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2014年7月5日,甲方在平凉市西站发生交通事故后,甲方及时将乙方送往医院治疗,经治疗已无大碍,现甲方就此交通事故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承担本次救治所有医疗费用:2000.00元整;
二、甲方赔偿乙方营养费,误工费2000.00元整;
三、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乙方保证今后绝不以任何形式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各种名义补助、补偿等等费用,后续事宜及费用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
四、在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现,双方签字之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时。
六、本协议甲乙双方已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完全明白本协议内容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均对此表示理解并尊重本协议所达成目的,甲乙双方对此处理结果完全同意。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时间:年月日
《交通事故处理调解协议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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