足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的,

③ 纯粹道义上的、宗教上的、一般生活事务的行为、

④ 单纯的不作为、

⑤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或经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的行为。

2、必要费用

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例:甲看见乙独自一人在田里插秧,于是喊到:我下来帮忙啦。帮乙插秧一小时,被蛇咬伤,为此发生医药费200元。

以受益为限要赔偿10元,如果不是要赔偿200元。我国司法实践强调助人为乐这种伦理价值应当得到张扬,因此无因管理不以本人的受益为限。

3、管理人赔偿责任

管理人基于故意、重大过失而致被管理人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一般过失应免除或减轻管理人责任。

三、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分

例:甲饲养一只山羊, 误入乙饲养的羊群,乙误以为是自己的山羊而饲养。在该山羊生病时,请人医治花去费用20元。后经确认是甲之山羊,甲要求返还,乙要求支付20元的费用。对该20元的费用,在性质上应定为( A)

A. 不当得利之债

B. 合同之债

C. 无因管理之债

D. 不当得利之债或无因管理之债

分析:在本题中,乙为山羊看病在主观上不是为了他人的利益,因此它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但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

补充练习:

1、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人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张某行为的性质应如何应定? (D)

A.构成不当得利

B.构成侵权行 为

C.构成无权代理 D.并无不当

2、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D)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分析:乙奋勇抢救落水的甲,属于无因管理,其在抢救过程中丢失手机一部,应由甲赔偿。乙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但乙不存在重大过失,可以免责,因此,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

3、下列选项中,哪些构成无因管理之债?(ABD)

A、甲发现乙一个忙脱粒,主动帮助。因谷子飞进甲眼睛受伤,花去医药费10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B、甲见乙拉车上坡非常吃力,主动在车后帮甲推车。乙因受力肩上的皮带松动,致车后滑撞伤甲,花去医药费500元,甲请求乙支付医药费

C、某天傍晚,大雾迷漫,某村青年甲、乙在张大妈家的柴禾旁谈恋爱,张大妈出来抱柴禾,青年甲、乙急忙跑走,张在妈以为遇上了鬼,惊吓成病,花去医院费1000元。张大妈请求甲、乙支付1000元

D、甲将乙丢失的羊牵回家中,乙向甲索要,甲要求乙支付草料费200元

4、甲捡到了一只母山羊饲养起来,并在良种站花钱为母山羊配种,此后母山羊生了两只小山羊,后失主乙找到甲要羊。本案应如何处理?(C) A.失主无权要回山羊

B.母山羊归还失主,小山羊归甲

C.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饲养费和配种费

D.大小山羊全归还失主,失主付给甲配种费但不付饲养费

5、甲发现一头牛在自家田里吃麦苗。便将此牛牵回进行喂养。过了10天,乙发现自家走失的牛在甲家牛圈,向甲要牛。甲让乙将牛牵回但提出了一些请求,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现问甲的如下诉讼请求哪些能够成立?(AC) A.甲请求乙支付麦苗损失费 B.甲请求乙支付拾牛报酬 C.甲请求乙支付饲料费

D.甲请求乙支付误工损失费

无因管理之债与不当得利之债认定(版)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历年司考真题

第十四章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之债.

解释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并举例说明其特征

无因管理案例

案例十二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的区别

27民法之不当得利、无因管理(09年司考三大本分段学习)

论不当得利

无固定劳动合同与固定劳动合同解约补偿区别

领导与管理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的区别.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