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通讯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通讯费用管理,实现通讯费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按照职级和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补助,实行“限额补助、超支自负”的办法。
第三条补助范围: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四条补助标准:总经理每月400元;副总经理每月 300元;部门经理每月 200 元;客户经理每月100 元;其他人员每月50 元。
第五条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通讯费补助,可在规定补助标准之外,视不同情况另行研究增加补助。
第六条特殊岗位人员是指: 总经理秘书和工作流动性较大的工作人员等。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本部门的特殊岗位人员,报批后执行。
第七条员工职务变动时,从职务变动的第二个月起,按新的标准发放补助。
第八条本管理暂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员工通讯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